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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得出的结论是,这个人很有趣。
他早年在男校就已经十分出名,运动出色,长得又明朗帅气,后来转校到男女混校。前前后后几个女朋友,都是主动追求他,样貌家世大多不赖,是该学校非常出名的级花级别的美女,其中一个参加香港小姐选美还拿了个不错的名次。来英国之后感情处于空窗期,曲玥的主动自然方面其获得帅哥青睐。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八卦之心我也具备。
我问,“他是我们学校的么?怎么我都没遇见过他啊?”
方楠吃惊地看着我,“什么,你竟然那个不认识他,天,你竟然不认识他,今天晚上我就带你去看看他长得什么样子。”
晚上赶回去
洗完澡一身疲惫,倒是第二周的管理学课上,经过门口的时候方楠抓住我的胳膊咬耳朵,“看,那就是袁维宜。”
一个男孩子在我身边与我擦肩而过,我暗暗吐吐舌头,不过如此。
他穿着一条深蓝色牛仔裤,红色运动外套,带着一副黑框眼镜,小麦色的皮肤,嘴唇性感饱满,身材高大,肩膀宽且平,却不显得厚实,十分漂亮,脸庞俊朗。
但也不过如此而已,我实在见过太多帅哥,就说我家小弟浩晴,年仅十六,也已经是个俊俏的惨绿少年。
我未想到再和袁维宜有什么交集,后来再想想,命运之所以为命运,在于它的无法违抗。
我遇见袁维宜,原本该跟我八竿子打不着的袁维宜,揭开我纷繁人生序幕的袁维宜,也只是以为命运使然,除此之外,别无他解。
大三那年,我选了一门商品广告学,五十多岁的女教授身体肥硕,一口闷呼呼的伦敦音,“我需要固定座位,因为我实在认不出你们的脸,没有办法记录你们的平时成绩。”
上课的时候,我后面的男生踢了我的凳子,我回头瞪他,那人笑,露出一口细长雪白的牙齿。
他镜片后的一双黑眸紧紧的锁住我,明亮深邃,目不转睛。
那一双眼睛里,有着寻觅猎物的野兽才有的光彩。
微微扬起的形状完美的略尖的下巴,带着轻佻的骄傲。
我心中一悸,匆匆回头。望着厚厚的书本,竟然有些心神不宁。
我终究是低估了他,袁维宜,袁维宜。
这个男人的神采不在他的五官有多么精致,只在他的动作,他的眼神,甚至他牵了牵嘴角,都有说不出的韵味。
再次见到袁维宜,是三天后在教学楼外的绿色小草地。
有金色头发的情侣窝在一起吃三明治,而我身边的丹麦小伙子,深棕色头发白皮肤,眼睛很亮。
他是我的男朋友。
他叫雷米,我的好朋友赵枚说,我是看上了他的国籍。
多好啊,他来自丹麦。
安徒生的故乡,那个写出那么多的童话的安徒生。
尽管后来我发现,安徒生编织了很多黑色幽默的篇章,我小时候却可以伴着那些故事悄然入睡。
比如,从此以后,王子和公主在城堡中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他们生了九十九个儿子和九十九个女儿,在九百九十九岁的时候,由漂亮的天使们带领着进入满是鲜花的天堂,继续甜蜜地生活在一起。
或许,我只是寂寞。
独在异乡为异客,身边的人陆陆续续都有了男友,而这里有个男孩子,他对着我灿烂地笑,他对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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