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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第2页)

白榆把祂放到莓果面包上——唯一没动过的那个。

灾厄之神:“欸?是、是给我的吗?”

祂有些受宠若惊,触手末梢搭在洒着糖霜的莓果上,味觉系统给出酸甜适口的愉快反馈。

白榆:“嗯,是早饭。”

泽菲尔擡起尾巴,把满杯牛奶卷到祂边上:

“少废话,快吃。不吃饱怎麽有力气干活?”

-

拉扎瑞,迷宫地下。

蛛切断与灾厄之神的联结,额心的神纹快速褪去,消弭于黑暗中。

她的同伴着急地凑上来,七嘴八舌地询问起来:

“小蛛,小蛛,神明大人的情况怎麽样?祂会不会遇到危险了?还是在路上遇到光明教廷的牧师,被他们抓走流放到深渊里了?”

“祂、祂那麽久都没有回来,会不会是太虚弱了走不动?神明大人很少出门,好像也没办法在太阳底下待很久,万一、万一祂没力气挪到影子里,会不会死掉啊?”

“还是说,神明大人遇到了兇恶的冒险家?我们第一次见到祂的时候,祂、祂就被冒险家当成触手怪打得奄奄一息。”

“神明大人决定出门的时候,我们就应该把祂拦下来的……都怪我们,是我们太贪心的缘故,明明已经见过光了,那盏灯坏了就坏了,我们居然还让神明大人拿去修,万一祂出事了——”

低低的啜泣声从角落里响起,逐渐向各处蔓延。

蛛:“先别哭!”

她跳到石头搭成的台阶上,尾鈎在半空中划过一道弧度,精準地避开挂在神座上的小小冠冕。

——蛛是灾厄之神的眷者。

当然,不是因为灾厄之神特别偏爱她。

灾厄之神将所有混血地精视作家人。

祂平等地爱着每一位家人。

蛛会成为眷者的原因,很简单。

在某个和夜晚差不多的白天,混血地精们开啓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编织冠冕”比赛,虽说地精们大多拥有一双巧手,但对于魔物混血来说,这实在是一场艰巨的挑战。

蛛熟练运用自己的尾鈎,又在关键时刻领悟了吐丝的绝技,将几乎要散架的冠冕强行拼凑在一起,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

一位神明要拥有什麽呢?

属于神明的神座。

——这是大家一起搭的,所以大家都是神明的信徒。

属于神明的冠冕。

——最好看的那个是蛛做出来的,所以她是神明的第一位眷者。

混血地精和灾厄之神以这种奇怪的方式定下了约定,小小的神明挥舞着触手,用严肃的语调向大家保证,祂会努力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至少,要让所有混血地精都成为祂的眷者。

蛛:“神明大人已经找到制作提灯的工匠了!”

她大声道:“那名工匠暂时收留了神明大人,祂现在很安全,没有遭遇不测!”

混血地精们止住哭泣,发出小小的欢呼声。

“那、那神明大人,什麽时候回来?”

有地精惴惴不安地发问,

“那位工匠会不会是坏蛋?就、就像故事书里奴役地精的黑心贵族一样,神明大人会不会被关起来?”

蛛:“不会的。”

她用笃定的语气道:“神明大人被照顾得很好,今天早上还吃了甜甜的面包,喝了一杯热乎乎的牛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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