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你的手穿过衣摆抚摸上了他已经愈合的疤痕:“也有个作品叫做红罗宾,他也是主角。”
“那看来你看的还是一部很大的作品,衍生作都很多。”提姆的声音被闷在你的胸膛间。
“是个运营很烂的大ip。”
“你超喜欢是吗?”
“因为红罗宾是我的主角,我的男主角先生。”
“那我的女主角,”你的男主角伸手抚摸你小腹上的伤痕,“你知道故事的结尾吗?”
“两个男主角结婚回老家了。”你不想被叫做女主角。
“嗯,你是我的读者我的金主我的销量,你说了算,”你的男主角把头从你胸口拿出来,“等我回来我们两个男主角就回德雷克庄园结婚。”
是的,红罗宾应该得到的故事的结尾就是这样的。
“好,我在庄园里等着你。”
史蒂夫·鲁斯特出生于哥谭的鲁斯特家族,一开始的人生开局也有信托基金的白人男性幼崽。
鲁斯特家族是个小家族,这里的小不仅指的是家里人少的多年每代单传一个鲁斯特后裔,也指的是家族财产不多,和韦恩、凯恩这样的大家族没得比,不过好歹是一个从美洲被殖民初始就来到哥谭镇的家族,鲁斯特比下还是有余裕的。
更令史蒂夫的父母惊喜的是,他们的儿子史蒂夫·鲁斯特是个天才儿童。
这种聪明不是父母眼里出凤凰蛋,还未到上小学年纪的史蒂夫已经可以学习理解微积分了——数学是一个会就是会,不会就是不会的学科,所以史蒂夫的聪明是客观的,现实的。
史蒂夫真的很聪明,聪明到他在儿时别的孩子还在思考明天能不能装病不上学的时候,他开始思考人类的本质了。
可能是小小的一个孩子在宴会的角落独自一个人思考人生的样子让怀胎六月的玛莎·韦恩夫人心生母爱,这位颇有贤名的夫人耐心地和一个六岁的孩子探讨人生的本质。
两个人聊到最后,玛莎与史蒂夫一起得出结论——人类的物理存续、个人的发展和两性关系即人类生物存续。
因为即将做母亲而身上散发出温柔母性气息的年轻女人陪着史蒂夫聊着哥谭将如何变得更好。
也许玛莎夫人说的有道理,但是史蒂夫更喜欢用自己的眼睛看,他在自己的父母毫不遮掩的展示下发现,玛莎说的团结、进步和爱只是人类的一种。
人类本质上还是在吃人。
不是实质意义上的吃人,呃,其实这个等史蒂夫十几岁也见识到了实质意义上也吃,还是吃小孩,童男童女什么的就像是中国神话里面的妖魔鬼怪。
人也是一种畜生。
在哥谭的地下,有一群自以为高等的畜生有条不紊地饲养他们认为的低等的畜生在吃呢。
嗯,鲁斯特虽然小而弱,但是历史悠久,哥谭镇建立后单传了九代也是历史,不要笑!两百年的历史怎么不算历史!所以鲁斯特在猫头鹰法庭也是有席位的。
史蒂夫对此法庭评价为一群看上去很中二,实际上啥也不是的臆想症患者。
嗯,发出此条评论的时候史蒂夫还在上七年级还没八年级,对此锐评老鲁斯特夫妇简直是大发雷霆。
但是史蒂夫觉得自己完全没错——想要统一世界建立人上人体制学一学我的奋斗也行啊,一副阴暗爬行完全符合阴谋论蜥蜴人传说的模样还在那里像模像样地拜黑暗蝙蝠神,简直蠢到没边。
拜蝙蝠神为什么起名叫做猫头鹰法庭?就像是崇拜蜈蚣神搞了个组织叫做鸡会——哦,黑暗蝙蝠神就不是蝙蝠了是吧?
搞不清这群大型中二病给自己起名的脑回路。
在掀起家庭战争第八次后,第九次史蒂夫决定彻底逃离这对一样中二入脑的爹妈出门流浪当个嬉皮士——那正是美国嬉皮士运动的高潮的年代,虽然他们的走向与未来也不靠谱,但是总比晚上去阴暗潮湿洞穴里带着面具搞拜蝙蝠集会的老登看上去有意思的多。
然后交了一个混血嬉皮士女友桑德拉·月曜日·霍克,被爹妈知道后强制分手,原话是:“不能让一个低贱的黑皮和黄皮的混血女人污染鲁斯特的血脉。”
史蒂夫对此相当无语,他不觉得自己有什么血脉,白皮金发绿眼睛的盎格鲁撒克逊人是什么很高贵的血统吗?晒个太阳都能蜕皮简直是基因缺陷。史蒂夫只觉得自己的脑子好用是真的,但是这个智力问题也不完全是靠血脉遗传毕竟自己爹妈也是蠢货的一员,然后蠢货爹妈就给他见识了一下老登们搞的集会到底还是有点真家伙的。
真有黑暗蝙蝠神啊见了上帝了。
哦,上帝也存在。
呃,宙斯也在世。
……
所以被修理了一顿的史蒂夫大学先上的神学院。
黑暗蝙蝠神也太掉san了,上帝基督耶和华毕竟在世界范围内卖的很好,销量高的毕竟是经过了消费者的考验的,用魔法来抵抗魔法,用神来抵抗神,史蒂夫从见过黑暗蝙蝠神就知道该如何做了。
基督徒神父预备役史蒂夫·鲁斯特如是说。
他就一路在哥谭大学从神学到哲学、从佛学到数学,一个一个学位修,为了不毕业甚至从头开始学工科,就是为了混家里的基金的学费和生活费套现,直到他交往了第二个女友露易丝·维尔。
露易丝怀孕了。
史蒂夫是一个漂泊在家族外面但是因为九代单传没法开除,所以是个离家出走的贫穷学生,而露易丝更是一个背了老多学贷的更贫穷学生。
要不是读不起书,外地人谁来哥谭读大学啊!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重生后让前夫君滚蛋萧临瑾齐璟后续完结最新章节列表笔趣阁是作者榴莲雪碧又一力作,书荒的小伙伴们看过来!这里有一本榴莲雪碧创作的重生后让前夫君滚蛋小说等着你们呢!本书的精彩内容我一直以为我和萧临瑾会是相敬一世的恩爱夫妻。直到一杯毒酒和三尺白绫递到我面前。我才知道这四年的帝后恩爱琴瑟和鸣有多可笑。重生两次后,所有欺负了我的人都该得到报应。...
人生活到四十岁,汲汲营营拼尽全力,为何到头来什么都没有了?如果回到过去,在那些后悔的瞬间重新做选择,是不是就能过得比现在好很多?...
九彦穿越后发现自己居然成了书中那强大正直拯救了世界的勇者这种舍己为人,又有担当的存在谁不喜欢可问题,这是一本不需要逻辑和道德的花市书籍向阳花死于黎明之前,高岭之花染上淤泥,跌下神坛他在药物和魔力的双重作用下,变成了男主炫耀的玩具由高贵圣洁的骑士,变成了连自我意识都难以维持,受本能驱使的低级魅魔知晓未来的九彦气乐了,就算现实不需要逻辑,劳资也要把你这狗比男主给砍了!紧接着九彦发现,这具身体被下药的时间似乎比书中要提前不少,他的身体已经出现了些副作用精灵鱼人魔族人马多个种族的熟人都投来关切的目光被看的心底发毛的九彦后退一步,怎么办,勇者老哥,我好像不知不觉给你增加了不少奇怪的负担我要不然先把原主给捞回来?这么考虑着的九彦偷瞄了一眼,和他做了交换的勇者等等!老哥你怎么扛着大剑就把主神给干死了!无限世界被你给直接干崩溃了,我怎么回去!温和的勇者用他那湛蓝的眼眸看着他,他的剑劈开黑暗,对着九彦伸出了手,你自由了。○攻是圣骑士勇者○我流西幻,这里有过异世界穿越的勇者,所以大家的吐槽很中式...
文案防盗设置50隔壁谢大人今天夺妻了吗?开更啦文案一女主视角初入永都时,林桑晚是意气风发的,桀骜不驯的。而後遇上清冷矜贵的沈辞,她才知道,皇城到底比大堰养人,连男子都可以如此清隽绝美。于是她天天跑沈府撩他玩,可次次铩羽而归,准确的说是被打出来的。直到听说他要结亲後,她自喝闷酒,不知不觉得偷偷溜进沈辞屋里,眼中氤氲,趁着酒意大骂道你个负心汉,陈世美!我们可是有过命的交情啊,要定亲了也不告诉我他冷淡疏离的眼眸划过一丝波澜,攥起她的手,在她眉间轻轻地落下一吻。难以自持。翌日,她酒醒後早忘了昨夜之事,只知沈辞要成家了,自己不能天天撩他玩了。直到林家灭门,她都不曾找过他。文案二男主视角沈辞出生于落魄的百年清流世家,自小惊才绝艳。为人清冷雅正,极其守归守矩,是沈家最得意的後辈。对谁都不在意的他,却独独在意林桑晚。只因皇城初见,林桑晚身着红衣银甲,手持长枪,高坐骏马之上,笑得肆意而明媚。她乌黑发亮的长发只用一根红色缎带束起,风一吹,便翩翩起舞,鲜活得有些刺眼。传言她智勇无双,仙姿叠貌。曾以一敌百,凭借一人一枪守住了大堰州的一座小城池,一战成名。他远远地望了她一眼,只此惊魂一瞥,他念念不忘的讨厌一个人,不分原因。後来他才知道,那是他心里的隐疾。他只想将她藏起来,谁也不给看。当她每天来沈府时,他心里是期待的。可有一天,她不来了。後来,他不顾阻拦,抱着林桑晚的尸体回到自己院中,埋在松树下。墓碑上刻着吾妻桑晚。他将白玉盏对着墓碑一碰,一双淡眸盛满了苍凉与悲恸,你走後的人间,唯馀风雪漫天。他所学的是君子之道,立志当一个纯臣,可当她家破人亡後,他觉得当个权臣没什麽不好。重点不是悲剧不是悲剧双C全文架空,参考明代官职,有私设,不必考究。内容标签宫廷侯爵情有独钟复仇虐渣成长正剧美强惨林桑晚沈辞萧逾白一句话简介清冷权臣x明艳将女立意即使坠入地狱,也不要放弃生的希望...
譬如让她徒手剥核桃,直至手指流血也不肯让她停下又譬如嫌弃她擦地不够干净,是不是没有力气,便直接在她擦的时候,用脚踩着她的手在上面一遍一遍地碾过一天下来,秦桑几乎被折腾得死去活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