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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今天的穿衣风格好像生了一些变化,这变化还挺大的,作为早饭的报酬,要不然你和我讲讲看你的‘巴洛时尚’吧!”艾迪兴致勃勃地说,手上还拿起了照相机,“我可以再拍几张照片吗?”
阿莫斯戳了戳内斯塔的腰,他身上衣服都穿的是内斯塔的,钱包这种东西当然没有带出来,而内斯塔和他之间有很强的默契,于是掏了掏兜,耸了耸肩。
俩人都没带钱包,如果不是还能刷脸的话,说不定今天上午真的要来上一场“流浪米兰”了。
既然这样,毕竟形势比人强。
阿莫斯咳嗦了一声:“当然可以,你随便拍——但是你刚刚说的那个名词我没听明白,你知道的,我不怎么看新闻,啥叫‘巴洛时尚’?巴洛……和我有点关系?”
金波波头努力思考,在头脑中搜寻检索这个词语,但是遗憾的是,如果他能想到的话,那就不叫阿莫斯了。
毕竟他可秉持着:职业球员不应该看报纸上对自己的评价,这一信条的!
阿莫斯除了被逼无奈必须要进行的采访(比如赛后采访,或者是辟谣自己眼睛只是暂时性失明的采访)之外,媒体很少能够逮住这个高大的青年,每天从俱乐部下班之后就钻进自己的别克车里,什么话也不说,就绷着张脸,然后回到自己郊区的房子里,房子周围密密麻麻全是他种的树木,简直像是那种女巫所在的居所一样。
艾迪明显知道这回事,于是热情地和阿莫斯解释道:
“啊,很简单!就是指在罗马城里,青少年模仿你的穿着打扮,流行起了留波波头和染金的习惯,还有的话,出门会戴棒球帽,能穿蓝色衣服就穿蓝色衣服——并且不留胡子。”
“啊?”
【作者有话说】
巴洛时尚,加上内斯塔那句,“我们意大利人都很fation”
说不定会被嘲2o年
第133章
这种追星的热情实在不被阿莫斯理解,但是考虑到他的型乃至穿着打扮都是坚持了十好几年,甚至是二十几年的,固定的造型本身就容易引起周围人的瞩目。
而阿莫斯和其他人有所不同的是,他还是罗马城的大球星,和内斯塔还不太一样,他和托蒂是同种类型——他们俩都擅长进球,甚至如果不是阿莫斯选定了22号的话,他也是可以身穿十号球衣的。
但这不代表阿莫斯能够理解,为什么有孩子愿意模仿自己,他满脸困惑:
“留这个型也就算了……这个型也很常见,但是为什么要染?染不是很伤害头的吗?”
内斯塔插嘴:“你这就不知道了吧,老古董,有的是年轻人喜欢染,染成金还算是常见的呢!还有染成粉色和绿色的,你能接受吗?”
“我……尊重,但我不能理解……”
阿莫斯这纯纯的山顶洞人好像今天才来到了现实社会,他不能理解现在的青少年,可是想起来自己中学时候干出的叛逆事,突然也觉得没什么大不了。
“我不太了解什么时尚不时尚的,”阿莫斯老老实实地说,“我穿衣服容易被嘲笑,这个我倒是很清楚,但是可能有人喜欢无条件嘲笑别人,因为当我和桑德罗一起站在皮波面前的时候,他把我们两个人一起笑话了一顿。”
艾迪看了看坐在椅子上,好像刚从农村土地里干完农活的两个罗马人,突然很想说:真的是因扎吉的问题吗?会不会是你们两个的共同问题?
“但是我穿这些衣服,也确实有自己的原因,”阿莫斯笑了笑,“今天的打扮挺不一样吧?是不是要比之前的套装要帅一点?”
艾迪沉默,一点不敢说话,生怕自己一说话,就会刺痛阿莫斯的穿衣信心。
但是到底是谁给的阿莫斯自信,让他认为,过于肥大的土黄色T恤搭配过于紧绷的牛仔裤,脸上右眼处还用绷带紧捆着的样子,称得上是“帅一点”啊!
他的眼睛啊!当时他在米兰内洛看到俩人的时候,甚至不敢相信啊!
嗯,艾迪是通过旁边的内斯塔,才艰难而又痛苦地辨认出来,旁边站着的居然是阿莫斯的。
“好吧,因为这些衣服都不是我的,裤子有点短,但是很凉快,内斯塔的审美虽然比不上我,但是这一身衣服我勉勉强强可以接受——可我还是更喜欢我那件蓝色的卫衣,嗯,穿起来非常舒服。”
阿莫斯笑的特别开心,看起来谈论时尚,可要比谈论什么“你觉得你这场比赛挥如何”的狗屁问题要好得多,至少谈自己喜欢穿什么衣服,他还真能说出来几句话的:
“我有五六件同款的衣服,还有裤子,当时我爸买给我,我穿着也觉得特别舒服,于是后来也又买了好几条,算是个人的一点小习惯吧……只不过艾比总是不太喜欢我这些穿习惯了的衣服,她给我买了几件衬衫,还有西服裤子之类的,我都是在要出席正式场合的时候,才会穿上那些衣服的。”
但是他要出席正式场合的次数确实少之又少,所以这种营业时要穿的衣服,无论是西装啊还是衬衫什么的,大家其实都很少见到。
“但是要说的是,你确实引起了罗马的风尚,这有可能是这些年来你为拉齐奥做出过的巨大贡献,导致你已经完全成为罗马青少年的偶像了。”
这时候的寸头已经完全没有刚刚的生涩了,他挺自然地恭维阿莫斯,把阿莫斯说的面色红润:
“你有没有过这种想法?在你小的时候,看到某一位厉害的球星,然后指着他说,‘我以后要这么踢,我以后会成为像他一样伟大的足球运动员’,有这样的榜样吗?巴洛?我们似乎从来都没有听你说过这些话题,有关于童年或是别的什么,没办法,你距离记者实在是太远了,甚至都没有人给你来一次真正的专访。”
阿莫斯确实没有过这样的体验,说实话,虽然他一直是拉齐奥的副队,但是上面一直有内斯塔顶着,有什么事内斯塔就能搞定,而他在和教练说过自己不喜欢面对媒体之后,一向对他很好的教练就真的几乎把阿莫斯排除在赛后采访之外,这种专访更是从来都没有过。
“偶像……什么的,呃,你突然这么说,我还真一下子反应不过来,但是现在,我脑子里其实有一个名字,只不过我不能说,那并不是我的偶像,但是在我小时候,就是在踢球之后,这个名字一直围绕在我的耳边,没办法,我的朋友是他的忠实粉丝,而对于我自己来说,足球明星没有什么诱惑力,甚至球赛也更多的属于我和亲人,和朋友一种交往的方式。”
阿莫斯想了想,说:“虽然我没怎么接受过采访,但是你应该知道,我没有什么所谓的‘主队’,我不是什么球队的粉丝,我不像是内斯塔那样,从小就是狂热的拉齐奥球迷,虽然这对我的影响很大,以至于现在我最大的称号就是拉齐奥的队副,但是那就只是份领工资的工作罢了,踢足球对我来说一直是个简单的动词词组,有难度,我喜欢,并且还是我的工作,我应该为我的工作努力,因为我是个敬业的人,啊呀,这话是不是有点过于自夸了?”
“不不,在我看来,正相反,很多球员并没有你这样的态度,他们要把足球看成自己心中更加重要的东西,你说的真挺新鲜,内斯塔也是这样想的吗?”
内斯塔从容地点点头:“差不多,只不过我没有他那么极端,我不愿意改变自己的俱乐部,因为我一直是蓝鹰的孩子,阿莫的话,他只要能够踢球就行了……我们这些人,其实都把踢足球看成是自己应该进行的工作,按时上班,按时下班,如果有重要的,突出的贡献,比如拿到了意甲的冠军,那就是公司里面应该奖金的时刻。”
“米兰这种时刻应该很多吧?”阿莫斯饶有兴趣地问,“我们还没想过欧冠之类的事情呢,但是米兰可和我们拉齐奥这种小俱乐部不一样哦,人家是豪门。”
艾迪挺无语,也挺困惑:“阿莫,你已经转会来到ac米兰啦,你已经是米兰的一份子啦。”
“嗯,让咱们跳过这个话题吧,要不然让我们重新谈论一下时尚?我喜欢你的寸头,但是我从来不准备剪短,嗯,幸好我不是阿根廷人,幸好我不在帕萨雷拉手下,要不然的话,我连世界杯也没得踢——你看,我和雷东多的型是不是有点像?我们俩现在是同队队友啦,不过要说的话,我们俩是不是很相似?”
阿莫斯自顾自地说:“一样的型,一样的身板——不过他没我高,都要休息一段时间,因为自己身上的伤,不过我可不想躺上两年,我还需要工资养活我自己呢……唉,没办法,我没有理财的头脑,赚了钱之后,就放进银行里,存起来,给我爸放着,结果我们俩都忘了到底在银行里存了多少钱了,明明没怎么花过,但是手比脸干净。”
内斯塔忍不住笑出声,他永远都忘不了自己和托蒂来到阿莫斯家,找他出去玩的时候,正好麦尔斯也在家里休假,见到此情此景,当然要拿出钱包给三个半大小子一点钱花,但是事情的结果是,四个人在家里找了一个下午的钱包,最终在晚上五点半的时候于沙的夹层处找到了一个破破烂烂的钱包——那是麦尔斯上上个丢失的钱包,最后麦尔斯拿这个钱包里的钱请他们吃了饭,最后结果还是让人挺开心的,他还记得那顿晚饭吃的是墨西哥烤肉,上面的香料很辣,他吃的鼻涕都要流出来了。
“还有,之前我女朋友也建议我把大笔的支出记记账,我就做了,然后我现——我的钱全给老师了。”
“你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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