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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的风带着一股海水的咸涩,绑架欢乐的歌声沉默远去。少女手中,雪碧的气泡翻滚着折射光线,嗞开盛夏的清透。
18岁的柳回笙已经是长发,蓄到及腰的位置,自然披垂着,头顶挂一弧弯弯的发箍。
走到老街第九个转角,运动鞋在掉皮的灰色墙砖边停下,转身,长发似湖面波纹微微晃动,刹那间,眸光潋滟。
“你跟着我干什么?”
好看的眼眸凝视着七八米外跟了一路的身影。穿着大号的校服,竹竿一样瘦。
对方有些局促,似乎没想到自己被发现荧光怎么应对,笨拙地抬了下左手,没有意义地动了两下手指,解释说:
“我怕他们找你麻烦。”
柳回笙调笑着说:“要找麻烦也是找你,你把他们大哥打了。”
往前几步,停在那人跟前:“再说,我还不用一个高中的小朋友来保护我。”
“小朋友”三个字显然让对方不悦,对视时,眸底多了几分不服气。
天真的、澄澈的、单纯的不服气。
“我不小。”
嘴巴动了动,抗议道。
柳回笙觉得有趣,修长的腿往前一迈,抬手在她头顶比了一下,顺着同一高度收回到额头:
“还没我高呢。”
“我还能长。”
“嗯,有梦想是好事。但是我的身高从高一下学期开始就没变过了。”
“我以后一定比你高。”
“为什么一定要比我高?”
“那样可以保护你。”
“你叫什么名字?”
“赵与。”
“下雨的雨?”
“与子偕老的与。”
这下,柳回笙没说话了。眯起眸子,上半身往前一倾,声音低了三分,问道:
“你喜欢我?”
她永远记得那一天,青涩的赵与被侦破心事后无所遁形,眼珠地震般乱颤,却又在三五秒平定下来,再看向她时,眼眸似镜湖深处的鹅卵石般坚毅清澈。
“对,我喜欢你。”赵与说。
柳回笙反倒不知道怎么办了。追求她的人不少,暗恋的更是数不胜数,像赵与这样内敛的性子,大多点破的那一下就跑了。头一次遇见这样,坦然承认的。
琢磨了一会儿,说:
“可是我不喜欢你。就算你跟着我,我也不会喜欢你。”
赵与那时候很坚决:“我跟着你,是想送你回家,没想你喜欢我。”
“要是我骂你怎么办?”
“那我肯定做错了事。”
“要是打你呢?”
赵与低下头去,嗡嗡说:
“这么好看的手,别打疼了。”
那天的最后,柳回笙手机里多了一个叫赵与的名字。
赵与兜里,多了一瓶红花油——那是柳回笙给她的。
前一天帮她赶走混混,打架的时候不幸中招,手腕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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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之所以美好是因为前面有个人力无法抗拒的词——曾经。
如今之所以残忍是因为前面同样有个人力无法抗拒的词——后来。
曾经的赵与像只忠诚听话的金毛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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