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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成想那个杀千刀的一看人家真想要,张口就要上钱了。”
王群水竖着三根手指头,嘴一撇,“说要三十块钱!”
“现在看不多对吧?那时候普通人哪掏的出来,再加上见金艳刚出生时瘦瘦巴巴的,人家又怕抱回家养不活,就不要了。”
“他在村里闹成这样,别家知道了就是想抱走这娃娃也不敢,他没招了,直接不喂了。”
“后头又嫌吵,就要抱去南大桥,把娃娃扔河里淹死。”
宋青书被他说的一愣一愣的,不知道有没有艺术加工的成分。
“真嘞,你白不信,俺媳妇就是那庄里的闺女。”他用手肘戳戳自己媳妇儿,“凤玲,你说说。”
凤玲面色还行,就是嘴唇白了点,“是嘞,那时候黑天白天都能听见娃娃哭,俺爹娘看不下去,让侯老汉喂喂娃。”
“他不喂,指着娃娃就骂,一个赔钱的吃啥吃。”
桌上其他人全都咧着嘴继续听,专心地听凤玲讲话,“还是俺娘给端了一碗熬得稀烂的米汤,叫我偷偷递过去,她娘喂的。”
贺峰点点头,接上了他的话,“嗯,后来老金看见他抱着娃娃往河边走,哪能忍心,反正家里就俩儿子,俩人一商量,抱回来当闺女养了。”
话落,外头传来小汽车的声音,车上下来一个穿着军装的男人方脸男人,正是老金的大儿子,金卫国。
另一个在市里教育局工作,说是也在赶回来的路上了。
王群水啧啧两声,“你看看,金艳抱回来也是她有福气,借了个肚子出来,命里就是这家里的人。”
说着说着又看向身边自己还小的儿子,拍了拍他的肩膀,“儿啊,爹也不求你有多大出息,咱以后也能上部队里当兵也成。”
王顺笑的见牙不见眼,少年声音也清亮,“爹,我要考大学!”
“哎,好儿子!”
旁边的凤玲笑起来,眼里是几乎要溢出来的幸福感。
宋青书听完不免唏嘘,以前还以为农村生活朴实,每天大家就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
没想到每天这么多小八卦能聊。
还都让宋青书很震惊。
贺峰见他垂着眸子不知道想什么,凑过来捏捏他的耳朵,安慰着说了句:“至少现在她过得好。”
宋青书点点头,还给他一个微笑,梨涡挂在脸上看着可爱得紧,贺峰想伸手戳他陷下去的小梨涡,但这是在外头,没敢。
开席之后,穿着大红旗袍样式的婚服的金艳揽着一身中山装,胸口别着一朵大红花的赵金辉,他换了个眼镜,边框在太阳下看着亮晶晶的。
老金走过来给每一桌上发酒,是市里的酒厂产的白酒,纯粮食的,他也换了一个新眼镜,镜腿不再是破烂的粗绳了。
“都吃好喝好啊。”还请了俩吹唢呐的跟着小夫妻,两人得一桌桌敬酒,走过来时唢呐声震耳。
贺峰知道他们要过来就直接把人捂着耳朵塞进怀里了,动作快过了脑子,直接忘记这是在外头吃席了。
他是怕震得宋青书耳朵难受。
“小爷。”金艳笑着揽住赵金辉过来,他应当是不太能喝酒,现在原本冷静的脸上已经有些红了。
其实她们家不是贺家村的,老金也没按照辈分跟贺峰论什么,贺峰觉得他是自己爹的朋友,但金艳从小就跟着村里的人喊自己小爷,大了再让改口也不改。
唢呐声停了贺峰才松开宋青书,找补了句:“他身子不好,别震着。”
金艳眨眨眼睛,不置可否,“来小宋老师,小爷,喝酒。”
她和赵金辉站在阳光下,一对新人穿着板正的,喜庆的衣裳,在全村人的见证下结为夫妻。
宋青书眨眨眼睛,跟贺峰同时站起身,他俩的衣裳颜色相近,脚上的布鞋也是一模一样的款式,和两人面对面站着。
金艳把杯子碰着宋青书的,赵远辉碰了碰贺峰的被子,四人同时仰起头喝下酒,在阳光白云下,也算都行过了礼。
透明得有点泛着黄的粮食酒,口感绵和醇香,当地能喝的人都觉得是甜的,比如贺峰。
但宋青书还是被辣的吐吐舌头,刚好这时候桌上上了那道他喜欢吃的葡萄鱼,“这是啥,以前儿席面上可没见过。”
“李霞弄出来的新菜,尝尝吧。”贺峰解释道。
“那你们吃着,吃好喝好啊,俺去下一桌了!”金艳笑着拽走愣神的赵远辉,他性格如此,不如金艳那么开朗,见人最多也就笑笑,喊一声。
大多时候都是静默的,坐在自己位置上做事情,偶尔抬头拿掉眼镜捏捏鼻梁骨。
这是宋青书对赵远辉的印象,他身上的带着股儒雅的感觉,并不会让人厌烦他的安静,反而觉得他时在沉思。
但这样的人,见了金艳就会不停地笑,陪她说话,跟她聊天。
这是爱的表现。
宋青书把葡萄鱼里的葡萄干塞进嘴巴里,有点酸,但能压下刚才白酒的辛辣。
“辣着了么?”贺峰用左手捏捏他的手心,宋青书眼里都溢出一层雾水了,还摇头呢,“没有呀。”
贺峰也不拆穿他,嘴角勾了勾,又给他夹了块鱼肉,“快吃吧。”
一场席十八道菜吃下来,宋青书哪怕已经很克制了,还是撑得打嗝,回到家贺峰把手放在他鼓起来的小腹上,给他揉着肚子。
“哥,你以前穿军装也那么酷吗?”
贺峰不太明白,“啥是酷,怨不得你今儿一直盯着金卫国看呢,看人家衣裳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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