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探子禀告赵伯承,说安王有心造反,但这个消息周国新帝也知道了。所以,周国新帝要对付安王就只能先跟齐国议和。而赵伯承跟镇北侯商议之后觉得双方现在议和也可以。因为周国虽然有一个安王想要造反,但齐国也有好几个诸侯不是省油的灯,一家不知道一家,各有各的难,所以此次议和,其实从皇权的角度来说,对周国皇权和齐国皇权都有好处。
李妙妙好奇问赵伯承,“殿下,周国的那个安王厉害吗?”
赵伯承点头。
如果不厉害,当初也不可能帮助周国先帝发动宫廷政变。
李妙妙:“那既然这么厉害,当初周国先帝驾崩后,他为什么不直接篡位呢?”
赵伯承:“没机会,当初安王在自己的封地并州,离京城太远。”
李妙妙似懂非懂“哦”了声,不过她还挺高兴不用再打仗了。毕竟打仗苦,将士们苦,百姓们苦,没有一丁点好处。
赵伯承又割了一把韭菜放到石头凳子上,韭菜堆已经很高了,也差不多够吃了。
赵伯承继而将刀放到一边,“这些应该够了。”
李妙妙抬头看了眼韭菜堆,的确是够了,可能都吃不了。
李妙妙也把手里的刀放下,然后站起身来,但她蹲的时间太久,一站起来腿有点软。
赵伯承眼疾手快将李妙妙扶住,“怎么了?是不是腿麻了?”
李妙妙点头,“有一点。”
赵伯承便直接把李妙妙抱起来,“回帐篷休息一下。”
李妙妙指了指石头凳子上的韭菜堆,“那韭菜怎么办?还要送去后厨。”
赵伯承道:“不妨事,一会儿让王娘子过来拿。”
赵伯承继而抱着李妙妙往主帐的方向走去。
已是秋分,天气也变得越来越凉爽。
李妙妙迎着丝丝凉凉的秋风问赵伯承,“殿下,你喜欢哪个季节?”
赵伯承不答反问:“你呢?喜欢哪个季节?”
李妙妙想了想,“秋天和冬天。”
赵伯承问:“为什么?”
李妙妙嘴善如流,“因为凉快啊,我怕热不怕冷。”
赵伯承弯了下嘴角,“那我也喜欢秋天和冬天。”
李妙妙:“殿下你也怕热不怕冷吗?”
赵伯承说不是。
习武之人冬练三九夏练三伏,赵伯承既不怕热也不怕冷。
他看向李妙妙,“想跟你喜欢一样的季节。”
李妙妙心里微甜。
赵伯承抱着李妙妙走回主帐,然后走到椅子前将李妙妙轻轻放到椅子上,“腿还麻吗?”
李妙妙摇头。
赵伯承又帮李妙妙倒了杯水,“多喝点水,秋天干燥。”
李妙妙开心说好,然后将水杯接过去喝了半杯。
赵伯承继而坐到桌案前的椅子上。
李妙妙目光所及是桌案上的一份文书,她好奇问赵伯承:“殿下,那是周国送来的议和文书吗?”
赵伯承嗯。
李妙妙小猫一样凑过去探脑瓜瞧了一眼。
赵伯承见李妙妙想看,干脆把周国的议和条款平摊到桌面让李妙妙看。
这次周国皇帝的诚意很足,开放了包括但不限于并州在内的五个边界城池的贸易往来。也就是说如果赵伯承同意议和的话,海城等边界城池就可以与周国通商。而这对于百姓们来说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毕竟有贸易往来就能赚钱,而百姓们富裕了,日子才能越过越好。
但李妙妙看不太懂这些。
她望着文书,一脸想吃瓜又吃不明白的样子,“殿下,这份文书对我们更有利还是对周国更有利?”
赵伯承:“都差不多,没有谁更有利。”
通商是双方面的,齐国能发展经济,周国自然也可以。
李妙妙又道:“那议和之后,齐国的百姓可以去周国玩吗?”
赵伯承:“没议和之前也可以去周国。两国交战跟百姓们无关,百姓们想去哪国都可以。只不过两国交战不利于百姓们做生意,因为一旦敌军打过来,百姓们很有可能会撤离。”
李妙妙点了点头,“原来是这样子。”
赵伯承问李妙妙,“你是想去周国玩吗?”
李妙妙摇头,“周国马上就要起乱子了,感觉怪危险的。”
赵伯承:“……”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军婚三胞胎灵泉先婚后爱双洁苏浅浅睁眼发现自己穿成了七零年代的一个野蛮无脑,凶悍泼辣的女人身上,还要养三个孩子,结果孩子们都怕她,整个大队都嫌弃她。消失五年的军官老公突然有了消息,上面派人来接她去大院照顾受伤的老公,糙汉男人却要跟她离婚,结果腿伤好后,他死活不同意离婚,将她堵在墙角我可以再受伤的,左腿...
...
小时候的青梅竹马,少年时的一见钟情,成年后的再次相遇,她在他的心底始终是最深刻的独家记忆。他说如果人的一生如果有999次运气,我愿997次留给你,2次留给自己,一次遇上你,一次陪你走完这辈子!没了她,他以为还可以找到幸福,可是过去这么久,他试着爱过的别人,试着用工作麻痹自己,试着让自己重新快乐起来,可这里面没有她,就算幸福又有什么意义?...
林青痕是个不折不扣的小可怜。他生母早逝,脸上带疤,修炼天赋不好,很不受家族待见,于是自小就学会谨慎行事低调过活,就算突然绑定一个炼药系统,也没敢出什么风头,就想老老实实种菜炼药养活自己。直到一桩天雷狗血替嫁情节落他头上了。同族嫡姐林清霜作为天之骄女,厌恶自己落魄的婚约对象,退婚不成,而后脑子一抽,要把他替嫁过去。嫡姐的婚约对象是殷家殷九霄,听说他年少时候很是风光,天生剑骨,只是可惜功法反噬,毁其修炼根本,双眼已瞎,如今已经是个不折不扣的废人。婚前,他见了那人一面,觉得对方与自己同病相怜,且看起来人挺不错的,是个好相处的性子。我长得丑,你看不见,我们俩天生一对,新婚当夜,林青痕拍拍自己新婚夫婿的肩膀,不怕,我以后种菜养你。林青痕完全不知道,自己所在的世界是一本男主逆袭的退婚流小说。他看起来可怜兮兮话不多的落魄夫婿,就是这本小说的男主角。而且,这已经是殷九霄的第二世。攻视角上一辈子,殷九霄天才陨落之后受尽白眼,又遭退婚羞辱,他在困境之中觉醒魔骨,一路逆袭成了剑魔双修的举世之尊,曾经欺辱过他的人尽匍匐脚下,该报的仇也加倍奉还。重生之后,所谓实力倒退是装,眼瞎也是装,就看那些人暴露本性,丑相毕露,直到林家像上辈子一样试图悔婚,他也不觉得有什么惊喜。但殷九霄没想到,婚约这事变得和前世大不一样。嫁进来的是一只乖乖的抱着他说别害怕我们俩好好过的丑小鸭。倒是挺有意思。须知1非常会装占有欲强攻X温柔天使努力坚韧受,攻重生受穿越,互宠,日更。2小甜饼文,受技术流,不走武力值路线,有金手指且有占比较重的种田事业线,一边谈恋爱一边变强,他的脸会慢慢恢复,丑小鸭其实是个大美人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