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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朝带他一路走到半山腰的地方,从这里眺望,整片枫树林壮阔的景象,尽收眼底。
大片的红色枫树比肩而立,火得滴血的枫叶,每片都饱满而富有生命力,像燃烧的烈焰。
红枫胜火。
简迪偷看傅朝,觑到他的侧脸,然后是他的圆满灿亮的眼睛,这样一双好看的眼睛,曾经炙热地看向自己。
和他在一起,真的很快乐。
“简迪,走吧,这里寒气重。”傅朝见他穿得单薄,不过多在此停留。
白芒雾气散开,傅朝引着简迪,缓缓下山。他买了一杯热烫的奶茶给简迪。
“傅总,你不喝吗?”简迪问。
傅朝微微笑:“这是你们小孩儿喝的玩意,我就不掺和了。”
简迪唇角浅笑,细口嗦珍珠。
其实傅朝也才二十出头,只不过身为总裁,很小的年纪就在商场里厮混杀伐,心性较为成熟。
这里有大量的游客你来我往,店铺林立,好不热闹。
前方有一群小狗奔来,三个大狗,哈赤哈赤地喘气,分别为哈士奇、萨摩耶、阿拉斯加,著名的雪橇三傻。
它们体型大,把怕动物的游客吓得吱哇乱叫。
傅朝却不怕,他半蹲在地,朝三只大狗伸手。
萨摩耶乖巧地在他手心里摩擦脑袋,哈士奇围着他,东闻西闻,一双狗爪子到处挠。
阿拉斯加则是安分地坐在地上,直直地望向简迪。
“是不是饿了?”简迪对着狗说人话。
他转身买了一根烤肠给阿拉斯加,却半途被哈士奇截胡,哈士奇吐舌头,着急忙慌地吞下肚,一口就闷了。
“小五,小七,小九,赶紧回来!别吓着人家!”狗的主人双手拿狗绳子,呵斥它们。
“没咬你们吧?”狗主人打量傅朝和简迪。
“没有。它们很可爱,怎么会咬人呢。”傅朝站起,目光落在在一旁安静蹲坐,温暖干净的阿拉斯加上。
“哦,那就好,它们太调皮了,好不容易有时间带它们出来玩,一下子没看住,便脱缰了。害。”狗主人将三只皮毛光滑,长相优越的狗套上绳子,带了回去。
简迪忍不住问:“傅总,你很喜欢狗狗啊?”
“还好。因为之前有个重要的人喜欢养。”傅朝说这话的时候,耐不住眼神波动。
简迪思索他的话。
很重要的人?
是谁?
“简迪,回去吧。”
傅朝打断他的思绪。
“好。”他拿喝到一半的奶茶,跟上他。
简迪记得自己曾崇拜的偶像歌手詹离在一次采访中说过这样的话:
当时他文思才涌,连续出了好几张专辑,每一张一推出,便售罄而空。
主持人问:[你是怎么有这么多灵感的?]
詹离腼腆地笑,笑容阳光又纯真,他说:[当我碰到喜欢的东西时,我恨不得长八只手记录灵感。]
主持人续问:[那你喜欢些啥?]
詹离调皮一笑,清澈的眼里闪动星光:[我喜欢音乐。]
简迪发现生命中出现了比音乐更让他兴奋和快乐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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