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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叶父缓过来之后,便进屋,告诉了正在做月子的叶姆,二人一商量,不管是真是假,家中银钱尚且宽裕,也供得起一个书生。
叶胥吃饭时叶姆,便又开始忙活了起来。等叶胥吃过饭之后也没看到自家小夫朗的身影。便起身问道:“阿姆,家里的其他人呢?”
“村长家建院子,你阿父去帮忙了。青哥儿去山上割猪草了。”说完叶姆便又开始忙活了起来。
“那我去找青哥儿吧!”
怕叶姆不同意。叶胥连忙解释说:“我这都躺了三天了,浑身酸软,我出去走走,活动活动筋骨。”说完便背着院子角落的箩筐出了门。
这箩筐还是刚才找小夫郎时,不经意间看见的。正好给他装山上的宝贝用。虽然叶胥知道村子就在山脚下,但是原身就是一书生。每天不是在学堂,就是在屋里看书。
又因原身时不时的生病,所以原身基本上没有进过山。最接近山的一次,还是陶青没有嫁过来的时候。那时叶父去山上砍柴,叶姆在做晚饭。看着天色越发的黑,叶父迟迟不归。
叶姆有些担心,生怕叶父遭遇了什么不测。其实叶父去的时候也是天色渐晚,再加上山的外围没什么有杀伤力的动物。
叶姆也放心的让叶父去了,平时的话,应该是完饭做好之后就该归家了。这饭菜都要凉了,叶父还迟迟未归。叶姆的心提到了心眼上。生恐叶父遇到了什么不测。
便想去找村里的人一起去寻叶父。叶姆的担心也是事出有因的。他们在村里的中心地处住着。夜深人静时,常常能听见若有若无的狼嚎声。
叶父若是遇见了狼,可如何是好啊。据说叶胥的外公说,山上有熊。是那种比人还要高一头的黑熊。当时叶胥的外公见那只黑熊掏蜂蜜吃,趁他不注意,就机灵的远远地跑开了。
那时的外公还没成家,这么多年过去了,若是那熊生了小熊。上山岂不是更危险。所以平时没什么事的时候,村里人是不会上山的。今日叶父上山砍柴也是因为冬日里,家里实在是没柴烧了。
叶父看到柴火好像不够明日早饭烧的量,就拿着斧头上山了。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海吃海。村里人哪有存柴的意识啊,都是等到不够烧的时候,再去上山现砍。
烧的时候,还能听见噼里啪啦的响声。据说那是虫子还在树枝里面。树枝燃烧的时候,连着虫子也一起烧死了。直到家家户户都在夜话时叶父还是没有回来。叶姆更加担心了。山上危险太大了,交情不深的人,更不愿冒那么大的风险去找人。
叶姆也是急得团团转。叶胥看到叶姆焦急的模样,便出主意,说他们二人先去上山看看情况。要是实在找不到人,便请求村长昭人一起找。叶姆觉得这个办法可行。
便让叶胥多穿一件衣服,毕竟叶胥身子弱,这天寒地冻的。冻着了也不行。他们二人在路上还能有个照应。二人走到了山脚下,便看到一个模模糊糊的身影,挑着一大担树枝,从山路上下来。
原来是天太寒,山外围的小树枝已被砍的一棵不剩。叶父便往山里面走了走,发现那些树枝没有被砍,便多砍了一些。这才花费了那么长的时间。那次是原主唯一一次最接近山的高光时刻。
等叶姆转身想要嘱咐叶胥路上小心,不要去山的深处。里面有蟒蛇,狼等危险动物。才发现叶胥早就出了门。叶胥这是第一次要感受见识没有被开发过的山是什么样子。不知不觉中就迈大了步子。
所以等叶姆想转身嘱咐他时,他已经快到山底了。此时的叶胥满怀期望,马上就能看见原汁原味的的大山了。叶胥小时候生活在平原地区,长大后一直在读书。博士毕业之后又遵从了导师的建议进了科研院。
每当他打算享受祖国的大好河山时,不是研究的数据出现了偏差,就是助手不给力。反而是来到一个陌生的朝代,有时间观赏到风景了。他脑子里的储存知识能用上吗?
毕竟这个朝代历史上根本没有,也不知道几千年过后,发展的是不是像他所看到的那样。
第3章临走前,留下一个“胥”字……
等到叶胥走到山底时,抬头便看见山上有一条小路。应当是村里人进山时,踩出来的小路。叶胥背着箩筐走上了山。心想找到小夫郎之后,定是要盘问他为什么不给他送饭。
他定是要弄清楚,这小夫郎为何害羞。所以说,人家能一路硕博连读,都是有原因的。敢问谁能因着一个问题锲而不舍的追着人家追到山上来。还没找到自家的小夫郎,叶胥就碰到了难题。
这前面的两条路哪一条是挖野菜的路啊。看着眼前杂草生长旺盛程度不同的两条路。叶胥选择了杂草生长相对衰弱一些的那条路。因为这条路能看到前面的路,能一眼望到尽头。有璀璨的未来。而另一条路,全部被高大的树木挡住了视线,高大的树木之间还有到达人大腿高的杂草。
那么高的草,若是被里面的蛇虫咬了。以现在落后的技术,倘若是没有及时救治。后果不堪设想。情况好的话,半身不遂,此后无缘科举。情况不理
想时,当场嗝屁。(淡定从容地微笑jpg)
杂草的数量少,证明走的人多,也就是说自家的小夫郎走这条路的可能性比较大。叶胥踏上了寻找自己夫郎的征途。此刻的他心里,已经能想象到自家夫郎看到自己时惊讶的表情。
毕竟原身可是从没上过山,更别说是上山找陶青了。想都不要想。根本不可能。他不知道的是,他的小夫郎此刻已经挖好了野菜,正准备与他的小伙伴一起去小河旁清洗野菜。
去河边的路与上山的路是两条路。就这样,叶胥与自家心心念念的小夫郎错过了。此时的陶青正和孙家夫郎笛哥儿一起下山。他们二人是挖野菜是碰上的。
陶青挖野菜是因为叶胥读书,看病都需要极大的开销。所以自家种的菜长成时一般是不舍得吃的,都是拉到集市上卖。
而孙家夫郎则是因为,自家男人是猎户。在上山打猎时,被野猪撞断了腿。自此以后便不能干重活,还要吃药。家里有两个孩子也要吃饭。家里的顶梁柱倒下了。
孙家的田地收种,全靠孙夫郎一个人支撑。公公婆婆自小便不喜欢自家丈夫,自家丈夫刚刚满十五岁,便被净身出户。当时的村长与族老都不同意,觉得孙老三做的过分。孙大,也就是孙家夫郎的丈夫,愿意用净身出户换此后的恩断义绝。
以后,孙大的嫁娶,贫疾与否,也不会找孙老三要一个铜板。若是孙大富起来了,与孙老三也没有任何关系。从此婚嫁丧娶互不相干。
话说这孙家夫郎也是个命苦的,亲娘生他时难产。之后便因血崩而亡。他三岁时,亲爹又新娶了一个寡妇。俗话说的好:有了后娘,就有后爹。
自孙家夫郎懂事时,便没有吃过一顿饱饭。不仅吃不饱饭,家里的活,全是他干。冬天去河里用凉水洗衣服。洗的是他们一家人的。冬天里他就一件衣服。
还是后母女儿穿了三年之后嫌弃不保暖了,才给了他。冬天时,他们一家住的房间烧的有炕,不用担心严寒的问题,连冬天的炕都是笛哥儿烧的。
笛哥儿(孙家夫郎)自己确是穿着那件不保暖的棉衣,盖着像铁一样硬的被子,那被子还是自家亲娘的陪嫁品,他从小盖到大。
住在漏风的杂物间。身上没一块好肉。全是冻疮和各种鞭痕。夜晚的笛哥儿,蜷缩在并不保暖的被子中,耳边时呼呼的寒风,这时的肚子也不听话,也在咕咕叫。
冬天早上,天不亮,他要起来去挑水,回来后烧火做饭。要保证一家人醒来时有饭吃,要不然的话,笛哥儿一整天就没饭吃。该做的一日三餐还是要做。
因此,笛哥儿最讨厌的便是冬季,肚子不仅叫,晚上睡不好,白天要做饭,自己凿冰洗衣服。笛哥儿觉得应当是每个人都讨厌冬季的。这也就罢了笛哥儿的后娘势必要榨干笛哥儿的最后一点价值。
等到笛哥儿年纪到了,后娘给他说了一户人家,当时后娘已经收了人家的聘礼。那聘礼十分丰厚,半扇猪肉,一匹红布,还有一斤红糖。比女子的聘礼还高。
村子里不知情的哥儿女子没有不眼红笛哥儿的,听说还是镇上的人家,以后嫁到镇上。那是要去享福的人了。再也不用整天操心那二亩地了。以后也不用干农活了。
那时的后母在她耳边说他嫁到镇上只有好处,没有坏处。说那户人家家里有钱,也没有小妾这些糟心的事,就是有两个孩子。你嫁过去就是享福的,反正哥儿也不好生养,你嫁过去,是当夫人的。还有孩子,也不用担心以后传宗接代的问题了。
笛哥儿不相信后娘会这么好心,若真是好人家,后娘肯定是先让他的亲闺女嫁过去。怎么也轮不到他。笛哥儿不反抗,并不意味着,笛哥儿傻。笛哥儿只是不愿反抗,知道反抗之后的结果是一顿毒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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