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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她是他的女人(第1页)

黎明朗虽然只有七岁,但很快凭借着他被出身军旅的父亲有意识锻炼出来的体魄功夫和霸道跋扈的性格,成了这个院子里的孩子王,不论是做什么,玩什么,所有人都要听从他的指挥服从他的安排。

所有小朋友都对他唯唯诺诺,如果任何人敢有反抗或者异议,他就会率领其他小朋友孤立他、欺负他。

叶贝贝清楚的记得,有一次黎明朗让她在游戏里扮演梅超风,她不同意,结果他就领着一帮男孩子上树捉了很多绿呼呼的虫子,不怀好意的举到她眼前。

看着那蠕动的,软胖的可怕物体,叶贝贝当时就被吓得大哭起来,跟她住同一幢楼大她两岁的高群芳跑过来拉着她就跑,结果激怒了小魔头,他干脆招呼着其他坏小子,把那些虫子向她们身后扔过来。

那种绿色虫子落在脖颈冰冷蠕动令人毛骨悚然的感觉,多年后还出现在叶贝贝的噩梦里。

小小的叶贝贝当天晚上回家就吓得发了高烧,黎明朗的恶毒行为终于昭然若揭,平日里一些在他的压迫下敢怒而不敢言的小朋友,也纷纷对自己家长控诉了黎明朗的恶性。

黎明朗因为这件事情,也被气急败坏的姥爷狠狠的打了一顿。

可是谁知这个人脑袋后边儿有反骨,天生是个妖魔,不但没有一点儿悔改的意思,反而变本加厉,明里暗里的将告他黑状的小朋友软硬兼施的通通恐吓一番。

这次发生的事情一点没有削弱他的嚣张气焰,反而让他一统江湖,彻底的成为了b大教职工家属区名符其实的孩子王,他也彻底的将叶贝贝和高群芳视为眼中钉。

因为对黎明朗的惧怕,叶贝贝在没上幼儿园之前,再也不敢单独踏出家门一步。

无论叶贝贝怎么躲避,她们这拨孩子的命都是不太好,她从幼儿园,小学,到中学,高中,都是生活在黎明朗的阴影之下的。因为他们这些人都一样的念b大附属小学的学前班,附属小学,附属中学,附属高中。笨蛋,蠢货,猪,你没长脑子的嘲讽声,一直如影随形不绝于耳。

都说小孩子七八岁讨狗嫌,可是长大的黎明朗的恶毒不但一点儿没有收敛,反倒脾气更坏,睚眦必报。无论在学校还是在大院,叶贝贝都生怕招惹上他,每天的精神都处于高度戒严中,哪怕远远的看见黎明朗的身影,她都会一溜烟的小跑着躲开。

叶贝贝从小学习好,小学跳了一级,中学跳了一级,竟然跟不务正业留了一级的黎明朗在初二时接上了轨,成了同班同学。

黎明朗留级是有原因的,他在有一段日子里,狂热的迷上了打架,看谁不顺眼就打谁,打得整个东城区都知道有个黎明朗,打起架来不要命。而他这个自小是个不吃亏的,有一次被南城区教门的人给惹毛,带着一帮兄弟去跟人家血拼。

教门的人都是吃牛羊肉长大的,一身的紧肉,他手下的兄弟自然不敌,伤了不少,黎明朗当时就红眼了,对着那里的老大就下了死手。

这一架打完,那个人虽然没死,但也残了。这件事情终于惊动了黎明朗的父亲,气急的把他扔进部队的新兵连了半年。

叶贝贝涉世太浅,以为去了部队改造一番的黎明朗可以脱胎换骨了,岂知回来后的他更加让人头大如斗。升级成为他们这些青涩少年中的‘老大’,做尽他这个年纪该做和不该做所有坏事。

十多岁的小女孩已经很能分辨美丑,黎明朗凭着他声名显赫的霸道,光艳照人的容貌,魅力无边的引得无数女生以各种名目接近他,偷偷的给他写纸条,也有勇气可嘉的,正大光明的追求他。

叶贝贝对黎明朗的恐惧已经根深蒂固,女生眼中人人惊慕的白马王子,对她而言,是一座不能靠近的瘟神,避之犹恐不及。

她每天放学上学最怕的就是路过b大和附属学校那段必经的小路,每次她都可以看见黎明朗和一群男孩子聚在路口说笑,他总抱着胳膊,有时嘴角叼着颗烟,用眼睛上上下下的打量她,他的目光,像是要穿透皮肉一直看到她的骨头里去,看得她心慌害怕,每次都加快步子小跑的走过。

叶贝贝在上初二的时候,第一次有男生正大光明的追求她,在她还不知道怎么回事时,黎明朗开始每天上学跟在她身后,与她一起出现在班级里,放学站在身边,与她一起回家。就连她做值日,他也大喇喇把两条长腿搭在桌子上,很有耐心的等待着。

没有几天,所有人都知道了她是黎明朗的‘女人’,校里校外,再也没有男生敢多看她一眼。弄得叶贝贝百口莫辩,无从解释,又不敢去找黎明朗理论,直到高中毕业,都再也没有男生追求过她。

好容易听说他高中毕业后出国念书的消息,叶贝贝幸福的感激涕零。可是谁知这个恶魔还是不肯轻易放过她,到底还是把她拖进了小树林,夺取了她的初吻,将她肆意的非礼一边。

而现在,这个魔头又回来了,莫名其妙的闯入她的生活,害得她在老太太面前出丑,这个黎明朗,天生就是她的克星!

从江家老宅出来,叶贝贝直接就打车来到了b大外面。走进一家书吧

,选了靠窗的一个位置坐下,点了一杯咖啡,翻弄着手里的书,眼神却一直盯着书吧对面的b大校园。

自从跟父母吵翻负气离家出走后,她不知道自己多少次的来到这里,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想,只是看着对面校园里风吹过树梢,看着无数的青春男女说说笑笑,隐隐的还可以看见一点儿教职工宿舍区的门楼,又看不全,让她想了又想,在无边的想象中,又回到了生活了二十年的家里。

叶贝贝想这里,想家,想爸爸,想妈妈,可是为了江越舟,她只能坚持。

其实她无数次的想回家,想回去跟爸爸妈妈和解,但是生活一直没有给她机会。

她当初是父母的骄傲,为了嫁给江越舟与家里决裂,弄得整个b大教职工家属区人尽皆知。如果她生活愉悦,夫妻和谐,自然可以在日后小夫妻俩厚着脸皮回去负荆请罪。爸妈当初坚决反对她和江越舟在一起,还不是怕她日后不幸福,现在看在他们夫妻恩爱的份上,纵然再狠心,也会无奈的让他们进家门。嫁人嫁的好,丈夫又爱她,她也可以算得上是荣归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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