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divclass="
tt-title"
>第370章吸血鬼特别篇2
薄暮斯特,塞德里克回到了自己的家,灰蓝色的城堡在上世纪就已经算是古建筑了。
他认识的朋友们相继死去,有的人是病逝,有的人被枪杀,有的人笑着在生命最后一刻离去……
在认识艾伦之前他就有认识的朋友成为了老人,而他在那之后才去到的瓦莱里亚城,重新认识新的人,和他们交朋友。
在艾伦老去之后他又辗转到了别的地方,大大的城,小小的镇,不同的国度……
最终他厌倦了这样的生活,有些想念家,想要停下步伐,在这个与以往的生活完全不同的时代里,他离开高楼建筑的大城市,在这之前辞去别人梦寐以求也难得到的工作,回到了薄暮斯特。
薄暮斯特不再是曾经的样子,古老的气息里渐渐地被掺着许多新的气息,不同发色肤色的人穿梭于各个小道上,沿街店铺多了很多,咖啡屋、酒馆、冰淇淋和小蛋糕的店铺……寄明信片的人拍照的人……
而他的城堡被他打造成城堡酒店,而他又买下了新的房子,在一个藤蔓爬满墙的屋子旁边,那间藤蔓屋子是一家名字与风格都很魔法的书屋。
虽然新房子比原来的城堡要小很多,但他听一个来自华夏的老朋友说过一句话“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
于是他在新房子里布置了所有他喜欢的家具和灯饰,谁说吸血鬼就得黑暗,谁说吸血鬼就要畏惧阳光,他就要特立独行,玻璃窗要擦得明亮,屋内需要绿植,小院有鲜花开满在岩石小路两旁,花攀爬至围墙外。
那位来自华夏的老朋友他是个特别爱吃辣的人,听他讲起过往就提到了他年轻的时候,因为出国之后饮食方面的不习惯,他试着采购厨房的锅碗瓢盆,打电话给远在家乡的母亲询问起一些菜肴的制作过程,尤其是家乡菜,从做饭难吃到厨艺惊人,甚至在后来请很多同样在异国他乡的华夏人一起吃饭,有时候也叫来和他们眼瞳颜色不同发色不同的来自不同国度的朋友来。
而他曾有幸跟着某个人去参加这样的聚餐,从而认识的这位来自华夏的老朋友,的确是老朋友,在他认识他的时候,这位老朋友已经开始长白发了。
也是因为这位老朋友,他吃到了番茄炒蛋、毛血旺、鸭血粉丝汤等等。
回到薄暮斯特,他发现家乡开了一家中餐馆,怀念那毛血旺和鸭血粉丝汤的他第一次经过这家店的时候脚步不自觉地往那扇门靠近。
推开门,一股熟悉的味道就飘了过来,嗅到那份不独属薄暮斯特的辣椒花椒味,有一桌客人正吃着夫妻肺片、水煮牛肉……
他看了一眼菜单,有他爱的那几道菜,果断点单,再要一份白米饭。
他使用筷子的手法早已熟练,那是那个人教他的,他还从那个人那里学到了如何包饺子,饺子这种食物和他在瓦莱里亚吃到的当地菜里某个食物很像。
他高兴自己的城堡酒店和新房子离这家中餐厅都很近。
他是写日记的,他会在每一个夜晚写日记,不管是心情还是认识了谁,又或者觉得这一天的雨太大还是太阳过于温暖,写书屋的藤蔓又爬到了窗户上了,被书屋的老板用工具剪掉了,虽然藤蔓爬了书屋太多的地方,但楼梯那里的窗户定是明亮的,不被遮挡的。
日记是写出一页的密密麻麻,然后撕掉用火烧掉,每天的日记写完他都要烧掉,不曾让谁看到。
吸血鬼的秘密和深夜里的心情只让黑夜知晓,只让自己那颗看似跳动实际毫无存在感的心看到。
附带
【我的城堡酒店,今日来了一群特别的客人,我能感应到那一群特别的人里有妖还有我不知道的种类,但最让我感到特别的是那个人类,一群里面唯一一个真正的人类,可是在她身上我仿佛看到了一道光,明亮但不刺眼。
我和他们打了招呼,我猜测他们是来自华夏大地,于是我说附近的中餐馆的鸭血粉丝汤和毛血旺好吃,实际上我就是准备去吃那里的饭菜,我会吃牛排,五分熟三分熟七分熟这些我都统通吃的,对于曾经是真正的正常人类的我而言牛排很美味,但后来我爱上了中餐,啊!
不得不承认啊,那里的人们真懂得利用每一种食材制作菜肴,像鸭血猪血这样在我以前是看都不看的,可是在人家那里就变成美味。
我喜欢现在的生活,艾伦曾经说过他当警察不就是为了和平和安定,可是他生活在随意用枪用子弹杀人的地方,也是生活在阶层固化的时代,他永远不知道黑玫瑰是我,我从来没想告诉他。
今日这几个客人想必知晓我的身份,但他们也没拆穿,也没和我打一架,我想他们懂得什么是好什么是坏。
明天我会让艾米丽安排一顿大餐免费请他们吃,也不知道我这酒店的餐食他们吃不吃得习惯。
】
写完,这一页日记撕掉,一旁的小火盆,一张纸很快就烧成灰,熄灯,趁黑夜出行,守护这一带的安宁。
喜欢大佬她原来是个神请大家收藏:(aiquwx)大佬她原来是个神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结婚那天,老婆坚持丁克,我签下丁克协议。十年后,妻子姜慕瑶却牵回一对混血双胞胎,告诉我这是为了公司发展,孩子是海外合作方的。晴空霹雷下,质问她为何背叛婚姻?她冷笑你牺牲一点家庭怎么了?为了我的事业,这是你的福气!我红着眼眶看着她,和她吵得天翻地覆。岳父岳母指责我自私,亲戚朋友劝我大度,就连律师也暗示我弱势。当初要不是你死皮赖脸求着结婚,我女儿会跟你签那破协议?。男人嘛,带个绿帽子算什么,能帮老婆事业腾飞,是你上辈子修来的福分。协议这...
话说清朝嘉庆十二年余杭县乡下有刘吴两家,均是退休了的镖头。刘家只一个女儿,名叫刘玉佩,生得十分美貌。吴家有两个儿子,长子吴德明。他与刘玉佩都学了一身家传的好武艺,两人从小相识,青梅竹马。及到年长完了婚,因吴德明在城内一家镖局当了镖师,合家搬到县城内居住。刘玉佩与吴德明乃是恩爱夫妻,新婚燕尔,两情相悦,不在话下。却说一天晚上,夫妻两人吃过晚饭,俱觉十分困乏,早早便睡了。次日早上,刘玉佩从昏睡中醒来,只觉头痛乏力,眼皮十分沉重,几番努力,好不容易张开了眼,只见身傍的吴德明躺在血泊之中。用手推时,却是一动不动。再看自已双手不知怎的都沾满了血,右手竟还握了一柄牛耳尖刀,不由一惊。以为是在梦中...
文案不正经当万人迷小说里面的炮灰男配重生后,他决定不再跟万人迷抢东西了,他要好好修炼早日飞升!第一步就从先杀了这万人迷开始吧但!重生不要紧,为什么我的内心独白会有气泡框啊!道侣都跟人跑了,还在这沾沾自喜都是白莲花的养料,用得着这么奋勇争先吗给别人养儿子养出感情了啊,绿帽子都不知道多少顶了同为炮...
...
正和丧尸搏斗的江雨桐却穿成了看过的一本小说中炮灰童养媳身上。刚穿越,就被婆婆陷害对刚出生的婴儿下手,差点被刚考中秀才的夫君掐死。她可是砍丧尸犹如切瓜的江雨桐,手一抬,脚一踢,差点让那个媲美陈世美的夫君归了西。刚和离,那后娘就准备把她配给打媳妇的屠夫。她先和离,再断亲。她要在乱世中发家致富。可是兜里没一文钱,连个落脚...
未婚妻劈腿,我伤心之下在酒吧意外遇到了热血都市修仙,带你走进不一样的热血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