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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那是演戏,这人未免也太可怕了。
想到这里,程济忍不住转过头,看向不知道在想什么,止不住浑身冒小花的人,在那张漂亮的脸上扫过——
世界上好看的人多了去了,能被大老板看上并包养的,姿色能差到哪里去?
甚至娱乐圈的明星、超模、偶像下海的都不少。
美貌是没有上限的,清纯的、妩媚的、可爱的、聪明会来事的……这个世界上的帅哥美女太多了,在这个纸醉金迷的圈子里尤其多。
本质不过一堆红肉白骨,你情我愿,好价抛售,不值一提。
可真心稀少。
这样热烈、坦荡又坚定的真心更是稀缺,就像是泥浪里的粒粒金沙,可遇不可求,更多人终其一生都难以遇见。
第一次见面,他就注意到了那双清亮的眼睛。
让人一眼就能看穿,却也让人始终无法真正看穿。
此时此刻,他也能在这双眼睛里看到火焰燃烧过的痕迹,滚烫、果敢而执拗,那光亮不是贪婪和野心勃勃,而是另一种更柔软,更饱含温情的东西。
程济盯着少年人一无所知的眉眼,无意识喃喃道。
“……你这样的,说不定还真能攻陷那个死人脸。”
第34章酒酣耳热
“哗啦啦——”
冷水从指缝间淌过,打着旋冲进了下水道。
霍矜年洗完手,抬眼看到面前镜子里,自己脑袋上还顶着个活灵活现的小王八,正想伸手擦掉,又莫名犹豫了一下。
很快,厕所又进来一个人,似乎喝醉了酒,走路摇摇晃晃,突然靠近了洗手台。
“哟,好久不见!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你。”
霍矜年眼皮微掀,在这人脸上淡淡扫过,又漠然垂下了。
不认识,也无关紧要。
“是我啊,李子皓。”
李子皓神情清醒了些,抹了把脸又靠了过去,一边说话一边挤眉弄眼的,语气带着些神神秘秘的、促狭的深意。
“一月份,麓枫酒店。”
霍矜年动作微顿,神色却丝毫不为所动,转身就像离开,却被突然攥住了臂弯。
李子皓没想到人直接走了,急得直接上了手,“别急着走啊!不留下来叙叙旧吗?”
霍矜年瞥他一眼,“放手。”
李子皓心脏一颤,立刻放开了手,却忍不住回想起记忆深刻的一幕——
滚烫烟头按在皮肉上滋滋作响,逐渐散发出焦糊的气味,血还来不及流出,就已经被灼烧成了一个鲜红的痂。
分明是很可怕的,却也让人在心底隐秘地生出一丝快感。
黑的发,白的皮。
红的肉,黑的血。
他长这么大连一只鸡都没杀过,却很快掌握了怎么让一个人最痛的技巧,每每回想起来都觉得简直跟疯了一样。
当时唯一的要求是不能伤到脖子以上,更不能留下印子。
但他一时昏了头,忘记了这条准则,鬼迷心窍一样想要往那段修长瘦削的脖子上掐。
那时候,这人就是这么回头看了他一眼。
极淡又极冷,没有多少沉溺的神色,只有一抹极其锋锐的、淡漠的光亮,仿佛解剖台前的医生,鲜血飞溅,仍习以为常。
李子皓甚至怀疑就算解剖的是他自己的身体,这人也丝毫不会手软。
那时他明明是完全意义上的上位者和施暴者,却会害怕一个束手就擒、伤痕累累的猎物。
仿佛一头收起爪牙的雄狮,任由蚊虫欺凌不过是因为疲惫不堪,但一旦有人胆敢触碰到安全线,便会被瞬间开膛破肚。
结束之后,已是半夜。
这人点了一根烟坐在床边,慢慢穿上有沾着血迹的衬衫,像是重新披上理性的外衣。
听到动静转过来的眼神里,却连一丝活人气都没有。
吓得他当时拿了钱就落荒而逃,生怕自己是遇上了鬼。
刚才进来时,李子皓瞥到洗手台面前的人,还很难以置信,生怕是自己看错了,但那张脸实在让人难以忘怀。
而又看了几眼,他便震惊地发现不过短短大半年,这人居然有了这么明显的变化。
从地狱爬上来的恶鬼,变得稍微有一点像人了,尤其额头上居然顶着个小乌龟,更是冲淡了那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漠。
但刚才那一眼又直接打破了他的幻想。
李子皓唯恐避之不及地后退了几步,嘴里讪讪地嘟囔着,“不叙就不叙,这么吓人干什么。”
“……真是神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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