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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巡逻的哨兵走远,晋王附在沈思耳畔偷偷说道:“野地里吹了一天的风,冷了吧?我带了烧酒过来。”
沈思狡黠地笑笑:“现如今我倒不馋酒,只想痛痛快快洗个热水澡。今日奔走了一天,连里衣内都沾了许多尘沙进去,又干又痒,好生难受。”
晋王心思一动:“念卿,等这场仗打完了我再陪你去温泉沐浴,这次绝不捉弄你。”
沈思大方一挥手:“我若得胜,守之亲自替我搓背如何?”
“谨遵沈将军号令!”晋王装模做样拱手施了一礼,笑得满面春风。
回到帐内,沈思急吼吼从晋王怀里夺过酒壶灌了两口,继而心满意足地一抹嘴:“卫守之你好大的胆子,大战在即以美酒消磨本将军心智,简直是知法犯法,该当罪加一等。”
晋王哈哈大笑:“本王既被‘轰’过一次,又何惧再被‘轰’第二次?”
沈思见晋王还在为自己当众驱赶他出帐一事念念不忘,不禁讪讪笑道:“守之,不瞒你说,我虽是沈帅的儿子,可在沈家军里不过是偏将之职,说到执掌帅印威风八面,这还是第一次。”
晋王笑得温柔:“滋味如何?”
沈思自嘲地扁扁嘴:“果然畅快淋漓!”
两人笑过一阵,又饮了几口酒,晋王随意问道:“念卿,你第一次上阵杀敌是什么时候?”
沈思翻着眼皮想了想:“从我记事开始就被沈帅带去校场了,他操练士兵,大哥就操练我们几个兄弟。至于第一次亲手杀敌好像是十岁上头,那时姐夫受命为大军押运粮草,我贪玩偷偷跟了去,不想半途遭遇到一股残兵,我看那些家伙都比我高大上许多,心里也生出几分惧怕,可性命交关,怕也没用。等到真动起了手,发现那行人的力气还未必及得上我个小孩子,自此便再不会怕了。”
晋王微微眯起眼眸,也陷入了回忆:“我第一次杀人是十三岁,那时父亲领兵起事,我和母亲、哥哥为躲避朝廷追杀逃进了山里。有个砍柴的发现了我们的行踪,要去衙门告发领取赏金,我就用柴刀杀了他。因为又慌又怕,一刀砍下了他半边肩膀,血喷出几尺高,临死一刻他还在哼哼唧唧叫着娘……”晋王翻开自己的手掌端详了片刻,“自那以后,这双手就染满鲜血了,自己的血,敌人的血,兄弟的血……我总在想,要是有一天能归隐山林,做个逍遥散人倒也不错。就像你那支家乡小调儿里唱的,揽月山,玉湃川,五百仗,到天边,红崖顶,有神仙……唉,红崖顶上是不是真的能看见神仙呢?”
沈思“噗嗤”一笑:“世上何来神仙?若说红崖顶上景色宛若仙境倒不为过。只是外人不知瀑布后头贴着岩壁开凿的小路,轻易上不去的。”
世事总是如此这般地违背人愿,他与卫悠少年意气站在红崖顶上展望江山激昂文字,而真正俾睨天下的晋王却在羡慕着红崖顶上的神仙生活。喝光了壶中酒,沈思朝晋王豪迈笑道:“算了守之,天下虽大,哪里没有争斗?市井小民躲不过闾巷之争,口角相加,撒泼斗殴。臣工权贵躲不过庙堂之争,尔虞我诈,翻云覆雨。如你我者,躲不过家国之争性命之争,终究是要尸横遍野、血流漂杵的……”
正闲话间,沈思忽然脸色一变,抬手示意晋王不要出声。晋王赶紧闭气凝神定在原处,很快他察觉到脚下地面微微震颤了起来。二人飞快交换了一下眼色哈里巴来了!
与此同时,帐外探马飞奔来报:“将军!哈里巴率军不眠不休连夜杀来,现已越过前方山口!”
沈思一推晋王:“请王爷即刻回城!”他提剑出帐,飞身上马,“来啊,全军出击,随我涉过汾水前去迎敌!”
天边刚泛起一丝鱼肚白,乍明未明。沈思刚刚带了人马在河岸边严阵以待,哈里巴的队伍便如一阵疾风般冲出了山口。沈思坐在马上轻佻一笑:“哈里巴王子,大驾光临有失远迎了。”
哈里巴端坐马上定睛观瞧,已有了三分胜算。领兵的只是个稚气未消的黑小子,人马也不过万余,周边只有一条四野开阔的河道,河水既浅又缓,根本没有伏兵的藏身之处。他心中一阵得意,不觉笑了出来:“听人说晋王色迷心窍,选了个乳臭未干的男宠为帅,还为讨男宠欢心斩杀了有功之将,哈哈哈,而今一见,果然是个小娃娃!”
哈里巴本不是狂妄自大之徒,可谭天明与张世杰都是晋原境内有名有姓的人物,那两人的阻击他不费吹灰之力就攻破了,自然对眼前这毛头小子不甚放在心上。之前闻得有关晋军的种种传言,他还怀着戒心,唯恐是晋王精心设下的骄兵之计。可今日亲眼见到了沈思本人,又见识了这支军队的实力,他已再无顾忌了。
只听得哈里巴一声呼喝,身后士卒顿如猛虎扑食般朝了晋军压来。沈思急忙命人擂鼓冲锋,可惜士气上到底差了一大截,不待敌人靠近,晋原的士兵便个个面露惧色,马蹄后撤,阵型登时乱作一团,很快便如山顶崩落的碎石一般向后退去,挡也挡不住。
鞑靼人撵到汾水河边,哈里巴大手一挥制止了队伍。他立在马上哈哈大笑,此一遭还未及动手,只是吓了一吓,就把晋军吓得屁滚尿流了,可见这群家伙真是不中用至极的。但他也知道穷寇莫追的道理,故而还是留了一份小心。
晋军连滚带爬逃回了汾水南岸,见敌人并未追上来,这才勉强松了一口气。只见沈思故作镇定地高声叫道:“哈里巴,休要狂妄,刚才本将军只是念你跋山涉水远道而来,暂且谦让你一个回合!现在就要教你见识见识本将军的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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