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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秦鹤洲笑了起来,伸手抚着他的背,“那今天就去。”
修道之人,有内力护体,即使是在这寒冬之中,也不怕冷,所以秦鹤洲只穿着一件普通的黑色长衫,却给陆凌川里里外外套了很多件衣服,脖子上还围了圈毛茸茸的狐裘围脖,露出一个尖尖的下巴,衬得他乌黑的瞳仁愈发的亮。
“够了,不冷了。”陆凌川捉住秦鹤洲还欲给他加衣服的手。
“好。”秦鹤洲看着他笑笑,随即拿了门上的长剑,与他一道出了门。
雪纷纷扬扬地下着,落满了肩头。
秦鹤洲带着陆凌川塔上长剑,越过群山峻岭,脚下是绵延起伏的山脉,眼前是浩渺无垠的长空,
可身边的人却是一束光,是属于人间的眷恋,将他留在了这个世界。
飞到山头,不过片刻,崖边的梅花开得正盛,是皑皑白雪中垂涎欲滴的一抹艳色。
秦鹤洲从枝头折下一枝梅花,别在陆凌川耳后,对方墨色长发如瀑,围脖是雪白的,鼻尖冻得有点红,再映这枝梅花,倒像是从画中走出来的一样。
秦鹤洲就这么望着他,眸中藏着笑意,他勾了勾嘴角,无声地说:“师尊,过来。”
陆凌川走到他面前,踮起脚,在他唇间落下一个吻。
这一刻,画面仿佛被定格住了。
秦鹤洲的脑海中只余下一个念头:
“人间岁岁年年似今朝。”
·
二十年说短不短,说长不长,可一眨眼间却是真真切切地过去了。
那夜,秦鹤洲拥着陆凌川像往常一样躺在床上,可再醒来,人便没了,像是做了一个很漫长的梦。
他睁开眼,一切恍若隔世,入眼的是简朴的房梁与屋脊。
秦鹤洲一时有些难以适应这陌生的环境,他举起了自己的手细细打量了片刻,骨节分明的手上再无剑茧,看上去十分光洁,却在大拇指的指肚与中指的关节处留有两个一深一浅的茧子,想来是经常握笔之人留下的。
再结合如今这堪称家徒四壁却堆满了破烂卷轴的屋子,看这模样他现在应该是个不折不扣的读书人。
下一秒,秦鹤洲便从床上起了身,到铜镜前照了照,他的长发以发冠束起,模样瞧上去最多二十三、四的光景,穿着一身读书人的白袍,虽然这屋子瞧着简陋,但好在他这身衣裳还算新整,配上他这身型长相,倒也显得丰神俊朗。
秦鹤洲心里揣摩着自己应该是个穷苦秀才的身份,正欲迈步在屋里寻些确切的线索,
只听门外“咚!”的一声,传来铜锣敲击的声响。
下一秒,门外便响起接二连三的锣鼓声,敲得震天响。
秦鹤洲正纳闷之际,门槛便被人踏破了。
一群身穿朝廷官服的宦臣,在门口冲他扯着个笑脸,为首的那人穿着一身深紫色官服,走进房门后便让他身后的几人展开“以素绫为轴,贴以金花”[1]的帖子,高举在手中。
那帖子上清晰地攥写着“秦鹤洲”三字,旁边一行字刻着他殿试的名次“进士及第,一甲状元”。
那人又指着一旁放着锦服的衣托,道:“状元郎,快脱了你这身白袍,换上这绿褂,与我一道进京面圣。”
与此同时,“叮!”的一声电子音在脑海中响起,
【宿主,您好,我是“吃软饭”系统,您这次的任务是......】
作者有话要说:[1]出自《容斋随笔》中对金花帖子的形容,金花帖子用于进士及第后的登科报喜。
脱白衣,换上绿袍是出自典故“脱白挂绿”,出自《醒世恒言》。
这个世界背景是古代架空,并且同性可婚。
作者是个丈育,很多东西都是编的,只要能圆得上逻辑就得过且过(当然很多时候圆不上),切勿深究。
而且大家都是来看甜甜的恋爱的,我懂。
这个世界就是个小甜饼,我要是食言,我就“汪汪汪”,大概就是寒门状元攻X世族探花受,表面针锋相对,暗地里你们懂的。
一句话概括就是,秦哥钓老婆(狗男人这回不会失忆,但就是要玩欲·情故·纵的把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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