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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熟识程董事长的人都知道,他有个无药可救的“雅癖”,那就是古琴。
他爱听琴,爱弹琴,还爱收藏琴,甚至在宅院中专门开辟了一间房间,叫做“百琴斋”,陈列了数十张名家所斫的好琴。
连宝贝的独生女儿,他都要取以琴名,足见他对琴道的痴迷。
程秋籁还小的时候,就被爸爸哄着领着,拜了华山派的耆宿——“朝阳峰主”邢复韶为师。
邢复韶既是赫赫有名的大琴师,也是个脾性古怪的老头,素以孤僻清高闻名。
他不喜欢呆在西岳高山上吹冷风,偏爱云游四海、采风达雅。
多少高门大户想让自家子弟拜他门下,却连他的行踪都捉摸不透,更别提见上一面了。
但不知什么原因,十多年前,邢复韶竟被程董事长说动了,就此在上海落了脚,一心一意地培养程秋籁的琴术与剑法。
程秋籁也争气,冬练三九,夏练三伏,将师父的绝学融会贯通。这一曲妙不可言的《普庵咒》,就是她一身琴艺的绝佳证明。
“夏天还没过,屋里蚊虫太多啦,我请籁籁帮忙驱一驱。”吕之华说。
《普庵咒》最有名的就是荡涤邪秽、驱除蚊蝇的功效,在身负内功的琴师手中更是如此。
人体能承受得住琴曲所蕴含的真气,但虫子必然是受不了的,结局就是内脏破裂,一命呜呼。
“是该驱一驱,最近几晚,我老被蚊子烦得睡不着觉呢。”吕一航笑着点头,在程秋籁对面落座。
一见吕一航坐下,吕之华像突然想起了什么,强笑着对他说:“对了,厨房肯定遍地都是死蚊蝇,我去扫一扫。你陪籁籁聊会儿天噢!”
吕之华飞快地溜去厨房,“咚”地把门拉上,只留下背后两张惊诧的面容。
喂,你不也是主人吗?不多陪陪客人吗?
吕一航一边抱怨妹妹润得太快,一边用手背撑着脸颊,瞥向程秋籁,思忖着如何跟她搭话。
常言道“女大十八变”,的是千真万确的至理。
回忆小学时代,吕之华还是个风风火火的假小子,程秋籁还是个多愁善感的爱哭鬼,吕一航既要看管这个,又要照顾那个,烦不胜烦。
可如今,她俩都全然变了模样。
也就是高中毕业之后的事情吧,吕之华更加注重起了打扮,不仅向老妈讨教起了化妆的方式,还把风纪委员似的齐耳短发留长了些,烫成了清爽亮丽的波波头,变化之大令人咋舌——只有衣品仍然不敢恭维。
连大大咧咧的吕之华都改头换面了,心思细巧的程秋籁更不必说。
她身上的穿着不是奢侈品牌的堆砌,而是用心搭配的森系装扮。
米色亚麻棉上衣,搭配上驼色高叉半身长裙,色调简洁,说不出的耐看。
和这样一位最熟悉又最陌生的美女共处一室,吕一航觉得脑筋快要短路了。
最后,还是程秋籁轻启朱唇,打破了尴尬的氛围:“我听之华说,你练成内功了?”
“是啊。”
“恭喜你。”
“谢谢。”
接着,屋子又重归寂静。
——还是好尴尬!
明明小时候程秋籁还是他的跟屁虫,但近些年来,程秋籁在对待他时多了分礼数,少了点亲昵,连讲的话都少了,变得格外惜字如金,因此,他们之间产生了一层微妙的隔阂。
如果没有吕之华在两人之间作为润滑剂,吕一航总觉得没那么自在。
从程秋籁的态度变化中,吕一航有点理解了中年危机的酸楚,就像老爸,他隔三差五就要哀嚎“之华老是躲着我”“之华又不理我了”。
这其实是无可奈何的事情:少女步入青春期之后,肯定会学着如何和别人(特别是不刮胡子不梳头发的人)把握距离。
那么,应该找个什么话题呢?青春期少女有什么兴趣爱好呢?
“要不来比比剑?”吕一航突然说。
这个提议貌似离谱到没边了,却是投程秋籁所好。常言道“拳出少林,剑归华山”,程秋籁可是华山派的正宗弟子,怎么可能不爱耍剑呢?
“现在吗?”程秋籁有些讶异。
“对,客厅的空间挺大,只要挪一下沙发和茶几,足够练剑的。”
程秋籁望向客厅,估量了一会儿客厅的大小,再虚握着右拳遮掩住笑意,优雅地答应道:“好。”
看吧,果然是剑痴。能有交流剑艺的机会,连半个都不肯放过。
两人来到客厅,协力推开茶几和沙发,留出一块十来平方米的空地。
之后,吕一航去储藏室拎了两根桃木剑出来,这原本是辟邪用的法器,但拿来对剑也未尝不可。
吕一航拿剑指向地上,虚画出一个圆弧来:“我先说明一下,比剑就在这范围内,不要出去,要是碰坏了墙壁或电视,老妹要骂死我的。还有注意安全,点到为止,地板很硬,不要摔伤了。”
“明白了。”程秋籁点点头,英姿飒爽地一扬桃木剑,抖起一阵风来。
吕一航摆出接招的架势,跃跃欲试地说:“来吧,用上你的内力,出剑吧。”
在此之前,程秋籁也和吕一航对练过好多回,为了照顾吕一航,程秋籁特意留手,出剑时不用一点内力。
不过就算她放了海,也是赢得多输得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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