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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指挥着之风让他一拳把那位已故同事的橱衣柜给开了,然后从里面拿出一件噼里啪啦的镭射高闪外套。
是的,鉴于维纳斯员工流动性略大,我不会去记同事们的名字、脸、性格。
但我会记他们的衣服。
穿着习惯和衣品无形中真的能透露出很多信息,想当初大老板惜柳也是被我犀利的人字拖大裤衩给俘虏了芳心,一面入职。
那位倒霉蛋同事的衣服我记得,多少都带点闪。
惜柳从来没对我们的着装具体要求过什么,但大家潜移默化的都认为他喜欢深色内敛的西装——不会抢他那身高定的风头。
我很想告诉他们不是的。
惜柳最喜欢的是人字拖大裤衩,战损的战斗服,以及脏兮兮的囚服。
昂贵的衣服只有撕起来的时候才好看。
一眼的深色中,那位倒霉同事也不敢穿她最爱的闪服,但是她西装的暗纹很漂亮。
她应该出生于中、高产阶级,毕业名校,人生顺风顺水,有对期望着给她嫁个好价钱的父母。
这样的人在黑珍珠脾气往往都不是很好,可能还受不了刺激,所以她才会在之风还在的时候就来找我茬——有可能还是新来的不知道我和之风的关系?记不得了,只记得那件至少这几天见过的暗纹衣服。
可惜这样一个天骄之子就被之风这么轻描淡写的给杀了,连那件西装也糟蹋了。
毕竟血很难洗啊,更何况还很贵。
她的衣服都很贵,肉眼可见的贵,包括这件噼里啪啦乱闪的衣服。
众所周知我的衣服都很穷,肉眼可见的穷,朴素的单色,用料也是最普通的那种。
这不是一件会出现在我身上的衣服,正好是我需要的。
不仅是这件乱闪的衣服,下面挂着的乱闪的喇叭裤和乱闪的柳丁靴我也拿了。
虽然不知道惜柳会怎么处理那具尸体,但我决定过了今夜就在自家花园里挖个坑把衣服埋了,给她立个衣冠冢。
聊表心意。
前提是我能活过今夜。
之风是不会因为顾忌男女有别就放弃“盯着我”让我踏实换衣服的,我很肯定我哪怕光溜溜的在他面前,他的脸色都不会改变一分。
我直接扒拉着这条喇叭裤套在了西装裤外面。
龟龟,这温度一下就上来了。
但我是个铁血纯爱人,哪怕热一点,也不能爽利的直接把裤子一脱。
这位倒霉蛋同事简直是我的救世主。
在我一通乱翻后,我甚至找到了一顶金灿灿的假发。
还好我的头发直到肩,直接套着也没事。
衣服一穿,裤子一套,鞋子一换,假发一戴。
我根本不敢看我现在成了什么样子。
之风就站在我的身侧,平静的看着我。
一个不近,但一伸手就能把我贯在地上的距离。
我突然起了捉弄他的心思,就穿着这身噼里啪啦的衣服宛若迪斯科球成精般的,故作谦虚的询问他我看上去怎么样。
他原本有些发散的目光又聚焦了。
他看了我一会儿,表情很平静。
然后他告诉我,他不会让我死的。
我听出了他的言下之意。
用一句话来说,就是“你必须先攻击带有嘲讽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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