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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1章(第1页)

“我之后会去找你,你最好想清楚怎么解释。”迪克冷冷地撂下这句话,然后快步朝着陷入癫狂中的雷蒙德走去。

被留在原地的康斯坦丁一手拿着被还回来的报纸,另一只手夹着烟,在鼻端喷出白烟的同一时间用夹着烟的那只手空出来的无名指和小指抠了抠自己的头皮——嗯,是时候想办法溜走了。

开玩笑,留在这里不是上赶着让人揍吗。

当然,他也不是没有想过一个问题,那就是他真的能在蝙蝠侠的地盘,从蝙蝠侠培养训练过的人手底下成功溜之大吉吗。

但是如果不走的话,他百分之两百会被揍,而且是恶狠狠的那种,他一点都不想吃拳头,尤其是跟蝙蝠侠有关的拳头。

“我明明是在做好事,为什么没有人理解……”康斯坦丁看了一眼迪克的背影,叹了口气,混在慌乱的观众中溜出了破败的马戏团,而他没有注意到的是,被他顺势放进放风衣口袋里的那卷报纸之中,一个小巧轻薄的定位装置正在不断向外输送着信号。

第140章chapter.138晦暗1

在哥谭市一家寻常可见,毫不起眼的廉价小破酒吧里,驻唱歌手用着音质嘈杂不堪的音响声嘶力竭地演唱着,他疯狂摇晃的脑袋让人怀疑他是否服用过精神类药物,卡座里的瘾君子们吞云吐雾,舞池里烂醉如泥的男男女女借着着乐点相互摩擦着身体,释放最原始的欲望,酒臭味,呕吐物的发酵味,毒品燃烧的臭味和烟味,所有与罪恶有关的气味全部都混在一起,组成了哥谭最常见的酒吧。

康斯坦丁就着手中的马提尼吸了一口烟,酒精混杂着香烟的味道让他极为过瘾,他的手臂被一双铅灰色的手挽住了,康斯坦丁泰然自若地与身边相貌与众不同的家伙调情——这是他在哥谭找到的“调剂品”,一个来自地狱的恶魔。

要他说,虽然这个恶魔从外表来说不在大多数人类的审美范围内,但是那双修长的腿,缠在腰上是真的非常带劲儿。

这几天也都是靠着这个“调剂品”,他才能躲过夜翼的搜捕,天知道当他发现自己的报纸被装上了定位装置时有多么回想起那种,被蝙蝠侠支配的恐惧,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今天,夜翼还没找到他的话,就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蝙蝠侠不在哥谭。

或者说,蝙蝠侠没空管他的闲事,但是这种情况压根儿不可能发生,哈利马戏团那么大的事情,案发地点还在哥谭,他这个篓子可以说捅得非常大,蝙蝠侠不找上门来才是最奇怪的事。

那就是有什么事情比这个事件更紧急,他被绊住了?

比这个事情更加严重,更加紧急?脑海中闪过之前见到的黑色肉云,康斯坦丁不慎被酒呛了一下,他想,应该不存在?

肌肤铅灰色,身形纤瘦,穿着粉色毛领外套,胸前平坦,却露着一双修长的腿,说不上美丑,但雌雄难辨的恶魔伸出纤纤食指帮康斯坦丁拍胸口,实际上手指挑逗地在他的胸前滑动。

就在康斯坦丁捉住了在自己胸前作乱的手,就要亲一口自己的恶魔小情人的时候,身后传来了极为恐怖的破空声。

康斯坦丁和恶魔都吓得往两边躲,带着夜翼标志的短棍直接砸在了两个人中间的吧台位置,材质坚固的吧台瞬间碎裂开来,握着短棍的夜翼居高临下看着坐在一边惊魂未定望着自己的康斯坦丁,冷笑了一声:“‘好久’不见,想见你一面还真不容易,康斯坦丁。”

康斯坦丁瞪着碎裂的吧台:“你是想杀了我吗?!”

“你不是躲开了吗?”迪克冷笑着收回短棍,“你说过之后会给我解释,现在,我来要回我应得的解释了,相信这么长时间足够你想好措辞了,就让我来领教一下康斯坦丁的‘喉舌’吧。”

天知道当他转移了雷蒙德,去处理马戏团的事情,看到那份报纸上报导的是近大半年之前的事情,并且头条是“哈利马戏团巡回演出遭遇附近居民瓦斯泄露,死伤数十人”的时候,是什么心情。

最可怕的是,当他回到韦恩庄园的时候,阿尔弗雷德告诉他,他离开已经快有一个月了,可他明明满打满算只离开了一个星期,从调查哈利先生的事情,再到逛马戏团,准备格雷森家族的演出。

除非……算上他在马戏团不断循环重复的时间。

在他离开的期间提姆的身上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总是昏昏沉沉的,仿佛无论怎么样都睡不够,哪怕只是走个神都会睡着,清晨如果不是阿尔弗雷德用“严厉”的手法叫醒他,他甚至会醒不过来。

提姆因此怀疑自己脑部有什么病变,甚至照了脑部ct,没有发现异常后还拜托超级小子用透视帮他检查,结果也是毫无收获,就在所有人都觉得一筹莫展,提姆甚至已经开始立遗嘱的时候这种诡异的症状在他回来前几个小时奇迹般地消失了。

并且,蝙蝠侠还是没有音讯。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蝙蝠侠的失踪大概率跟猫头鹰法庭有关系,据阿尔弗雷德说,蝙蝠侠失踪之前就是在调查那个就跟都市传说一样的存在,迪克想起了被冻在蝙蝠洞冷冻室里的雷蒙德,想起他的痛苦,想起了拉娅不得已的选择,忍不住攥紧了拳头。

他在马戏团的道具帐篷里,是的,他是在转移雷蒙德的电光火石之间想到了马戏团的“心脏”指的是什么,无论马戏团的人员如何变动,无论马戏团的人们将要去向何方,装载着表演道具的帐篷永远都会跟随马戏团,就如同马戏团的“心脏”一般。

在道具帐篷装饰用的火车铁轨中断的一截里,他找到了一个笔记本,一个内容完全由数人的名字构成的笔记本,而在这个笔记本里面,出现频率最高的姓氏就是——“格雷森”。

他甚至在里面找到了他曾祖父的名字。

那一刻,他知道了这些名字都属于谁,它们属于那些被哈利马戏团送到猫头鹰法庭,成为法庭“利爪”的人,而他,以及他的父亲,本应在此之列,但是他的父亲死于一场设计好的意外,尸体损毁程度严重,并且死前也没有接受过训练,所以才不在名单之内。

而他的名字,出现在了那个笔记本上——

“可法庭,从头到尾想要的,就只有理查德·格雷森!”

“我是你的朋友,甚至是家人……”

“曾经是,可你杀了我。”

看到自己名字瞬间,雷蒙德的话语就像一把尖利的刀,狠狠地扎入他的心脏之中,他的理智非常清楚地知道,这不是他的错,他也是受害者,但是感情上总是难以避免地产生这样的念头,如果他没有离开哈利马戏团的话,雷蒙德是不是就不必遭遇这一切。

正因如此,他对猫头鹰法庭的愤怒可谓是空前绝后,而目前来看,解开这所有一切谜团的钥匙,竟然在康斯坦丁的手上。

康斯坦丁安抚了一下受到惊吓的恶魔,将对方哄离酒吧,然后叹着气坐回了原本的位置,又叫了一杯马提尼,在迪克冰冷的目光中毫不畏惧地表示账由迪克来结。

“我为了来哥谭,也没什么余钱,你瞧,我连住的地方都是情人提供的。”康斯坦丁喝了一口酒,吐出一口气,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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