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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落。
伴随着夕阳染红的天际线,位于北半球的血族开始了一天的生活。
这里富饶,达,文明和谐。
血族们掌握着全球百分之九十多的资源和科技,也是工业最达的国度。
随着时代的变迁,血族早就不猎杀人类了,而是靠一种人造血液为食,渐渐的,几千年后的血族,便和人族和睦相处,共同在这片土地上,扎根,繁衍。
时至今日,血族靠着寿命漫长的优势,延续了科技,文化,资源,而人族那边,没过几百年就开启战争,死伤一片。
血族不干预人族的事,久而久之,人族诸多国家,在战火中泯灭,文明也在战火中消亡,科技倒退,生活艰难,国破家亡。
“叶安,咱们公司有个项目,需要去人族那边交接,在戈瓦小镇,那里开了个工厂。”
同事月走过来,把项目资料给叶安,语气中藏不住的嫌弃。
“戈瓦小镇常年战乱,听说是人族那边冒出个什么军,打着救国的旗号,和一群不愿意合作的家伙起了内讧。”
叶安翻开资料,同事又道:“你去吧,我不想去,人族实在是太脏了,听说他们不爱干净,还几个月不洗澡,饿了就翻垃圾吃,那边的空气都是臭的!”
他越说越激动,办公区的其他同事听见,纷纷表示认同。
“我啊,也最烦去人族那边了,那些个老板,还觉得我们是吃人血的老古董,每次去出差,都被客户塞了个孩子,吓死我了!”
“是啊!他们好臭!我连手都不愿意和他们握!”
“叶安,你去吗?那里可不比星野都,星野都里,什么都有,交通也方便,去了戈瓦小镇,就只能看运气啦,那边的路和工厂,笼罩一片乌云下,好像一辈子都见不着阳光一样。”
同事们的话,叶安没什么感触。
不过,叶安在公司里颇为受欢迎,人缘也很好,同事们听说他要去戈瓦小镇出差,不免同情。
叶安谢过大家的担忧,下班点到了,便匆匆离开。
星野都,血族的二线城市。
这里很繁华,也很达。
叶安来到这里有半年了,剧情还没开始。
他要扮演的,是一个虚伪狡诈的血族社畜,因为工作原因,来到了落后的戈瓦小镇。
而男主受就在戈瓦小镇的一家孤儿院里,这里的孩子大多数都是被遗弃的,孤儿院也没钱,很多时候,还得寄托在有钱血族的资助度日。
原主来到戈瓦小镇,便从一个平平无奇的社畜,体会到了被人族谦卑簇拥的感觉,于是,原主决定好好扮演一个大善人,便拿出一点微薄的钱,捐给孤儿院。
那点钱,却是孤儿院一年的伙食。
孤儿院院长感激原主,来带着那群骨瘦嶙峋的人族孩子,也第一次对原主有了倾慕和刻在骨子里的谦卑。
原主在这里就像个帝王,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出差五年,对于血族来说,不过生命里短暂的一瞬间,不足挂齿。
可对于在孤儿院里的男主受来说,那个资助他长大的恩人,却是一辈子的白月光。
男主受长大后,努力往上爬,终于在二十五岁时,成了一名人族外交官,有了去血族的资格。
他带着那份恩情和感激,找到了原主工作的公司,可惜原主早已辞职很多年,男主受失望而归。
他结束工作,被遣送回人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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