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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没有应声,微微颔首,坐在椅子上任凭女人触碰自己的长发。
“您真是漂亮啊,皮肤比草原冬日的飘雪还要白净,头发比阿诺河的河水还要柔顺。”
“自古美人配英雄,旭烈格尔能娶到您这样美丽妻子,真是他的福气啊!”
听到女人的夸赞,林昭昭只装听不明白,在铜镜前无声笑了笑。
这女人林昭昭认的,上一世旭烈格尔也是在这个时候将她送了过来。
只不过那时他知道自己还要抛头露脸和那蛮子举行一次婚礼,整个人想死的心都有了,所以没给一点好脸色,直接将人给轰了出去。
他记得阿古苏曾经侍奉过旭烈格尔的母亲,也是看着旭烈格尔长大的仆人。
既然是旭烈格尔安排来的,人自然是不会有错。
在林昭昭的印象里,这个血狄女人性格开朗直爽,对部落对首领都是忠心耿耿的。
“主人,旭烈格尔是我们血狄组的首领,是草原尊贵的黄金血脉,真正的勇士。您别看我们首领二十五岁像孤狼一样,在战场上杀敌连眼都不眨一下,可他是会疼人的。您嫁给他,他肯定会让您成为整片草原最幸福最荣光的女人!”
林昭昭听得有些尴尬,耳廓悄悄发红。
旁边苏合则听得一头雾水,殊不知等会儿他家少爷还要在这草原上再风风光光嫁上一遍。
草原上已经喧闹起来,族人们喊着整齐的号子,恭迎他们的王蹬上白鬃黑马。
在族人们震天的欢呼声中,旭烈格尔高举起绑着红色绸缎的弓箭,然后背于身后。
族中老者将祭天用的酒碗递给旭烈格尔,旭烈格尔供奉三下,将酒水浇于马颈。
林昭昭在阿古苏的搀扶下走出毡包。这次他换上了草原上的红色羊皮长袍,戴上了彩色氆氇镶边的金花帽。
不少血狄族人都看直了眼。
昨天娶亲队伍回来的时候已经太晚,天色昏暗,大部分的血狄人都没有看清林昭昭的容貌。
“这就是大夏的女人吗?这皮肤看起来比最上等的绸缎还光滑。”
“真是美极了!什么时候首领能带着我们打进大夏?我也想要大夏的女人做妻子。”
“这女人比其其格还要漂亮!沙拉里格你什么时候也能和你哥一样娶一个这么漂亮的女人啊!”
“他旭烈格尔有的,我沙拉里格迟早也会有的。”欢闹的人群里,编发的少年安静地坐在席位上。听着弟兄们调侃声,神情阴鸷愤恨。
他盯着人群里那一抹鲜艳的红袍,闷头喝光了手里的酒水。
林昭昭被阿古苏搀扶着,脸两侧细长的珠链一步一晃,在阳光下闪得旭烈格尔心里痒痒的。
这就是他的妻子,不像他自己皮糙肉厚、五大三粗的,完美无瑕得就像是用最透最水的玉石雕琢出来的。
这样矜贵的人肯跟着他,自己以后定要仔仔细细护着,万不能让任何人伤着一星半点。
察觉到男人那双深邃温情的眼眸,林昭昭立刻垂下了睫毛,将眼神错开。
两人并肩走在白色的长毯上,走向草原王庭。
白烟袅袅。
大巫站在火堆边用血狄语高呼:“拜天父,拜地母——”
两人单膝跪地,双手高举,再放于膝上,在众人的注视中弯下了腰……
第6章旖旎
仪式结束后,血狄族人们拍着手,载歌载舞。晖光之下,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欢笑。
“这些草原人舞蹈真快乐啊!”苏合在林昭昭身边左顾右看,“您瞧啊!那个女人好厉害,头上顶着碗还能翩翩起舞,她跳得真好看。”
林昭昭望去,一眼便看见了那个苏合口中身段窈窕、舞姿有力的血狄少女。她穿着灰粉色的袍衣,双臂舞动如水蛇一般灵活,明眸皓齿,一颦一笑犹如草原上盛开的山丹花。
“是她。”林昭昭瞧着那张惹人怜爱的笑脸,忽然想起这个少女的身份。
血狄族能歌善舞的美人,草原之花,旭烈格尔的表妹,其其格。
上一世他深居简出,草原上大部分人都没打过交道,也记不清楚。
之所以会对这名为其其格的少女印象深刻,主要是因为上一世对方为了能嫁给自己心目中的英雄,想做旭烈格尔的妾室,曾经用匕首抵过林昭昭的脖子。
好好的姑娘居然为了给个蛮子做妾干出这样的事……当时林昭昭是怎么也想不明白的,毕竟就算是在大夏,给富贵人家当姨娘也不是多么体面的事情。
后来当他慢慢了解这片草原,知道在这文化匮乏的地方,很多男人都将女人当作生育的工具看待,甚至肆意掠夺,而像旭烈格尔这样尊重伴侣意愿的男人实在是少之又少。
这些女人们看上去被好好保护着,在战争中遇袭也不会被杀,但实则就像被圈养的牛羊处境窘迫,根本没有自由可言。
所以在她们看来,占着草原最勇猛最优秀的男人却任性妄为,丝毫不尽妻子
的责任,上一世的林昭昭简直是生在福中不知福,罪大恶极。
林昭昭还在想着陈年旧事,阿古苏已经推着他来到篝火边,想让他与族人们一起舞蹈。
“……”
读过十年的圣贤书,当过十年的病秧子,林昭昭身体僵硬得很。但周围的人都跳得起劲儿,他也只能学着样子摆两下自己的手臂。
顶着彩碗的少女旋转着裙摆来到他的面前,她高昂着下巴,用眼神在林昭昭上上下下扫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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