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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第52章七七和亲人52(第1页)

七七想母亲了,想父亲了。

起初只是傍晚放学时,看见校门口被夕阳拉得老长的影子,心里忽然空了一下。那影子不是母亲的,也不是父亲的,只是一棵孤零零的梧桐。她抱着书包站在人流里,像被谁悄悄拔掉了插头,耳边嗡嗡地响——原来“想”是会出声音的,像旧电视的雪花屏,白茫茫一片,却吵得她眼眶热。

夜里回宿舍,她偷偷把耳机塞进耳朵,听一段去年春节回家录的闹哄哄的饭桌声:父亲正把一只蟹壳剥得咔嚓脆,母亲笑着喊“七七,别玩手机了,虾要凉了”。那段录音只有四十七秒,她却循环了二十一遍,屏幕上的声波起伏像两只温暖的手掌,一左一右捂住她冻得疼的太阳穴。后来耳机里终于安静了,她才允许自己把脸埋进枕头,像把一枚被太阳晒得烫的硬币紧紧按在冰凉的窗玻璃上——烫与冰同时存在,泪与笑也同时存在。

第二天凌晨四点,她醒了,外面在下雨。宿舍的窗棂上聚着一颗颗水珠,歪歪扭扭地往下滑,像小时候父亲用毛笔在她手心写的“永”字,一笔都不肯断。她忽然想起母亲总说“雨是天上寄来的信”,于是赤脚踩在地上,把脸贴到玻璃上,用鼻尖追着那些水珠走。她想,如果它们能顺着排水管一直流、流到小镇那条被父亲修得平平整整的水泥路上,母亲会不会正撑着那把褪色的蓝格子伞,弯腰拾起一滴写着“七七”的雨?

天一亮,她就去邮局买了两张明信片。一张画着金黄的向日葵,她写给父亲:“爸,我昨天在食堂吃到粉蒸肉,花椒放多了,舌头麻了半天,才想起你每次都要帮我把花椒一颗颗挑出来。原来麻也可以让人掉眼泪。”另一张画着一只打盹的橘猫,她写给母亲:“妈,我新买的毛衣起静电,头全飞起来,像那年你把我打扮成蒲公英去春游。室友笑了我一整天,我却没舍得梳平。”写到最后,她偷偷在两张卡片背面各画了一枚小小的月亮,几乎占满了整个背面——这样他们举起卡片对准灯光时,就能看见月亮像被咬了一口的饼干,缺口处藏着她不敢直接说出口的“我很好,就是很想你们”。

明信片被投进绿色邮筒的那一秒,邮筒出“咚”的两声轻响,像两颗石子落进深井。七七忽然觉得,那声音其实是从自己胸腔里传出来的——原来思念不是棉花,而是石子,它不会轻飘飘地飞走,只会一路沉、一路沉,沉到心底最软的地方,然后“咚”一声,砸出一口井。井里倒映的不是她,是父亲在厨房弯着腰刷锅的背影,是母亲坐在门槛上给她缝名字贴时鼻尖沾到的线绒;井水一晃,他们就碎了,又一晃,他们重新拼好。

周末,她跑去城郊的火车站,站在栅栏外看绿皮车进站。汽笛响起来的时候,她像被什么巨大的力量往前推了一步,却又被栅栏冷冷挡回去。她突然想起十二岁那年,父亲就是在这趟车前蹲下来给她系鞋带——左手捏着鞋舌,右手把蝴蝶结勒得紧紧的,说:“去吧,不怕。”如今她不怕了,却回不去了。列车启动的轰隆声盖过了她的哽咽,像父亲当年用笑声盖过她的眼泪。风把她的刘海吹得乱七八糟,像母亲的手胡乱揉她的脑袋:“傻丫头,哭什么,下个月不就放假了?”

夜里回校,她现宿舍门口多了一只纸箱,是隔壁寝的学姐扔掉的旧台灯。她捡回去,擦干净,把灯罩转了个方向,让光打在雪白的墙上。然后她关掉屋里所有灯,从钱包里摸出那张三人合照——父亲、母亲、还有站在中间比兔耳朵的她——举在光里。光圈像一枚圆圆的月亮,把照片里的人剪下来,贴在墙上,也贴在她空出来的那一小块心脏上。她伸手指去碰,却只碰到冰凉的墙。可指尖凉,胸口却暖,像冬天母亲塞进她被窝里的汤婆子,外面是铜的冷,里面是水的烫。

后来,她养成了一个小小的习惯:每周三黄昏,都去操场跑七圈——母亲生日是七月,父亲生日是七号。跑完最后一圈,她仰面躺在人工草坪上,看路灯一盏盏亮起来,像有人在天黑前赶紧把星星挂好。汗从太阳穴滑到耳垂,像父亲给她擦的白酒,辣得她倒抽一口气,却又在夜风里迅蒸,像母亲挥手的动作:去吧,去吧。那一刻她终于承认,想母亲了,想父亲了,不是洪水猛兽,只是一条细细的线,从她的心口出,穿过一千二百公里的地图,系在他们家门把手上——风一吹,线就颤,两端的人都能同时听见那极轻极轻的“叮铃”。

而铃声响起时,她就知道,自己正被爱着,也正在爱着。

七七想写弟弟,弟弟多像哈利波特。

她趴在宿舍上铺,把台灯扭到最暗,像怕惊动谁似的,笔尖刚碰到纸,弟弟的脸就自动浮出来:额前那撮头总是不管不顾地翘起,活像哈利波特额前那道闪电形的疤——只不过弟弟的疤不在皮肤上,而在空气里,走到哪儿都自带风向,谁见了都要伸手去压一压,结果越压越翘,像故意跟全世界作对。于是七七第一句就写:“弟弟的刘海是叛逆的扫帚,起飞从不申请航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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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继续往下写:弟弟的眼睛黑得过分,夜里打着手电念英文单词时,两粒瞳孔就像被猫头鹰刚丢下的霍格沃茨通知书烧出的两个小洞,幽深得直通另一个世界。去年寒假,她亲眼看见他把整本《凤凰社》啃得卷了边,然后抬头冲她“咻”地一声,筷子当魔杖,把饭桌上最后一只鸡翅隔空点进自己碗里——鸡翅在空中划出的弧线,像极了金色飞贼被捕获前那一下得意的“s”。母亲瞪他,他装模作样地抖抖并不存在的袍角:“别生气,妈,我只是用了个‘aio’。”父亲笑得把汤喷出来,一粒花椒正卡在他门牙上,像给斯内普的黑袍子缀了颗不合时宜的红星。

七七的笔尖越跑越快:弟弟的卧室就是翻倒巷与陋居的缝合怪——门框上钉着一块自己刻的“九又四分之三”,刻度却歪了,火车准保出轨;床腿绑着旧羽毛球拍,说是“光轮ooo退役版”,一拍翅膀就能飞;最离谱的是那只养了三个月的仓鼠,被他取名“斑斑”,结果真越养越秃,尾巴一圈毛掉得精光,夜里跑轮像彼得·佩迪鲁变身时吱吱惨叫。弟弟每晚睡前都要对着仓鼠鞠一躬:“辛苦你了,明天再替我挨姨妈的骂。”仓鼠不回答,只在木屑里刨出一个“”形,像把麦格教授的签名潦草地刻在时间的尘埃里。

她写:弟弟最怕的不是班主任,是母亲手里的晾衣杆——那玩意儿在他口中被自动脑补成“食死徒的蛇头杖”。每次母亲远远扬起,他就“啪”地一下原地消失,其实是蹿进了阳台的洗衣机滚筒里,蜷成一只人形足球,只留半截魔杖(扫把柄)在外头颤抖。母亲又好气又好笑,拿晾衣杆敲敲桶壁:“分院帽把你分进洗衣机学院啦?”弟弟闷闷的声音从滚筒深处传出:“我在炼福灵剂,需要黑暗环境!”黑暗果然给了他力量——十分钟后,他抱着一堆被染成格兰芬多红的白袜子爬出来,脸上挂着“伏地魔刚被打败”的灿烂与心虚。

七七停笔,忽然听见走廊尽头有猫在叫,一下一下,像海德薇啄窗。她心头“叮”地亮起一盏小吊灯:原来自己写弟弟,并不是真要写那个总爱把袜子套在手上扮“多比”的小混蛋,而是要写自己——写那个被高考复习压得喘不过气的十八岁的自己。她羡慕弟弟还能把世界当霍格沃茨,把平凡当魔法;羡慕他一抬手就能让鸡翅起飞,一缩身就能躲进洗衣机里的“有求必应屋”;羡慕他相信所有故事都有第七部之后的“后来”,后来他们都长大了,后来闪电疤终于不再疼痛。而她,早已把刘海梳得服服帖帖,把眼睛熬得血丝纵横,再不敢用扫帚柄去指任何一只鸡翅——她怕失败,怕挂科,怕“后来”之前先迎来“剧终”。

于是七七把最后一段写得极轻,像怕惊动自己:

“如果我真的像赫敏就好了,就能从书包里抽出时间转换器,回到十二岁那个停电的晚上。那天弟弟点着蜡烛,把影子投在墙上,忽然回头冲我说:‘姐,你看,我是哈利波特!’我笑话他眼镜没有圆框。如今多想回去,蹲下来告诉他:‘对,你就是哈利波特,你的闪电藏在头里,你的扫帚藏在心跳里。’然后我会借他的魔杖,也给自己念一个‘一忘皆空’——忘掉分数、忘掉排名、忘掉所有把世界压扁的成人咒语。我们一起披着床单斗篷,在停电的黑暗里跑一圈,让笑声像金色飞贼,飞得又高又远,谁都追不上。”

写完,她把信纸折成一架纸飞机,对准台灯的光晕,轻轻投出去。纸飞机在半空划出一道歪歪扭扭的闪电,最后落在枕边,像一封迟到的入学通知书。七七伸手关掉台灯,让宿舍沉入彻底的夜。她忽然明白:原来霍格沃茨从来不在国王十字车站,而在她刚刚写下的每一行字里——那里,弟弟永远额前翘,骑着羽毛球拍,向她眨眼;那里,她自己也是手持魔杖的少年,正穿过九又四分之三站台,奔向一场尚未被分数定义的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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