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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之前的饭菜都是从附近的餐馆买的。
“很可惜,我不姓达西,”威克汉姆放下茶壶,坐到伊拉拉的对面,“做不了十指不沾水的大少爷。”
张口闭口挤兑达西先生,可见乔治·威克汉姆是真对自己的出身耿耿于怀。
伊拉拉叉起一块炒蛋,松软可口,咸度适中,味道真不错。
她细细品味,给了个大拇指后,才不急不缓地问:“那为什么今日大献殷勤?”
威克汉姆立刻挺直了脊梁。
他同样拿起刀叉,仪态那叫一个优美,简单的早餐吃得像是什么国宴。
“伊拉拉,”威克汉姆无比郑重地开口,“你我住进来已有几日,我也习惯了。你不觉得我……是时候做点什么了吗?我忙碌起来,你也好安心。”
你忙碌起来我才不安心呢,伊拉拉心想。
“你想做什么?”伊拉拉问。
威克汉姆觉得有戏,漂亮的眼睛顿时一亮:“你在外奔波,一定有我能帮忙的地方。”
伊拉拉歪头思考片刻:“早餐很好吃,茶也很好喝,谢谢你。”
威克汉姆:“你——”
他蓦然攥紧了手中的叉子,深吸口气,勉强维持住了体面。
“伊拉拉,”威克汉姆的语气带上几分焦虑,“我可是个男人,我该做一番事业,而不是被困在这个破公寓里!”
“困在破公寓里?”
伊拉拉故意眨了眨眼:“可是,你有手有脚,我没拦着你出门呀。”
威克汉姆:“……”
眼前漂亮、英俊的男人,张了张嘴,硬生生没说出话来。
伊拉拉·福尔摩斯当然没拦着他,但威克汉姆能去哪里?他没有钱、还欠着一堆赌债。跑去梅里顿、准备加入民兵营,已是穷途末路了,没想到债主还是追了过去,并且他落入伊拉拉的陷阱。
现在到伦敦,住在伊拉拉的公寓里,虽说出去丢人,但谁认识他?
有吃有穿,总比当流浪汉好。
威克汉姆好不容易雄()起的男子气概,一想到出门得睡大街,又蔫儿了回去。
伊拉拉见他的表情从愤怒到茫然,又到失魂落魄,飞快地勾了勾嘴角。
不得不说,好看的人做什么都好看。乔治·威克汉姆连这幅颓唐沮丧的模样,都像是杂志封面上故作忧郁的帅哥,早餐就该配这个下饭了!
当然了,她也不是什么都不懂。
只是古今中外、千百年来,一直是女人在操持家务,可没见女人喊什么被困在公寓里。
他才做了一顿饭,就委屈成这样啦。
伊拉拉撇了撇嘴,但也明白,不能让威克汉姆闲着。
一则怕他找麻烦,二则,伊拉拉也不打算养个闲人。
该让他做什么好呢?
她一面思考,一面打开了威克汉姆购买的杂志——
伊拉拉第一眼就看到了杂志索引上熟悉的标题:《伦敦白奴制》。
什么威克汉姆,一会儿再说吧!伊拉拉连饭都顾不上吃了,赶忙翻到相应版面。
文章不长,却字句铿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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