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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都来源于夏奕阳的想象,而这些想象通通没有实现。
实际上,文森唱与不唱,根本无人在意。
路上的行人太多了,他们或是商量去哪里吃夜宵,或是驻足街边的小摊买纪念品,或是嬉笑聊天……没有一个人向这里卖唱的青年投注一次目光。
夏奕阳只是旁观,都替文森尴尬。
“你替我尴尬什么啊?”文森唱完一首网络神曲,拿起旁边的矿泉水润润喉,“做我们这行,唱得好不好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脸皮厚!”
文森向他传授经验:“上次就在这个路口,有个男人向女朋友求婚,我立刻抱着吉他冲上去,在旁边弹了一首《今天你要嫁给我》。后来求婚成功,那个男人一开心,就给我发了五百块的红包!”
夏奕阳最喜欢听这种故事:“那你遇到过求婚不成功的吗?”
“也遇到过。”文森皱眉头,“那次唱完我差点被那男人打了,我气不过,就把他求婚用的玫瑰和礼物都给顺走了,转手卖给别的情侣,又赚了三百。”
夏奕阳震惊:“什么顺,你这不就是偷吗?”
“和你开玩笑呢,你怎么又当真了?”文森嬉皮笑脸地改口,“捡的,捡的。他求婚失败就把玫瑰扔垃圾箱里,我看到以后就捡走了。”
夏奕阳不知道要如何评价。
上次的电瓶车、这次的玫瑰花,文森好像总能把“偷东西”这件事当成玩笑说。
小少爷从没交过这样的朋友。
他心里像是有一根刺,隐隐觉得不对劲,但又想,他不能这么“高高在上”,用自己顺风顺水的人生去评判别人颠沛流离的生活。
最主要的是,文森确确实实帮过他;而且覃哥的塔罗牌也指明了,文森就是那个在他遭遇挫折后结识的“新朋友”。
文森在路边从晚上九点一直唱到了凌晨两点,他唱了这么久,夏奕阳就很讲义气地陪他这么久。
但小少爷太累了,他可是每天都要早起在冰粉店打工一整天呢!他也顾不上脏不脏了,随便找了个奶茶店门口席地而坐,头靠在身后的玻璃墙上,迷迷糊糊地补觉。
等到夏奕阳一觉睡醒,他惊讶发现自己面前居然多了几张纸币,最高一张居然是五十块!零零碎碎加起来,将近一百块。除此之外,还有两杯未开封的奶茶。
夏奕阳:“……?”
不是,等等?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只是在这里睡了一觉而已啊。
文森一边收拾吉他箱,一边酸溜溜地说:“原来做我们这行,最重要的不是脸皮,是脸蛋啊。”
他今天唱了好几个小时,赚的钱只有两百多,说话当然有些阴阳怪气的。
夏奕阳不知怎么接话,手里的九十多块钱变得格外烫手。
好在文森的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他把电瓶车推过来,拍拍后座,对夏奕阳说:“走吧,太晚了,我送你回青旅。”
夏奕阳听出了他的言外之意:“你不回去吗?”
“我有两个朋友叫我去撸串,”文森说,“送你回去之后,我再去找他们。”
夏奕阳:“那我自己打车回去吧。”
“打什么车?大半夜打车贵死了,而且你才赚了几个钱,能省一角是一角。”
就这样,俩人又乘着小电瓶车,一路沉默着回去了。现在蓉城到处都在修路,小电驴在路上磕磕绊绊,夏奕阳的心里也磕磕绊绊的。
到了青旅门口,文森把吉他递给夏奕阳,让他帮自己带回去,放在上铺就好。
“哦还有,”文森夹着烟的手指了指他的口袋,“你今天赚的钱,借给我吧。”
夏奕阳一愣。
文森眯着眼冲他笑:“你放一百二十个心,老子不会赖账。我一会儿不是要去和朋友吃宵夜吗,上次就是他结账的,这次肯定要轮到我结了。我今天就赚了两百多,估计不够,我多揣几张钞票在身上,免得到时候丢脸。”
现在已是快凌晨三点了,青旅所在的这条巷子静悄悄的,暗得不见月亮。
文森跨坐在他的小电驴上,车灯是新换的,刺目的亮光从车头笔直地伸出,又被黑暗吞没。一群飞飞儿(小飞虫)绕着光柱旋转,盲目又可怜。
夏奕阳把手伸进裤子口袋里,纸币的边缘抵在他的指缝之间,有些痒。
少年的掌心一片湿热,他捏着手心里的钱,看向面前这位言辞恳切的新朋友,脑海里却莫名浮现出了盛凛的模样。
——真奇怪啊,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想到老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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