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esp;&esp;孙艳芳杏眼微垂,忧伤的样子让我感觉好心痛。
&esp;&esp;“差使大人,你所有不知,我……”
&esp;&esp;“咳咳,孙姐,以后叫我杨阳吧,我实在承受不起。”如果被孙艳芳的粉丝知道我在她面前装大,还不活活生吃了我呀,林菲就是她的铁杆粉丝,不说别人,她第一个就会收拾我。
&esp;&esp;“也好,我就叫你一声弟弟吧。”孙艳芳不愧号称港市一姐,果然性格豪爽,“弟弟,当我知道有那么多喜欢我的人随我而去后,我的心都碎了,说实话,我从小经历了许许多多的磨难,尝尽了人世间的酸甜苦辣,看透了世间百态,沧桑炎凉,我不想再去做人,留在冥界挺好的。”
&esp;&esp;我明白孙艳芳此时的心情,俗话说哀莫大于心死,她的确太累了,有时候解脱也是一种超生,超凡脱俗。
&esp;&esp;“只是以后要委屈孙姐了。”我指了指那个白玉瓶。
&esp;&esp;“我已死,无欲无求,有栖身之地足矣,弟弟,阴阳两隔,我不会打扰你生活的。但愿冥界中的那些歌迷们能早日去转世轮回。”孙艳芳说的很幽怨,在为她的那些粉丝而心忧。
&esp;&esp;“孙姐,你的歌太好听了,能唱到人的心灵深处,我和女朋友都是你的铁杆粉丝呢。”
&esp;&esp;“谢谢,我是用心在唱,从心底发出的声音才是最美的。”孙艳芳不愧是歌后,说的话也具有哲理性。
&esp;&esp;突然,我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只是不知道孙艳芳会不会同意。
&esp;&esp;“孙姐……咳咳,我……”
&esp;&esp;“弟弟,有什么话就说吧。”孙艳芳看了我一眼,似乎能看穿我的心灵。
&esp;&esp;“孙姐,我想让凡间的人能再次听到你唱歌。”我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esp;&esp;“不是有唱片和网络吗?听我的歌很容易的。”孙艳芳不解,歪着头,模样调皮可爱,冷傲下她有一颗凡人的心。
&esp;&esp;“其实我是想请你帮我,系里给了我一个任务,让我在联欢会上表演一个节目,我想唱你的歌,呵呵,其实就是你唱。孙姐,可以吗?”我最终还是把自己的目的说了出来,虽然有些颠三倒四的。
&esp;&esp;“原来是这样啊,好吧,我答应你,就当做房租好了。”孙艳芳微微一笑,我这才注意到,她的嘴角竟然有两个浅浅的酒窝,一笑倾城。
&esp;&esp;“太好了!谢谢孙姐,我们合作一定会让观众们发疯的。”我兴奋的跳了起来,差点掉下台阶。
&esp;&esp;“呵呵,你还真是个孩子,不过,我要看看你的声带是否适合发女音,我虽然可以附在你身体里唱歌,但是如果你的声带不适合,恐怕会受伤,那就得不偿失了。”孙艳芳笑了,笑的那么美,勾人心魄。
&esp;&esp;“那我应该怎么弄?”我对自己的嗓子是真的没信心,如果不适合,这个主意只能作废。
&esp;&esp;“你随便唱首歌我听听就知道了。”孙艳芳坐在我身边,双手托腮。眼前这幅场景我竟然似乎在哪里见到过,一时间我竟然痴了。
&esp;&esp;“弟弟,你做什么呢?唱啊。”孙艳芳用奇怪的眼神盯着我,催促道。
&esp;&esp;“咳咳,女声我唱不来,还是唱首男人的歌吧。”超级偶像就在眼前,我却不能唱她的歌,似乎很尴尬,我清清嗓子,唱了起来,“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
&esp;&esp;我会场的也只有这首每天早上都唱的歌,还不至于跑调,其他歌我说什么也不敢在孙艳芳面前唱。
&esp;&esp;“噗呲!”tqr1
&esp;&esp;孙艳芳笑了起来,“好啦,其实你的嗓子还行,只是没有经过训练,不知道该怎么发声,只是一味的用声带去吼,这样是最损坏嗓子的,来吧,我教你唱。”
&esp;&esp;孙艳芳轻声唱了起来,“为什么要对你掉眼泪,你难道不明白是为了爱……”
&esp;&esp;天啊,竟然是那首《情人的眼泪》,这可是我和林菲最喜欢的歌,没有之一。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李弱水穿书了,系统要她攻略那个温柔贴心笑如春风的男配路之遥。她做好了准备正要开始演戏时,猝不及防被这位温柔男配用剑指着。李弱水?他慢慢凑近,唇角带笑语气兴奋你是如何知晓我名字的?看着他袍角的血,她觉得有必要再评估一下温柔的定义。攻略的第一天,李弱水在思考怎么活下去。攻略的第二天,发现他其实是个疯批,继续思考怎么活下去。攻略的第三天,发现他是个身体敏感的疯批,好像活下去也不难。攻略不知道多少天,她被抓了,原以为还要靠自己,却看到他踏过血色伫立身前,兴奋到颤抖的手抚上她的侧脸。他们都死了,再没有人能伤你了。路之遥的母亲一生以爱为食,如疯似癫,原以为自己与她不同,后来才发现他错了。爱一旦沾染上,便再也无法忍受过去的无味。他止不住自己的贪念,只好俯身祈求。我爱你,你可以再多爱我一点吗?阅读指南1男主眼盲,非好人且病得不轻,愉悦型疯批。2本文金手指就是女主自己,系统作用不大。3小黑屋预警。4在哪里看文请在哪里催更评论或鼓励,看盗文勿来,故事不为你们而写。...
打开房门,阳光射进房内,放佛射进了一个黑暗的深渊。嗯嗯嗯啊深重而低闷的喘息声充满了整个房屋,声音来源是在厨房。厨房里一个美熟的妇人前倾着她丰满的身躯,一只手撑在灶台,一只手拿着锅铲熟练而又随便翻弄了锅里的食物,她的下半身,臀部高高抬起,家居围裙被圈起到腰部,蕾丝内裤被拉下到膝部...
周子语从没想过自己居然会穿越,还穿越到遍地毁三观的希腊神话里,成为哈迪斯这个酱油冥王穿越大神对他的恶意还能更多一点吗?然而大神却告诉他能。一穿越就被渣爹吞进肚子里不用验了,这果然是亲爹。救他出来的英雄居然是他弟弟?还是个二货?!不,连画风都这么不一样,我们不可能是一家的(笑哭)被救出来之后,自然的要推翻...
殷莳的婚姻人人称羡婆母是亲姑姑丈夫是新科及第的探花郎娘家富庶,夫家清贵。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探花郎还有个红颜知己的小妾。岂不知,当初准备订亲时,探花郎沈缇淡然地对她说表姐,我已有心爱之人,我们的婚事,我自去与母亲说,莫耽误表姐。殷莳大喜,拿出一百分的诚意,谆谆诱导表弟,你若娶了旁人不怕正室磋磨你那红颜知己吗?你娶了我,我们不做夫妻,只做姐弟合作者搭伙过日子的伙伴,不正好!沈缇思量过后,与这位表姐击掌为誓互相帮助,互不干涉,互相遮掩。想得都挺好,谁知道后来探花郎负手而立,挡住了殷莳的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是我三媒六聘八抬大轿抬进来的妻子。你要往哪里去?ahref...
1池牧遥穿书后曾被迫和大反派奚淮一起关小黑屋,奚淮被锁链禁锢着,灵力被封印。他的处境极为尴尬,需要他修炼到筑基期打开洞穴的禁制,二人方可获救。可他是合欢宗男修啊啊啊啊啊啊!难不成拿大反派来修炼吗?看过这本书的读者都知道,拿奚淮修炼的那个炮灰死得格外凄惨。跑!破开禁制后他立即跑得无影无踪!奚淮得救后突然着了魔,发了疯的在三界寻找一个人。不知道名字,不知道相貌,只知道那人是合欢宗的男弟子。想来,找到那个拿他修炼了整整三年的小子,必定会杀之为快。2池牧遥入了修真界最没有前途的御宠派,还是三系杂灵根。众人都说,他空有美貌,却没有实力,不配被称之为三界第一美人。3仙界大会上,魔修们不请自来。那个一身魔焰的青年立于人前,传闻中他暴戾恣睢,跌宕不羁,现如今已经成了名门正派的噩梦。此行,必有阴谋。众人防备之时,却见奚淮突然靠近池牧遥,微眯着双眸看着他你的修为并没有什么精进,可是没有我协助的缘故?池牧遥装傻道友何出此言?4修真界的疯子奚淮突然安静了,热衷于在洞府里折磨池牧遥。夜里池牧遥只能苦苦哀求不能再修炼了,我的修为快超过宗主了5本以为在被追杀,没成想竟成了魔尊的白月光?独占欲极强偏执魔尊攻×前合欢宗唯一男弟子美人受『老婆老婆你在哪里呀』×『跑呀跑呀我跑呀』又名小魔尊找媳妇没错,我就是那个和反派关过小黑屋的炮灰本该是炮灰却意外成为了魔尊的白月光不正经仙侠年下注1受软,攻恋爱脑攻受皆有缺点。2是纯爱,受是合欢宗唯一男弟子。门派服装粉色。门派武器团扇。3炼气→筑基→金丹→元婴→化神→渡劫成仙,私设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