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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陈的动作一顿。他似乎没想到宁馥会听得这么认真,连次数都给他数出来了。
她接着道:“按照这样的频率,就算你三年前才开始到这里拉琴乞讨,一年算你三百天,一天四次,三年,就是
三千六百回。”
“三千六百遍《二泉映月》,你为什么会一直在同一个地方出错呢?”
盲人的呼吸突然粗重起来,他猛地抬起头,在这路灯还未亮起,月光尚且昏暗的铁灰色黄昏里,已经瞎了的两颗白蒙蒙的眼珠似乎准确地找到了宁馥的方位,死死地盯着她。
就像他们突然对视了一样。
宁馥悚然一惊。
小陈起伏的胸膛却突然平复下去,他的眼睛刚刚迸射出的一丝微光也飞快地消失了,在昏暗的光线中,两只眼睛就像死鱼的眼珠子,动也不动。
他冷漠而平淡地反问:“我拉错了吗?”
看起来,他一点都不在意这件事,“可能是最初学的时候就学错了吧。我是个瞎子,看不见谱。”
“小姑娘在这里一整天嘞。”
背后突然传来人声,宁馥一回头,大陈正站走过来,手里拎着木棍,“我中午看见你啦,好心肠。”
大陈道:“不过他身体有病,不能吃油腻的,你给他买饭他也不会吃的。”
宁馥笑笑,“我也是第一次见盲人拉琴能拉的这么好,你弟弟真厉害啊。”
大陈仿佛与有荣焉,他道:“他是下过苦功夫。害,我们就是这个命,会拉二胡又怎么样?还不是在街上要饭!”
他打量了一下宁馥,问道:“你是这里的学生吧。”大陈漫不经心地朝学校指了指,“要交期末作业?采访的话你找这个闷葫芦没用的,找我吧,我给你说。”
他轻车熟路,“可以拍照,如果录像就要加钱。”
宁馥惊喜地道:“真的吗?那我明天采访您行吗?”她有些不好意思,“我今天没带设备。”
大陈点点头,“行啊。”
宁馥一副怕他反悔的样子,急忙与大陈约定了明天的采访时间,说好两个乞丐要一起出镜。
大陈将棍子伸给小陈,拉着他走了。
宁馥望着他们的背影走下天桥,她从另一头下了天桥,远远地跟在后面。
离学校一公里多,有一处棚户区,算是城中的贫民窟,老居民许多都搬走了,住在这里的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很多外来的小商贩为了图便宜,两三家合租一套平房的都有。
政府也治理过几次,但这片区域,就如同这一线大城市光鲜亮丽外表下的癣芥之患,总是难以根治。有的人走了,总有人又住进来。
二陈,就住在这片棚户区最外围、最偏僻的一个小平房里。
宁馥只远远地看了一眼位置,没有立即跟过去。她先在别处吃了个晚饭,然后给自己的设备充好电。
手持微型摄像机,一直就装在她随身的背包里。
与此同时,她能感受到,脑海中的原女配的情绪,也越来越焦虑、越来越担忧了。
她不傻。相反,她是太聪明了。
即使没有宁馥的任何提示,她也和宁馥想到了一起去,她意识到这两个乞丐有问题,而且很可能是隐藏着一个可怕的、危险的大秘密。
作为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如果此时她能够把控自己的身体,她绝对要立刻回宿舍去!
为什么不能老老实实做完原本简单到无脑的作业?!为什么非要刨根究底?!为什么非要这么敏锐?!
事到如今,原女配也不得不承认这个占据自己身体的“孤魂野鬼”并不是她心中暗自咒骂的“蠢货”。
虽然她显示出令人绝望的正义感和非常能惹麻烦的执着,但她也的确有一双如刀的眼睛。
只盼她这份细致敏锐能让她保护好自己的身体。
夜深了。
凌晨十分,街道上几乎已经没了行人,车流也变得极少,偶尔驶过的汽车远光灯照到喝夜酒正在路边呕吐的醉汉。
宁馥按照记忆中的路线,来到了那片棚户区。
她打开了摄像机,电池满格,画面也还算清晰,不过因为光线所限,有些模糊的噪点。
棚户区里还有些人声。
这里住的小摊贩们有的刚出摊回来,因为用水和公共厕所的分配时间吵吵嚷嚷,但这些声音也只是隐隐约约地传过来,那种烟火气的温暖,似乎也被隔绝在外。
宁馥接近了二陈住的房子。
两个乞丐能住进这里,成了不再流浪的人,是因为这房子本就没有主人。
它在棚户区里都算是最偏僻的,离大街最远,靠着一条死胡同,连狗都不去里头拉屎。
而且这屋子也实在太破了,连那些为了攒钱,抠得要和别人挤一张床的小贩们也不愿意来住。
屋子是砖房,但墙砖已经不知是哪朝哪代的古董,酥得直掉渣。房顶盖着瓦,隔几片就有一块碎的,想必下雨的时候屋里水声也不小。这应该是很久以前人家用来堆放煤炭储存蔬菜的小房。
屋子后面堆着一些杂物,编织袋中鼓鼓囊囊地装着东西,看形状像是捡来的易拉罐,袋子上却已经落满了厚厚的一层灰。
宁馥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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