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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量着这干净不像话的屋子,老许又看了看叠成豆腐块的被子。
“你这整的真干净,谁要是嫁给你,那得老省事了,我那老婆子一天就知道骂我埋汰。”
这小秦不光长得高又帅,别的也挑不出毛病,一看就不是小家小户,指不定是哪个将军的娃。
不搭话的秦远山,只从炉子边上拿起水壶,倒在搪瓷缸子里,递给老许。
“老楚家那丫头你知道吧,就是从你这借枪那个,她跟我借渔网,哪有渔网啊,都被南蛮子收走了,这丫头苦啊……”
那些粗糙的词句,让他慢慢了解这个在深山里拿柴刀跟狍子肉搏的女孩。
眼眸里的光闪了又闪,他低沉的声音才第一次出现。
“她的身手不错,是跟谁学的?”
“哎哟,你啥眼神儿啊,她打小就不爱吱声,见人就躲,也不知道最近是那些催债的催的急了,这丫头性格都跟以前不一样了。”
老许一下子话多起来,平时在村民面前那叫一个惜字如金,在刚来的小秦面前,他却变了模样。
哪个前程似锦的军官愿意来这偏远的山村,这野兽进村伤人经常发生,人家能来,可是千恩万谢。
送走了老许,秦远山穿戴齐全拍了拍拴在马厩里的枣红大马,一个跨步翻身上马,紧了紧缰绳,走进风雪中。
山里的日子安静,只是那天打猎偶遇的女孩让平静的生活溅起波澜,他终于知道了她的名字,楚灯芯。
城市出身的他虽然不知道农村里女人的苦难,但是那天在林子里看她一个人单枪匹马,拿着一把柴刀就敢跟狍子斗个你死我活,跟他见过的女人都不一样。
不像大院里那些女孩爱穿皮鞋布拉吉,哪怕是兵营里的女兵,休假时也要穿着裙子跟男朋友去逛公园逛百货商店。
他说不出来那种特别,或者说他的前二十年,没有把多余的目光看向身周的异性。
想了想自己被指腹为婚,更觉得荒唐。
结婚这种事不应该是互相喜欢才能结的吗,他不懂老秦的战友情,索性离开家。
今天他要去镇上寄信,靠山屯离镇上隔的远,走路要大半天,骑马最快。
枣红马是他买的,老农户养的好,油亮的皮毛闪着健康的光泽,四肢粗壮有力,顿顿要吃好草料,还要吃好大一个豆饼。
就是性子烈,喜欢拿马鼻子看人,不让除了老农户以外的人碰一个指头,但是他还是在林子里用了半天才驯服,取了名字‘追风’。
他跨坐在高头大马上,走在镇子里,引来不少路上的女青年频频回头。
“长的也太好看了,你看那个头儿,起码一米八几,你看那个腰……”
“别说了,镇上就没见过这么漂亮的人儿,你说白马王子是不是就长这样?”
“啥白马,人家是枣红马。”
“你懂啥,你就知道吃饱还饿。”
路边过路的男人只是不自觉地挺直了腰杆,心里的自信并未减少一分。
“我离你还不就是差了一匹马。”
“现在谁还骑马,骑自行车不拉风?”
窃窃私语的女孩和自信的男人并没有引来秦远丝毫注意,他只是牵着缰绳,好像走在自家后院一样,闲庭信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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