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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市位于东市一隅。
前些日子,有位行商从蒙古国精心挑选了几匹蒙古马,一路风尘仆仆地带到京城,想在达官显贵手里卖出高价。
他一来就被凌晴瞧上了。
柳元洵说是次日一早再来买,可凌晴生怕自己看中的马被别人抢先挑走,所以天蒙蒙亮就赶到了马市,人刚到便交了定金。
不然,以京中那些贵人对好马的热衷程度,她相中的那匹小马驹,还真不一定能留得住。
洪公公走了没多久,柳元洵便带着凌亭来了东市。
京中有东西两市,东市主要服务于上流阶层,汇聚了来自四方的奇珍异宝;而西市则是寻常百姓的聚居地,多为生活日用品的买卖之所。
那些行商常年走南闯北,但凡搜罗到什么稀罕玩意儿,大多都会选择在东市售卖,这几匹蒙古马自然也不例外。
待柳元洵来到行商所在的马市时,原本的八匹骏马已只剩下四匹。除了凌晴看中的那匹,剩下三匹的品相都不尽人意。
凌晴相中的是一匹小公马,约莫一岁左右,浑身毛发黑亮如缎,四蹄修长而有力,正紧紧依偎在另一匹大马身旁,一双湿漉漉的眼眸满是好奇与灵动,滴溜溜地打量着周围的一切,单看品相就很讨人喜欢。
柳元洵刚一现身,凌晴便扯着嗓子喊道:“卖家!卖家!快快快,我主子来了!我要牵马!”
卖马的汉子原本正和旁人闲聊得起劲,听到凌晴的呼喊,随手在鞋底磕了磕手里的烟杆,大声应道:“来了来了!”
按照常理,一手交钱,一手牵马,这买卖便算是成了。可当凌晴满心欢喜地牵着缰绳,准备将马牵走时,那原本在马贩子手里还算乖巧的小马,此刻却像是被钉在了地上,死死绷着蹄子,说什么也不肯挪动半步,嘴里还不停地发出嘶鸣声。
它身旁的大马似乎也预感到了即将到来的分离,可它并没有像小马那般焦躁不安,而是轻轻低下头,用鼻子抵着小马的屁股,一下一下地将它往前推。
马贩子见状,脸上露出了一丝无奈,伸手扯住大马的缰绳便往后牵,大马倒是温顺,低头跟着他往后走,可小马却急了,刨着蹄子就要往后追,凌晴废了好大劲儿才扯住缰绳。
马贩子来马市也有三四天了,跟周围的行商们也混熟了,他走了,周围的行商便随口解释了两句。
“这大马和小马本是一块儿收来的,母马品相着实不错,可惜害了病。母马卖不出去,小马就僵在这儿不肯走,白白耽误了两个客人的生意,给老胡气得够呛。”
凌晴没料到买匹马还能遇上这样的事,她望着手里的缰绳,一时拿不准究竟是硬将它牵走,还是像之前的客人一样将它留在这里。
她这一犹豫,手上的力道不自觉就弱了几分。小马瞅准时机挣脱了缰绳,撒开四蹄,朝着母马的方向飞奔而去。
紧接着,又听马贩子低声骂了几句,随后是几声清脆的鞭响和母马低低的嘶鸣声。
“喂!你做什么!”凌晴一听鞭子破风声就追了过去,等她绕过商人们歇息的帐篷,才发现那鞭子并没有抽到马身上,只是被马贩子凌空挥舞着故做恐吓。
饶是如此,小马依旧不肯离开,只紧紧靠在母马身边,母马也低头舔着它的脸,母子情深的模样很是令人动容。
柳元洵跟在凌晴身后缓步而来,自然也瞧见了这一幕。
马本就是情感细腻的动物,母子分离,不舍之情在所难免。但它们毕竟与人类不同,实在不能用看待人的眼光去衡量它们。
况且马匹买卖本就是再寻常不过的生意,柳元洵倒也不至于因为这一幕就多做干涉。他之所以跟过来,纯粹是出于好奇。
通常情况下,卖马时幼马不肯走,大多是因为惧怕陌生环境;大马不舍,是出于母性本能。可今天的情形却截然相反,母马温顺地避让着,小马却对母马依恋得紧。看它的脾性,也不像是胆小怯懦的,可此刻却一反常态,说什么也不肯离开。
老胡见人都跟了过来,只能无奈地解释道:“这母马害了病,自己活下去都费劲,自然是劝着小马走。可这小家伙知道大马不行了,一步都不肯离开。我好不容易赶到京城卖马,这下可好,一大一小全砸在手里了。”
病马卖又卖不出去,杀了又实在舍不得,老胡愁得满脸褶子,耷拉着眉眼,心里却隐隐有了个想法。
前几个想买马的客人,都是见小马拉不走便放弃了,眼前这位可是唯一一个非但没走,还跟过来看情况的,而且看穿着打扮,像是个非富即贵的大贵人。
老胡小心翼翼地靠近柳元洵,试探道:“要不,您给我点买马的本钱,我直接把大马送给您?这一路的饲料钱、路上的盘缠,我都自己出了,您看行不?”
“你倒打得一手好算盘,”凌亭皱眉道:“你自己也清楚大马活不长了,又不甘心认赔,还想从我家主子这儿讨本钱?你当这是什么地方?竟敢在这儿欺行霸市?”
老胡吓得一哆嗦,连忙摆手否认:“不是不是,大爷您误会了,小人绝不敢骗人啊!这马在我手里只有死路一条,可到了这位大人手里,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
柳元洵倒没急着接话,而是先绕着那匹大马走了一圈。
远远瞧着还不明显,可一靠近,便能感受到它的虚弱,不说它体态消瘦,双目无神,单从它杂乱无光的毛发上也能看出病态。
不过,从它的骨骼轮廓仍能看出,这是一匹天生的好马。要是没有这场病,它的售价说不定比小马还要高。
柳元洵开口问道:“它生了什么病?”
老胡被凌亭这么一吓唬,哪还敢隐瞒,竹筒倒豆子般,将实情一股脑儿全说了出来:“这大马许是路上吃错了什么东西,先是腹泻,接着又便血,连续发热了好几天,差点就死在路上。好不容易到了京城,现在是吃也吃不下,睡也睡不着,我也不知道它究竟生了什么病。”
柳元洵不解,“听上去倒不像是急病,即便不是急病,说不定养养还能恢复,何至于说它活不长了呢?”
老胡也有自己的难处,他苦笑一声,道:“您有所不知啊,京城的开销实在太大了。我卖了马就打算回乡去,它病成这副模样,要是卖不出去,就得跟着我回乡。可我家离京城有好几百里地,它要是跟着我一路奔波,大概率会死在回程的路上。”
他说的若是实话,这马买下来倒也不算亏。
毕竟是凌晴看中的礼物,柳元洵也想图个善缘。倒不如连母带小一起带回府中,精心调养,慢慢养护。大马要是能活下来,就当是捡了个便宜;要是不幸死在府里,就当是生前为它尽了力,也算积了德。
柳元洵问道:“大马什么价?”
老胡没料到他真有购买的意向,顿时喜出望外,急切地说道:“这位爷,我可不敢骗您。这大马我买来时花了四十两银子,它是蒙古人精心调教好的。不仅体能出众,还能当繁育马,我本打算卖一百两银子。可没想到出了这档子事儿,我也不敢跟您要高价,更不敢奢望保本。您要是愿意,能不能赏我二十两银子,就当是怜悯我,赏我点银子叫我养家。”
柳元洵摆了摆手,说道:“四十两就四十两吧,希望它值这个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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