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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兰序瞥了他一眼,“你很空?”
明明就是很关心,却还当做没事一样,江正清都替他累的慌。
两人是发小。
关系自然铁。
当初一个大院长大的,对于家长口中,永远都是别人家的陆兰序,江正清已经被他的光辉压得摆烂了。
一开始他是大院公敌,不过男孩子的友谊来的很快,一个小契机,很快就成为了好友,友谊一直保持到了现在。
不过陆兰序也确实优秀。
他自小受陆家严苛教育,事无大小,全都要讲一个规矩。
他们小时候爬树偷鸟蛋,跟人打架斗殴,甚至逃学,童年做什么事情最快乐,他们几乎什么都做过了,像是江正清十几岁的年纪,就已经早恋了,反正以后的路也不用愁,家里都会铺好路,他们按部就班的过日子就成了。
唯独陆兰序是个例外。
他们在爬树的时候,他在家中看书,他们偷鸟蛋时,他在家中学习各种礼仪知识,他们打架斗殴,他已经崭露锋芒,优秀到军校特意来挖人。
等到他们在逃学时,陆兰序已经有了军功,连升几级。
至于早恋。
陆兰序的世界里是不允许这些的。
他优秀的就像是一个木偶人,刻画成了长辈们眼中最完美的样子。
以后的每一步,所能达到的成就,大家心中都很清楚。
唯独令人猜不到的。
是陆兰序竟然英年早婚,娶了个农村的媳妇。
这实在是跌破了所有人的认知。
连江正清几个发小,都觉得很意外。
不过不是意外他娶农村媳妇,而是意外他竟然同意了。
其实陆兰序是什么性子,作为发小的几人,是最为清楚的。
陆兰序不是没有叛逆期,而是他从小就懂得忍耐,懂得克制和隐忍。
背负陆家的兴亡,是他懂事起就被灌输的理念。
可当初几个发小一块的时候。
陆兰序提过。
唯独婚姻,他要娶就娶自己喜欢的人,绝不会任由别人替自己选择。
结果转头,他就娶了个家里指腹为婚的妻子。
这会儿。
还为自己这个小媳妇,来找他帮忙,还要了不少的复习资料。
江正清看陆兰序那闷骚样,忍不住道:“嫂子要高考,那往后岂不是不能陪你随军了,两夫妻哪有常年异地的道理,要我说,还不如让嫂子别考了,到时候跟着你随军,依照你的仕途,她做陆太太都比辛辛苦苦考大学要强。”
“她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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