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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也比我更气,他刚要破口大骂,被我抬手制止了。
既然他武力值高过魏尔伦,有这样强大的后盾,那我可以放心说话。
“请问魏尔伦大人,您又非凡在哪里?伟大在哪里?大象在哪里?”
“不会用词没必要非得追求对仗工整。”
“您在afia查无此名,而我的名字霸榜afia的野生论坛。您只敢藏身于地下,终年见不得光,而我每天都能沐浴晨曦,欣赏月色和星光。”
魏尔伦一脸漠然:“我对外界没兴趣。”
死鸭子嘴硬。
“那我对暴力也没兴趣,一个人的强大,不在于他的破坏力,而在于他的创造力。”
我环顾四周,不久前还是射击场的地方,已经变得破烂不堪。
修缮又是一个大工程。
“千百年后,有谁会记得曾经的暗杀王魏尔伦?”
被点名的青年对名声不屑一顾,也懒得和我争论。
我突然看见了埋在石头下露出一角的诗集,它是被我泼了果汁,直接导致这场战斗的缘由——《春风之子》。
我俯身捡起,拍去上面的灰尘。
“但是千百年后,人们一定会记得诗人魏尔伦。”
书名的下方,赫然写着作者的名字。
——保罗·魏尔伦。
我之所以会不小心泼上果汁,正是因为我太惊讶了,惊讶于它居然是魏尔伦所写。
我曾深深地为它倾倒。
它不止是诗,它是童真,也是迷茫。
它是一个孩子,一个手无寸铁的灵魂,对世界反复的求索。
【为何我降临于这浩瀚人世?】
我将诗集归还魏尔伦,他没接,似乎被我摸过的东西染上了瘟疫,他怕弄脏手。
我只好自己收着。
“魏尔伦大人,今天的您三番两次要杀我。但总有一天,您会求我不要死。”
中也:“……”
魏尔伦:“…………”
兄弟俩都不好意思打击我。
“我不打扰两位大人叙旧了,先告辞了。”
这个逼装完我就闪人了。
感觉再多留一秒都要被魏尔伦杀死。
……
回到地面,蓝天白云,秋高气爽,丝丝凉风吹拂脸颊,我的心情也跟着变得很好。
瞬间没了找森鸥外告状的想法,这么好的天气就应该四处闲逛。
于是我拿着刚领的丰厚薪水以及中也单独奖励的大红包,来到了横滨的街市。
在我二十二岁的人生里,逛闹市街的次数屈指可数。
前半生家里管得严,中半生哥哥管的更严,后半生在爱伦坡书里度过,他的推理小说背景在十八世纪的小镇,少有娱乐。
手握巨款的我想起亚瑟的推荐,依次去了竞马场赌马,打了小钢珠,去了一趟赌场……
出来时身上只剩下了五百日元。
我决定去喝杯咖啡压压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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