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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写的那些是真的,福尔摩斯不愧是福尔摩斯,只是通过他的叙述就推测出了事情的全部真相!
虽然对于偶像能做出这些来艾斯一点也不意外,但是他还是忍不住有些气鼓鼓的。
他跟福尔摩斯有那么大的差距吗?他并不这么觉得,这绝对是因为他没有仔细观察而已!
不能因为只是找猫委托就那么粗心大意!
而且这个委托他只是误会了其中一点,而不是把所有事情全都弄错了!
艾斯握拳,他以后接什么委托都要细心,绝对不能再犯今天这样的错误!
还好这件事只有委托人跟她身边的女仆知道,要不然的话他这就对委托人名誉的污蔑!
这是艾斯绝对不能接受的!
他明明是一个这么聪明的侦探,绝对不能让自己的侦探生涯里有任何污点!
没有吃午饭就赶来道歉,在解决完这个事之后的艾斯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了。
但是刚刚自己已经破费了不少,尤其是买了一盆花,为了自己之后的生活,艾斯还是觉得精打细算一些为妙。
最起码得等到晚上的委托人给他预付了报酬之后,晚餐吃的再丰盛一些。
所以艾斯随便找了个小店,解决了自己已经晚了的午饭,随后回到公寓准备自己晚上的行头。
福尔摩斯写给他的那封信被他好好的保存了起来,用一个大书夹了起来,这能让信纸不受到一丝一毫的损坏。
艾斯琢磨着要给这个信纸买一个相框,将它好好的放在自己的床头,这样每天都能看到它。
等到解决完这次的委托就去这么干!
不过在这之前,艾斯给福尔摩斯写了回信,为自己的鲁莽推测而道歉,并感谢了福尔摩斯的帮助。
这次艾斯清晰地知道对方不会给他回信了,所以在送出这封信之后,他一点心理压力也没有。
等到约定时间,艾斯准时到达了委托人要求的地点——格莱剧院,地处考文特花园附近,本身这附近就是一条剧院街,这个不大不小的剧院在里边并不引人注目。
当乘坐公共马车来到这里的时候,艾斯已经能看到街道上衣冠楚楚的男女。
他们都穿着漂亮的晚礼服,每个人都打扮的人模人样,但艾斯却能从对方的衣着细节来发现这些人的真实面目。
比如那个穿着一身白色西装,有着一头金色头发的优雅绅士,看起来就像是富家公子一样,其实从对方的动作细节能看出来对方之前的家境并不怎么好,他现在是被身旁的女伴包养的。
还有那个身着鲜艳红裙的女士,只要经验丰富一些的都能看出来,对方的身份一点都不高贵,而是一个刚刚找到客户的不幸的女子。
艾斯总是喜欢分析周围人的身份跟性格,这让他有种解谜的快乐,虽然最终这些只能他自己知道,说出去别人都不会怎么相信——最重要的是也没人听他说。
当艾斯从公共马车上下来的时候,周围的行人不自觉的就与他拉开了距离,这让艾斯再次皱起眉来。
明明他长得这么帅这么帅,为什么他们还这么惧怕他,是觉得自惭形秽吗?
但艾斯知道这并非如此。
明明他有这么一张帅脸,都是他们没品位!
他上公共马车的时候都被别人避之唯恐不及,还好马车夫们都见多识广经验丰富,即使看到了他这一张脸并没有被他吓得直接挥鞭带着马车离开。
不过在拦出租马车的时候,这种事经常发生。
这就是艾斯不喜欢乘坐出租马车的原因,绝对不是因为他穷!
委托人送了格莱剧院今晚演出的门票,艾斯将已经很少穿的晚礼服翻了出来,衣冠楚楚地走进了这个剧院。
就是在检票的时候,检票员看着艾斯无比警惕,仿佛他是进来砸场子的一样。
等到他在座位上落座的时候,他都能察觉到场内的工作人员时不时落在他身上的目光。
这绝对是检票员提醒了场内的工作人员!
艾斯无比憋屈,明明他有着这么一张帅脸,却为什么会一直被这么多人误解?
坐到自己的座位上之后,艾斯只能想一点其他事情转移一下自己的注意力。委托人是今晚这场演出的剧本作家,今晚演出的这场歌剧并不知名,毕竟整个伦敦每天这么多剧院,一天同时都要演出无数部歌剧,像是知名作曲家加瓦格纳的作品《尼伯龙根的指环》都有可能在同一天有不同的几个版本同时开演。
环视四周,艾斯挑选的这个时间已经是歌剧马上要开演的时间了,但是这个时候整个剧院里的人都没有坐满,大概有34的上座率。
根据艾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了解到的信息,这个名叫《精灵少女》的歌剧今天并非首演,不少人之所以会选择来看这个歌剧,是受到女演员的号召——这个歌剧的水平也不是很次,起码是中庸偏上的水平。
看名字就可以知道女主角是非常重要的,这部歌剧也主要是讲的林中精灵在现代社会的神奇冒险,并帮助自己认识的人类少女好友与爱人喜结连理的故事。
就在艾斯坐在这里有点无聊的时候,他发觉有人向着他这边走了过来,座位很可能就在他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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