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白榆把祂放到莓果面包上——唯一没动过的那个。
灾厄之神:“欸?是、是给我的吗?”
祂有些受宠若惊,触手末梢搭在洒着糖霜的莓果上,味觉系统给出酸甜适口的愉快反馈。
白榆:“嗯,是早饭。”
泽菲尔擡起尾巴,把满杯牛奶卷到祂边上:
“少废话,快吃。不吃饱怎麽有力气干活?”
-
拉扎瑞,迷宫地下。
蛛切断与灾厄之神的联结,额心的神纹快速褪去,消弭于黑暗中。
她的同伴着急地凑上来,七嘴八舌地询问起来:
“小蛛,小蛛,神明大人的情况怎麽样?祂会不会遇到危险了?还是在路上遇到光明教廷的牧师,被他们抓走流放到深渊里了?”
“祂、祂那麽久都没有回来,会不会是太虚弱了走不动?神明大人很少出门,好像也没办法在太阳底下待很久,万一、万一祂没力气挪到影子里,会不会死掉啊?”
“还是说,神明大人遇到了兇恶的冒险家?我们第一次见到祂的时候,祂、祂就被冒险家当成触手怪打得奄奄一息。”
“神明大人决定出门的时候,我们就应该把祂拦下来的……都怪我们,是我们太贪心的缘故,明明已经见过光了,那盏灯坏了就坏了,我们居然还让神明大人拿去修,万一祂出事了——”
低低的啜泣声从角落里响起,逐渐向各处蔓延。
蛛:“先别哭!”
她跳到石头搭成的台阶上,尾鈎在半空中划过一道弧度,精準地避开挂在神座上的小小冠冕。
——蛛是灾厄之神的眷者。
当然,不是因为灾厄之神特别偏爱她。
灾厄之神将所有混血地精视作家人。
祂平等地爱着每一位家人。
蛛会成为眷者的原因,很简单。
在某个和夜晚差不多的白天,混血地精们开啓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编织冠冕”比赛,虽说地精们大多拥有一双巧手,但对于魔物混血来说,这实在是一场艰巨的挑战。
蛛熟练运用自己的尾鈎,又在关键时刻领悟了吐丝的绝技,将几乎要散架的冠冕强行拼凑在一起,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
一位神明要拥有什麽呢?
属于神明的神座。
——这是大家一起搭的,所以大家都是神明的信徒。
属于神明的冠冕。
——最好看的那个是蛛做出来的,所以她是神明的第一位眷者。
混血地精和灾厄之神以这种奇怪的方式定下了约定,小小的神明挥舞着触手,用严肃的语调向大家保证,祂会努力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至少,要让所有混血地精都成为祂的眷者。
蛛:“神明大人已经找到制作提灯的工匠了!”
她大声道:“那名工匠暂时收留了神明大人,祂现在很安全,没有遭遇不测!”
混血地精们止住哭泣,发出小小的欢呼声。
“那、那神明大人,什麽时候回来?”
有地精惴惴不安地发问,
“那位工匠会不会是坏蛋?就、就像故事书里奴役地精的黑心贵族一样,神明大人会不会被关起来?”
蛛:“不会的。”
她用笃定的语气道:“神明大人被照顾得很好,今天早上还吃了甜甜的面包,喝了一杯热乎乎的牛奶。”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我意外难产死亡,醒来竟重生到了15年后。可回来的第一天,我就发现我用命换来的宝贝女儿,正在被老公所谓的白月光母女欺凌。而我老公本人摇身一变成了京圈佛子,整日香火缭绕,不问世事。于是,我抓住他的头发连扇三个巴掌,冷冷道这就是你祭奠我的方式?...
可此刻,沈清歌甚至不知道该拿出什么表情面对。她知道,顾景渊也许还是爱自己的。他只是,没办法只爱她了。...
一觉睡醒,刘小军穿到世界,开局就是天崩。原身是易中海儿子,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一出生就惨遭易中海抛弃。刘寡妇恰好路过捡到原身,一养就是十六年!大雪天,全家断粮,原身饿死,刘寡妇在四合院向众人哭求借粮惨遭拒绝。就在此时,刘小军穿了过来,解锁捡属性系统,从此开始走向人生巅峰!开局捡到钓鱼打猎技能,一路捡成开国大将,手掌兵...
...
美少女初景死后入职成为快穿局新人一枚。签约后。她的第一份工作是拯救崩坏男配。男配是男主的对照组,是男女主感情的催化剂。本应该发挥余热,黯然退场的男配们撂挑子不干了。他们黑化的黑化,变态的变态,发疯的发疯,把故事结局破坏得面目全非,世界崩坏。为了守护世界的和平,初景要拯救这些男配,阻止世界崩坏。1霸道总裁文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