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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常觉得萝卜有股臭味的林生生,往萝卜煮虾的碗里,夹了好几次。
头一回觉得萝卜那么好吃,一股子清甜味。
吴秀丽止不住赞叹:“欢欢朋友送来的大萝卜就是好吃,比我们自家种的要甜不少哩。”
“而且那个头又大,乍一看还以为是萝卜成精,看不住就要化成小娃娃了。”
她在家里也会种些蔬菜,从来没有吃过那么好吃的萝卜。
“汁水也很充足,用指甲盖轻轻一掐,水就溅出来了,我看生吃也好吃。还有一根,我用来做腌萝卜怎么样?”
林庄成又是夹了一筷子在碗里。
“欢欢,不是想做腌萝卜吗?”吴秀丽想起了林歆欢拿着刀切萝卜样子。
沉浸在美食里的林歆欢,听到有人q自己,赶紧咽下红烧肉。
油亮亮的肉,让她嘴唇糊上了一层油。
“妈,那是我又另外的用处。爸,你给我腌甜口的吧,我喜欢吃甜口的。”
要是拿人参当萝卜吃,怕你们喷血而亡。
用醋、白糖腌起来脆脆的萝卜,在放冰箱里冰一下,甜丝丝,哎呦~拿叫作一个好吃。
不过放上小米辣,火辣的口感也不错
两种味道,林歆欢难以取舍。
甜?辣?甜?辣?
算了!我都是成年人了,不做选择,两种都要!
林庄成哪里会不答应,乐呵呵的说,吃饱饭马上做。
反正萝卜那么大一条,做成两份,分量也不少。
最恐怖的还属那竹笋了,比一个篮球还大,要是让它发展成竹子,肯定是竹中之王!
削了半天的竹笋,做了两道菜,也不过是缩小了一圈。
嗯~还是拿来吃吧,竹中之王算什么,都比不上这一碗竹笋红烧肉强。
香!真的太香了!
都说煮饭的人,对吃不敢兴趣。
因为煮的时候,味道都闻饱了。
林庄成差不多也是如此,到吃饭的时候,都没胃口,只是为了填饱肚子。
但今天,他等笋下锅之后,闻着味道罕见的饿了。
满脑子叫嚣着:来一口~来一口~
借着尝味道,吃了一块笋子,哎呦!嫩得都不敢咬,刺溜一下就滑到胃里去。
要不是自己意志力强,还能让菜上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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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吸饱肉汁的笋子,味道更是好,让林庄成一口能吃一碗饭!
平日里林家最爱吃的肉,无人争抢,都在碗里挑着竹笋吃。
那笋汤更是林歆欢的最爱,清清淡淡的甜味,越喝越上头。
幸好,林庄成只是煮了一铁盆,要是再多煮一些,林歆欢的肚子都要爆炸了。
一家人捂着肚子,躺在椅子上,脸上带着心满意足的笑容。
林庄成:“我好久没吃过那么爽了。”
美食带给人的快乐,能忘掉一切烦恼。
吴秀丽:“欢欢,你朋友在哪买的,我也去买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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