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曹珍摆摆手叫格图肯说话,自己忙走到营帐中间的桌边坐下,端起茶壶给自己倒了一大杯,咕嘟咕嘟喝水。
看起来像是渴死了。
那头,格图肯接过自家小厮递来的帕子擦拭着额间的汗意,咬牙说道:“你怎……罢了,的确是太子出了事,但殿下没受伤。”
他看着贾珠霍然站起来的动作,又忙补了后面那句。
“是没受大伤,还是有点小伤的。”喝完水的曹珍补充了一句,暗地里骂了一句,“方才太子殿下的马摔断了脖子。”
几个皇子这一次出行,是有带着他们自己的马匹的。
大皇子的小马叫踏雪。
允礽的那匹小马是全然的黑色,性格就如同太子殿下一般傲娇,除了殿下外,也就只有贾珠能够摸摸,其他人是再碰不得。
这样一匹骄傲的马,在前几日晚上拉稀得几乎站不住脚,骇得马场的马夫接连换了好几次食料,这才叫黑马缓缓好转。
这马出了问题,允礽自然不会再叫它劳累,这几日便一直骑着马场的马。
试马埭的马都是好马,太子殿下也不拘泥是哪一匹马,每日来时,都随便挑一匹看得顺眼的小马就走了。
今日亦如是。
曹珍和格图肯自然没有带马随同的待遇,他们的马,也是在马场里挑选的。
太子殿下,大皇子和三皇子相约今日要来比试一场。
他们这些伴读自然是要随从。
就在比赛的当下,太子胯下那匹马突然发疯,在试马埭内疯狂逃窜,甩得马背上的太子殿下几乎无法控制,整个人都矮下身来紧紧抱住马脖子。
侍卫从试马埭的四处钻出来,欲要将太子殿下抢救下来,就连大皇子和三皇子都不断提高自己胯下马匹的速度,就为了能追上太子殿下那匹发狂的马。
奈何这匹疯马的速度实在是快,一时间侍卫都无法赶上,就在这马差点带着太子殿下跑入无人区时,马匹突然栽倒在地,就此摔断了脖子,而马背上的太子殿下自也是滚落下来。
那一摔,差点叫允禔目眦尽裂。
好在他与侍卫拍马赶上时,正看到太子苍白着小脸从草地坐起身来的模样,他捂着肩头,大片的血红从肩肘渗透出来,许是在地上擦伤,但至少人看起来是无大碍的。
出了这么大的事情,自然惊动到了正在接见使臣的康煦帝。
太子殿下被严密保护起来送往了御驾蒙古包,而其他人被一一调查后,这才暂时放了回来。
曹珍说完这长篇大论,又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水,气狠地说道:“倘若不是那马突然摔断了脖子,叫这疯马跑进了万树园的无人区,那边都是密林,轻易就能叫殿下……”撞断了脖子云云这样的话憋在他的喉咙,到底是说不出来。
格图肯摇头,“不是突然摔断了脖子。”
自打两个伴读开始说话时,贾珠的小脸上就再也看不出半点表情。他缓缓看向格图肯,格图肯莫名地打了个寒颤,叹了口气,“这疯马不是摔断了脖子的。”
曹珍奇异地说道:“不是摔断了脖子,那它是怎么停下的?”
他们的速度比不上大皇子的骑术,但也是紧随其后,看到了那马死去的模样。那断裂开的脖颈,不是摔断的,还能是怎么的?
格图肯深吸一口气,“我并非是驳斥摔断脖子这个结论,只是,那疯马之所以摔断脖子的原因,应当是太子殿下割开了它的喉咙,叫这马不能再跑,方才直接摔倒在地,而这摔倒的过程中,马儿摔断了脖子,将原有的伤势扩开,所以一时间看不出来。”
格图肯看着粗壮,实则是个非常细心的人。
今日他在靠近太子殿下的时候,就已经四处查探,生怕再发现任何的异物。而后,他在距离太子殿下与疯马的尸体不远处发现了一把断开的匕首。
那匕首异常光滑,表面看不出任何血迹,但那把手上,已经是血红斑斑。
再之后,他们就被赶来的侍从太医们隔绝开来,格图肯也没再能观察到其他,但他还是在远处看到了那马匹的尸体。
它脖子断裂开之处,的确是有些异样。
这结合了之前那柄看起来有些眼熟的匕首,这才叫格图肯有了这个猜测。
贾珠缓缓点头,“殿下身上,除了随身携带的长鞭外,的确也喜欢带着一柄匕首。”
那是太皇太后赠予他的,殿下一直很喜欢,便时常带在身上随同。
因为过分锐利,殿下还曾经笑说,这刀锋都留不下血,万没想到,竟会在今日验证这一个事实,却叫贾珠的心中如掀起惊涛骇浪,脸色异常冷硬。
如贾珠这般人,一旦发起脾气来,就连平常臭脾气的人都不敢接触。
格图肯看了一眼贾珠,默默地朝曹珍那边走了几步,又顿住,看向贾珠说道:“你莫要担心,太医赶到很及时,而我们在外面听了几句,那都是皮外伤,太子殿下并没有摔伤到骨头,倒是脚踝可能崴到需要好好休息,旁的并无大伤。”
贾珠苍白着脸色,半晌,抿唇说道:“多谢。”
格图肯叹了口气,听着蒙古包外的骚乱,压低声音说道:“眼下万岁盛怒,整个万树园都封锁起来,纵然你再担心殿下,这时候都莫要往上凑了。”
眼下太子的身边必定戒备森严,贾珠这时候纵去拜见,也是见不到太子,说不定还要将自己往震怒的康煦帝槍口上撞,这实在是得不偿失的事。
贾珠知道格图肯说的话有理,更加心烦意乱地在地毯坐下。
曹珍看着贾珠垂头丧气的小模样,搔了搔脸,也说道:“格图肯说得在理,你可不知道,皇上赶来的时候,那脸色难看至极,试马埭负责的官员立刻就软倒在地,给御前侍卫给拖走了。若非太子殿下说话,皇上当场就要砍了侍卫的脑袋。”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军婚三胞胎灵泉先婚后爱双洁苏浅浅睁眼发现自己穿成了七零年代的一个野蛮无脑,凶悍泼辣的女人身上,还要养三个孩子,结果孩子们都怕她,整个大队都嫌弃她。消失五年的军官老公突然有了消息,上面派人来接她去大院照顾受伤的老公,糙汉男人却要跟她离婚,结果腿伤好后,他死活不同意离婚,将她堵在墙角我可以再受伤的,左腿...
...
小时候的青梅竹马,少年时的一见钟情,成年后的再次相遇,她在他的心底始终是最深刻的独家记忆。他说如果人的一生如果有999次运气,我愿997次留给你,2次留给自己,一次遇上你,一次陪你走完这辈子!没了她,他以为还可以找到幸福,可是过去这么久,他试着爱过的别人,试着用工作麻痹自己,试着让自己重新快乐起来,可这里面没有她,就算幸福又有什么意义?...
林青痕是个不折不扣的小可怜。他生母早逝,脸上带疤,修炼天赋不好,很不受家族待见,于是自小就学会谨慎行事低调过活,就算突然绑定一个炼药系统,也没敢出什么风头,就想老老实实种菜炼药养活自己。直到一桩天雷狗血替嫁情节落他头上了。同族嫡姐林清霜作为天之骄女,厌恶自己落魄的婚约对象,退婚不成,而后脑子一抽,要把他替嫁过去。嫡姐的婚约对象是殷家殷九霄,听说他年少时候很是风光,天生剑骨,只是可惜功法反噬,毁其修炼根本,双眼已瞎,如今已经是个不折不扣的废人。婚前,他见了那人一面,觉得对方与自己同病相怜,且看起来人挺不错的,是个好相处的性子。我长得丑,你看不见,我们俩天生一对,新婚当夜,林青痕拍拍自己新婚夫婿的肩膀,不怕,我以后种菜养你。林青痕完全不知道,自己所在的世界是一本男主逆袭的退婚流小说。他看起来可怜兮兮话不多的落魄夫婿,就是这本小说的男主角。而且,这已经是殷九霄的第二世。攻视角上一辈子,殷九霄天才陨落之后受尽白眼,又遭退婚羞辱,他在困境之中觉醒魔骨,一路逆袭成了剑魔双修的举世之尊,曾经欺辱过他的人尽匍匐脚下,该报的仇也加倍奉还。重生之后,所谓实力倒退是装,眼瞎也是装,就看那些人暴露本性,丑相毕露,直到林家像上辈子一样试图悔婚,他也不觉得有什么惊喜。但殷九霄没想到,婚约这事变得和前世大不一样。嫁进来的是一只乖乖的抱着他说别害怕我们俩好好过的丑小鸭。倒是挺有意思。须知1非常会装占有欲强攻X温柔天使努力坚韧受,攻重生受穿越,互宠,日更。2小甜饼文,受技术流,不走武力值路线,有金手指且有占比较重的种田事业线,一边谈恋爱一边变强,他的脸会慢慢恢复,丑小鸭其实是个大美人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