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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糖与毒药Sugar and Poison(第1页)

蜜糖与毒药SugarandPoison

多卡斯某天在厨房里和西里斯说,“以後我想养一条狗”。

长发的男人环抱着她腰,下巴放在她鬓角边,“好啊,什麽样的”。

“大狗,边牧,母的,琥珀色眼睛,黑白相间”,多卡斯看了一眼锅边的计时器,还有一个小时,“那种漂亮的,带到公园里去就会有很多公狗凑过来的母狗。而且公的边牧不好养”。

“为什麽养这样的狗呢?”西里斯在她耳边讲话,声音很低,她觉得自己要脸红,“全黑的牧羊犬不好看吗,有很漂亮的长毛那种,你在禁林见过的”。

“为什麽我要养一只公狗——可能那只例外,看起来很乖”,多卡斯想了想,“但是公狗就会去追别人家的狗,养漂亮母狗,她喜欢和谁玩就和谁玩,她不喜欢和谁玩我就打跑那只讨厌的公狗”,是的,她只是想欺负狗。

“那你想养那只吗?”他很少故意把声音放得这麽低过。

“西里斯·布莱克”,他之前跟她讲那只在学校禁林里养的狗在快毕业的时候跑掉了,多卡斯带点开玩笑的态度,她反正不信自己说出来的话,“你不要告诉我你在十六岁的时候就是一个非法阿尼玛格斯了”。

然後地面上就出现了一只她见过两次的,漂亮的,灰眼睛的,黑色长毛大狗。

啊,很好,多卡斯俯身摸大狗,从脖颈到下颚,再拍两下头,在灰眼睛大狗期待的目光中微笑,“今天晚上你睡地板——正好昨天擦干净了”。

当然他还是没睡地板的,只是比她还早得躺在床上,然後可怜巴巴得看着她。

“你准备让我睡地板?”多卡斯看着他。

“既然被子只有一床”,他向来在床上的时候对下流话别有天赋,“为什麽不两个人都睡床呢”,然後可怜巴巴得擡眼睛看她,非常狗的眼神。

最後还是两个人都睡了床——两个人睡在一起比一个人睡还是要好的,尤其是身边人很漂亮的时候。多卡斯愉悦得把脸贴在他隐隐有肌肉轮廓的背上,揽着他腰,把他长长的黑头发拨到前面去,现在还不是很热,微微一点出汗反而更让人有安稳感,像两个人被黏在一起。

“所以,为什麽你们不到处说?”多卡斯犹豫了一下,“我以为你们学会这个简直,不昭告天下也不可能”。

“莱姆斯”,他叹了口气,在腹前握了握她手指,“我们学这个是为了陪莱姆斯”。

大概也是知道自己做错了,他转过来,把手绕到头顶上过,重新把她环到臂弯里,吻了下她眉毛,“本来也不是什麽,值得炫耀的事——哦,或许詹姆不这麽觉得,但是,我们最後还是决定不要去注册,或者告诉任何,不应该知情的人,莱姆斯是狼人”。

“啊”,她现在在把他胸前的长头发重新拨回後面去,“好的,没有事,他还是莱姆斯,所以,没关系的,反正你们处理好了这件事,我的态度和你的态度是一样的”。

“多卡斯,你真好”,他把她抱得更紧了一点。

“啊,这种时候我想听点别的”,他的头发还有一点在胸前,蹭得她痒。

“那麽,我爱你”,他在她头顶讲话。

“乖狗”,她在他胸前笑,脸贴在他胸前,肌肉还是,有点硬的,特别是现在胳膊在发力抱她的状态,“我也爱你”。他们保持了这个姿势一会儿,多卡斯觉得太肉麻了,准备转移下话题,“所以,谈谈莱姆斯吗?”

“好啊”,他看起来也还暂时不想睡觉。

对于格兰芬多的女生来说,莱姆斯·卢平是一个迷,棕色头发的男巫的确是温文尔雅,但他好像笼罩在迷雾里——不是没有人试图过约他出去,但是他总是温和得笑笑,然後拒绝。在五年级以前他和西里斯的关系看起来又太好,以至于一直有人以为他们是同性恋,然後他们关系突然变差,拉文克劳的小册子里对此提出了一百种猜测,多卡斯睡前乐子读物之一,“大部分看起来都非常合理”。

和西里斯不一样的是,莱姆斯拒绝的理由从来不是“要帮詹姆追莉莉”,“目前没有约会的兴趣”,“啊姑娘你太漂亮了我自惭形秽”之类的……而是某种,忧郁温和的深棕色眼神,“抱歉,我那个时候还有事”。

和经常满城堡乱跑找不到人的西里斯,经常在空中飞不落地的詹姆相比,莱姆斯比较好找,图书馆丶算术占卜课的教室丶或者干脆就是海格的小屋,总是能发现他的:甚至可能坐在黑湖边,身边摆着一个水箱,装着抓来的格林迪沃,写完观察笔记以後就重新放回黑湖去。所以当詹姆·波特形容他脸上经常出现的新的抓伤是“一个毛茸茸的小问题”的时候,大家都默认了是他在宿舍养了一只兔子和猫之类的,危险的小动物。

莱姆斯确实有一本兔子观察笔记。

但是多卡斯本能得觉得莱姆斯很危险——某种直觉,如果你从来没见过一个人发火,那麽他的怨气累积起来会有多大?莱姆斯看起来完全是一种,主动的离群索居,他的社交很正常,读书,学习,还有吸引人的幽默感,那麽这种人会有一个巨大的秘密,并愿意为这个秘密杀人。

“月亮脸哪有这麽可怕”,西里斯看起来被她的描述逗乐了,“虽然是挺凶的”。

“诶?他凶过你吗”,多卡斯有点好奇。

“没有”,他摸摸她後脑的鬈发,“但我见过他狼化的时候”。

那不像是莱姆斯·卢平,灰色的巨狼被黑铁的锁链锁在墙上,然後开始带着哗哗的锁链在整个房间里奔跑,有手指粗的镣铐很结实,他的活动范围又很小,跑累了就嚎两声,嚎完了就继续跑——脚踝上的毛皮就这样被磨秃,一片血肉模糊。到他趴下来的时候还有对鲜血和生肉的渴望,为了摆脱禁锢,开始无意识的抓挠,这就是他脸上抓伤的起源。

莱姆斯的痛苦在四年级的时候达到巅峰,那时候他已经接近成年狼人的体型了,还在生长发育,但完全不能控制自己的力量。

後来有了他们,他的日子才相对好过一点——他们会带上厨房里的大块肉排,虽然是熟食但也能足够稍稍缓解莱姆斯对血肉的渴望了。把他喂饱之後,西里斯会先犬化,盯着他,然後彼得协助詹姆解开锁链,他们也相继变形,从尖叫棚屋里溜出去,然後到霍格莫德的街上去游走。

那是,非常愉快的时光,他们在深夜空旷的街道和禁林的草地上游走,满月的清辉洒在四只动物身上,其中有三个相当大只而凶猛,因此连八眼蜘蛛都不敢主动来招惹他们,他们的确像中古的游侠一样自由自在,和丛林中的环境融为一,偶尔到村庄里作乱,偷走奶酪丶熏肉和好酒之类的,这就是“劫道者”这个组织名的起因。

“辛尼斯塔教授跟我抱怨过经常有鹿进她的院子里吃她的植物”,多卡斯突然想到,“她还说她的邻居被窗户下的黑影惊吓过一次,那个独身女巫觉得这是不祥,一下子去对角巷订购了一打辟邪産品”。

西里斯轻轻咬了咬她耳朵。

“啊,住在村子里各种各样的动物总是有的”,她玩一缕黑头发,“还在禁林边上嘛,不稀奇”,她打了个哈欠,“睡觉”。

在沉沉得雪松香气里,多卡斯觉得安稳得像回到了自己的四年级,那时候她还什麽都还不知道,所以她可以安安稳稳得读书,逛逛天文塔,参加草药学俱乐部,和舍友扯淡。

那天她偶尔有空,去了趟图书馆,路过变形术书架的时候,看到了劫道者们。

他们在上课和吃饭以外四个人很少出动得这麽整整齐齐,西里斯靠在书架上,捧着手里哪本巨大的变形术古籍,詹姆的手搭在莱姆斯肩上,看他给彼得讲解某一册书上的练习。

那个时候他们都还很年轻,连脸上的胡茬和棱角都不太分明,彼得还是个目光湿润得胖胖小男孩,西里斯的黑头发连肩膀都没到,詹姆的肌肉也还偏向单薄,莱姆斯,倒好像一直都是这样,棕色的头发规规矩矩得三七梳好,在额前刘海甚至打了个可爱的卷,大概是刚被詹姆夸,他带了点无奈的笑意擡头看他一眼,然後又把羊皮纸拿过来,写几行字问彼得到底懂了没有。

多卡斯踮起脚,在他们背面的书架上抽走某本似乎对自己有用的书,这时候詹姆大概发现了莉莉,男孩子们开始互相碰肘推搡撺掇詹姆过去搭话。

就是五年前的事情,但也是她人生的四分之一了,时间过去的真快。

现在的莱姆斯呢?他棕色的头发或许还有学校里的馀晖,忧愁已经逐渐爬上他的面庞,但是浅棕色的眼睛还是依旧明亮。他不得不频繁在与食死徒的战斗中直面他的同族,还要应付每个月换一次的短期工作。好在他的巫师袍虽然旧但是干净整洁,面对朋友的时候总还是带着浅淡的幽默感,再战斗中也不失旧日的果断和敏捷,甚至在每一次战斗之後都还会花时间来安抚彼得。

莱姆斯总是温柔和善的,格兰芬多的狼人给自己套上的重重枷锁已经和本人融为一体,但是很难想象他的发泄渠道在哪里——莱姆斯并不是一个没有自己的观点和看法的人,他拥有极好的是非观和视野,并愿意去践行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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