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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四爷眉心的位置就多了一颗鲜红的痣。他打算请假,隔上几天再去,只说是被虫儿咬了,就添了这个一颗痣。
可是谁信?之前瞧着五官鲜明,而今五官恢复回来了,眉间却多了一点红痣?你家虫儿咬的可真好!
这谎话人家不戳穿,可心里却都不信。毕竟只要一对比就知道,之前肯定是用脂粉了,如今公主的喜好又变了,不弄脂粉了,又给驸马打扮了一颗红痣。
嗳!还别说,是好看!
结果就是,等春衫薄了,桐桐终于有机会走出门,跟四爷去曲江转转看杏花的时候,人来人往的人潮里,那么多的年轻郎君,眉间都点了一颗朱砂。
哎呀呀!四爷现在妥妥长安一潮男!
之前穿的胭脂色的袍子,如今满长安城看去,能置办起的,都置办起来了。今儿四爷穿了一件妃色的,有不认识四爷的,远远就指指点点。桐桐出来戴着面纱,很多小娘子都是半遮掩的戴着面纱,路过的时候挤成一团,等两人路过的时候,还探着头凑到一块品头论足。
想象一下,杏花似雪片随风飞扬的三月天里,一身妃色袍服额间有一枚朱砂痣的少年漫步期间,蓦然回首,面带微笑,这是不是一副美人图。
不知道多少小娘子挤着瞧呢。
那边一堆儿的小姑娘,从那边的林子钻过来看,见人走远了,还觉得好生可惜。
其中一个一身男袍的姑娘看了两眼,就道,“哦!是他呀。”
谁呀?
“就是安定公主的驸马呀。”这小娘子回头看了一眼,就收回视线。
是驸马呀!怪不得那么出色呢。能被选去婚配皇女,果然是不是一般庸俗之辈。不知道谁说了一句,“还有两位王爷要婚配了,不知道咱们中谁有这个福气……”
男装小娘子笑了笑,只不言语。
那边却议论开了,“听我家兄长说,潞王和英王都喜欢马球,且今年宫里是必比赛的!”
马球?!
男装姑娘默默的记在心里,见众人说了几句这个,话题又转走了,她这才起身,不在这里浪费时间了。
人一走,后面就喊:“香儿,你去哪?”
她没言语,只跑她的。
剩下的人又议论纷纷,“这个韦娘子,脾气好生古怪。”
在宫里打发人来说要举办马球的时候,桐桐终于等到了西域的商人阿史那。他确实带回来了棉花籽。
但是呢,其他的种子遗失了。再要得等明年!
怎么会遗失呢?
“从西域一路来,倒也算不上是匪盗横行。不过是沿路住店或是打尖,总有附近的村民偷摸拿点什么。咱们走这一路,不能跟人结仇。只要不是拿了要紧的东西,只做不知,走了便是。”
没事!没事!有这些就是大功一件。阿史那要五十金,林雨桐给了一百,“只要是种子,别管什么种子,想法子给我带来。”
知道这玩意值钱,他就会想办法不叫东西遗失。
这此的棉花籽确实是不少,愣是带着半车来。这东西得浸泡,得选种,完了都育苗,还得好好的给种下去。
这一忙,哪里还顾得上再打扮四爷,且看这个能不能种成呢。
在棉花苗下种的时候,去看了一次马球赛。
李贤和李显各带着一队,凡是能陪着皇子打马球的,不是宗室子就是达官显贵家的郎君,李贤打的是真好。
少年骑在马上,英姿勃发。马是好马,少年骑在马上,来往奔驰,挥杆击球,马速不减,球一跃而起,穿过对手大门。
满场都是欢呼声,一声高过一声的喊着:“潞王!潞王!潞王。”
李贤举着旗杆,骑在马上沿着球场的周围一圈小跑着示威,路过林雨桐的看台,还挥动了一下球杆示意一二。太子妃坐在边上,就笑道:“潞王果然了得!太子昨儿还说,潞王弟上马能武,下马能文,才情高能力出众,还想着再念几年书,等成了亲了,好留在京城帮他。”
林雨桐的笑意不变,心说,武后能答应才怪。别说武后了,李治都不能答应!这事不是太子说了算的。
但作为太子,不防备兄弟,能有胸襟容下兄弟,这是他的好。
可作为太子,没有危机意识,只怕李治也不大放心吧。
这个话没法给太子妃说,只打岔道,“怎么不见显儿?”
怕不是汗湿了,更衣去了。
话题岔过去了,林雨桐也没在意。
李显确实是换衣去了,换衣回来再不想去马球场了。一个人坐在太液湖边上的游廊里,听着马球场的欢呼声。
文不成,武不就,说的就是自己吧!
正看着池水愣神呢,就听近侍满金喊了一声,“是谁?”
他皱眉扭脸去看,就见柱子后面冒出个穿着石榴裙的小娘子。这小娘子眼睛滴溜溜的转,然后展颜朝他一笑,“之前瞧见英王朝这边来了,果然就在这里找见了。”
找本王有事?
这姑娘蹦跳的跑过来,挨着他坐在游廊上,“怕殿下不开心,就跟来了。”说着就朝马球场耸了耸鼻子,“都夸潞王好!可他们哪里知道您的好?”
我哪好了?
“赢了炫耀谁不会呀?可输了有风度体面的退,谁都能做到吗?我觉得,人活在事上,终是赢的少,输的多!要不然也不会说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了!总赢的人和总输的人比,我就觉得,总输的人能过的更好!”
李显诧异的打量这姑娘,“瞧着面熟?在哪里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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