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史蒂夫还不至于对一个初见的陌生女人产生任何好感,他仅仅只是单纯的,想要给予对方帮助而已。
娜塔莎在他坚实的臂膀上拍了拍:“那你该留下电话,而不是家庭住址。”
美国队长平时几乎不用手机,这自然归结于史蒂夫的出生时代还没有移动电话的关系,按照他的一贯思路,比起留电话这样随时可能接听不到的情况,留住所的位置会更容易找到自己一些。
一辆黑色的劳斯莱斯停在不远处,娜塔莎朝着豪华轿车的方向看了一眼:“走吧,体验一下全美国最贵的接机服务怎么样?”
史蒂夫侧过脸,注意到了那辆黑色“幻影”,不住摇头:“我可付不起昂贵的服务费。”
当两人走近这辆周身通黑的轿车时,驾驶室的车窗慢慢落了下来。
“弗瑞这次要破产了。”
手握方向盘的人带着一副褐色的黑框墨镜,微卷的黑色短发被发胶打理得光滑整洁,自信的嘴角勾勒起浅薄的弧度,抽动着他嘴唇周围的络腮胡。
“斯塔克,你的司机呢?”娜塔莎打开后车门,“尼克竟然请得动你来接机,看来他的诱导能力又提高了不少。”
“我会找他要报酬的,整个神盾局将会属于斯塔克工业,我会改制度,特别是针对女探员,我都起草好了。”托尼斯塔克对史蒂夫道:“cap,任务顺利吗?”
“当然顺利。”史蒂夫随着娜塔莎坐进了车里,这时他才看到克林特巴顿(cltonbarton)也在副驾上坐着,他不禁皱了皱眉头,问道,“有集体任务?”
鹰眼巴顿穿着深灰色的西装,领口处有一圈暗紫色的滚边。他很少穿戴得这么正式,对此他有些拘谨,黑色窄片墨镜下是一双犀利的锐眼:“参加某位探员的秘密婚礼算不算?”
劳斯莱斯从发动到起步再到加速,只用了短短数秒时间,托尼的驾驶技术一流,车子很快便驶离了机场。
“真的吗?”史蒂夫表现得很兴奋,“是谁?”
巴顿没有立刻为他解惑,而是说:“去了就知道。”
娜塔莎拿着她特制的高智能手机,在搜索网站上输入了关键字母,很快,关于林兰所有的资料和相关照片,以及网络活动的痕迹全都弹了出来。娜塔莎有那么一瞬间的惊讶,她不是没想过这位中国女孩儿或许很优秀,却没想到她会如此不简单。
“史蒂夫,你来看这个。”娜塔莎把手机移到史蒂夫的面前,将搜索网站上所显示的内容一一拉出了屏幕,让它们立体起来。
史蒂夫游览着林兰的资料,由衷的叹道:“十七岁就有这样的成就,她真是个天才!”
“天才,你是在叫我吗,罗杰斯队长?”托尼一边开车,一边从后视镜看着那些档案,“娜塔莎,把那张照片放大一下,对,左上角那张。”托尼点名的照片,是一张林兰穿戴学士服所拍的毕业照,“看起来不错,她是谁,日本人?”
“一位美丽而且聪慧的中国姑娘。”娜塔莎道,“在飞机上认识的。”
“我觉得美丽和聪慧是你的专属词娜塔莎,她和你比起来根本不值一提。”托尼对这张照片的主人反应并不强烈,照片上的林兰看起来要比现实生活中小很多,斯文安静,中规中矩,远远没有达到这位“花花公子”一见倾心的地步。
托尼只草草地看了两三张照片,便没再关注更多了。
他对成熟性感的金发女郎更青睐。
娜塔莎认真地阅读着林兰所有的成就,不紧不慢地回他:“如果你见到真人就不会这么说了托尼,这位小姐已经俘获了我们队长的心。”
“哇哦,史蒂夫,你爱上她了,她才十七岁,都可以当你的……”托尼故意停了停,“你的曾孙女。”
巴顿对着手机发短信,头也不抬的接了一句:“孙女就行了,我们的队长还不至于这么老。”
史蒂夫只是笑笑,没有接话,习惯了他们总拿自己的身世调侃。
娜塔莎接着道:“对了托尼,她还是你的粉丝。”
此话一出,托尼的表情瞬间得意起来:“这下你完全没机会了,cap。”
“伙计们,我只是想帮助她而已。”史蒂夫指着资料上的一处,“她还是个孤儿,真可伶。”
托尼笑了几声:“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孤苦无依的美女等着你去拯救,美国队长。”
“斯塔克……”
面对损友的嘲谑,史蒂夫罗杰斯虽不气恼,却很无助,他参与过大小战争无数,但打嘴仗却是他最不擅长的。可以说,几乎每一次和他们的对话,史蒂夫都不得不甘拜下风。所以,在一片起哄声中,他选择了缄默,索性不再辩解,自顾自地浏览关于林兰的更多信息。
林兰到达住所的时候,正好是北京时间晚上十一点,简单的收拾过后,刚准备解决内需问题,手机便响了起来。
“美女,初到美帝,感觉怎么样?”
电话那头,是朱娜茜兴奋的问候,她算好了林兰的到家时间。
“不怎么样。”林兰住的地方是离纽约市中心较远的城市,这里是华人聚集的地方,治安相对安全。但是离她的语言学校却很远,公车和地铁轮番坐的话,来回将近五个小时,“这儿离学校太远了,我早上五点就要起床。”
“知足吧,你住的可是独栋别墅,两层楼,穷光蛋有什么资格挑?”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结婚那天,老婆坚持丁克,我签下丁克协议。十年后,妻子姜慕瑶却牵回一对混血双胞胎,告诉我这是为了公司发展,孩子是海外合作方的。晴空霹雷下,质问她为何背叛婚姻?她冷笑你牺牲一点家庭怎么了?为了我的事业,这是你的福气!我红着眼眶看着她,和她吵得天翻地覆。岳父岳母指责我自私,亲戚朋友劝我大度,就连律师也暗示我弱势。当初要不是你死皮赖脸求着结婚,我女儿会跟你签那破协议?。男人嘛,带个绿帽子算什么,能帮老婆事业腾飞,是你上辈子修来的福分。协议这...
话说清朝嘉庆十二年余杭县乡下有刘吴两家,均是退休了的镖头。刘家只一个女儿,名叫刘玉佩,生得十分美貌。吴家有两个儿子,长子吴德明。他与刘玉佩都学了一身家传的好武艺,两人从小相识,青梅竹马。及到年长完了婚,因吴德明在城内一家镖局当了镖师,合家搬到县城内居住。刘玉佩与吴德明乃是恩爱夫妻,新婚燕尔,两情相悦,不在话下。却说一天晚上,夫妻两人吃过晚饭,俱觉十分困乏,早早便睡了。次日早上,刘玉佩从昏睡中醒来,只觉头痛乏力,眼皮十分沉重,几番努力,好不容易张开了眼,只见身傍的吴德明躺在血泊之中。用手推时,却是一动不动。再看自已双手不知怎的都沾满了血,右手竟还握了一柄牛耳尖刀,不由一惊。以为是在梦中...
文案不正经当万人迷小说里面的炮灰男配重生后,他决定不再跟万人迷抢东西了,他要好好修炼早日飞升!第一步就从先杀了这万人迷开始吧但!重生不要紧,为什么我的内心独白会有气泡框啊!道侣都跟人跑了,还在这沾沾自喜都是白莲花的养料,用得着这么奋勇争先吗给别人养儿子养出感情了啊,绿帽子都不知道多少顶了同为炮...
...
正和丧尸搏斗的江雨桐却穿成了看过的一本小说中炮灰童养媳身上。刚穿越,就被婆婆陷害对刚出生的婴儿下手,差点被刚考中秀才的夫君掐死。她可是砍丧尸犹如切瓜的江雨桐,手一抬,脚一踢,差点让那个媲美陈世美的夫君归了西。刚和离,那后娘就准备把她配给打媳妇的屠夫。她先和离,再断亲。她要在乱世中发家致富。可是兜里没一文钱,连个落脚...
未婚妻劈腿,我伤心之下在酒吧意外遇到了热血都市修仙,带你走进不一样的热血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