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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钟毓不怨恨他,程家本来就不富裕,养一个程意已经很艰难,更别说还要多一口饭给他这个拖油瓶吃。
他记得跟着何娟回家的那天晚上,餐桌上放着一碗红烧肉,程国强挑了一块最好的夹给他,冲他笑得和蔼:
“来,小少爷,吃块肉,从此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你就安安心心的在家里住着,我和你何姨虽然没挣几个钱,但养活你们两个孩子还是可以的。”
何娟在旁边附和,也要他安心住着,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而小小的程意像模像样的拍着手,学母亲说话:“是呀是呀,哥哥住。”
大家都在笑。一直郁郁寡欢的钟毓也跟着笑了起来,他忽然觉得很安心。
这一幕钟毓记了很久很久,可这样的美好却像一个经不起碰的泡影,轻轻一戳就破了。
有时候,在何娟和程意的眼泪中,在程国强歇斯底里的怒吼中,钟毓觉得自己或许真是个灾星,如果没有他的话,说不定真的什么事都不会发生。
在钟毓在程家住了半年之后,程国强真的跑去男人家里大闹了一通,男人的老婆因此得知了何娟收留了钟毓这件事。她十分不开心,使了点手段,让何娟到处碰壁找不到工作。
甚至还找过何娟一次,给了何娟两个选择,要么别再管钟毓的事,要么就带着一笔钱离开桐市,再也不要出现。
一个七岁的孩子,要是无人看顾,会发生什么事可想而知,那女人摆明了是对钟毓这个私生子耿耿于怀,想要处理干净。
但何娟心善,当然不可能真的放着钟毓不管,拿着女人给的钱,带着一家子回了桐县。
原本她是不打算要对方的钱的,可她也了解自己的丈夫,程国强已经变了,要是没有钱,他绝对不会答应离开,只会想要把钟毓给赶走。
钟毓知道,他又给何娟他们惹麻烦了,可他还是没办法离程家,他真的没有地方去。
为了报答,也或许是为了弥补心里的愧疚,他只能力所能及的帮何娟做一些事,比如洗衣做饭,比如跟着何娟去地里挖土豆和红薯,去山上采草药,比如照顾程意。
桐县很穷,只有一间破旧不堪的小学,适龄的孩子都可以去上课,给他们授课的是几个大学生志愿者。
不过每年基本都是新的面孔,没有几个大学生愿意在这里扎根。山上的人本身也不重视学习,在绝大多数人的脑子里,都没有读书这个意识,他们满脑子只想着怎么样活下去。
对于吃一顿饱饭都显得奢侈的人来说,多学会几个字看似真的没有任何用处。
而钟毓和程意在回到桐县之后也只能在这里上课,那个女人给的钱很快就被程国强给用光了,他们去不起镇上的小学。
但钟毓想学习,他那时候尽管年纪小,却很明白,他和程意不能一直躲在这座山里,而要想从这座大山再走出去,回到繁华的城市,只能靠学习。
所以哪怕吃不饱饭,他还是每天坚持去教室上课。除此之外,学校至少还提供一顿免费的爱心午餐。
那几个大学生支教都是心地善良的好人,三不五时就会用自己的钱给孩子们加餐,有时候甚至还有牛奶和大鸡腿。
到了桐县之后钟毓就没有再吃过大鸡腿,家里的鸡是绝对不能杀的,因为还指望着它下蛋。
偶尔能吃上一碟炒蛋那都是要等过年。
大学生们还鼓励孩子们认真学习,教给他们知识改变命运的道理。只是除了钟毓之外,很少有孩子能听进去。
穷苦落后的思想溶于祖祖辈辈的血液,早已经根深蒂固,远不是别人几句话就能改变的。
所以他们往往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之所以还会到学校来,都是指望着能有大鸡腿吃。
大鸡腿不是常常有的,但尝过了肉味之后,总是容易叫人不满足,所以有些胆大的孩子就开始抢别人的吃。
拉帮结派在每个地方都会存在,连他们那间小小的希望小学都是如此,有人这样做了、成功了,很多人便纷纷效仿。
怕一个人抢不过,他们就三五成群的抱团到一起,抢别人。今天这个抢那个,明天那个抢这个,抢着抢着就不止抢大鸡腿,什么都抢。
说到底还是太穷了,吃不饱、穿不暖,孩子们又没有多少是非观念,有了这样一条捷径,且被越来越多的人“赞同”,就成了新的游戏规则。
钟毓却不和他们掺和在一块,他要学习、要帮何娟挖土豆挖药材,要想尽办法活下去,没有精力同他们搞小团体。但落单的人往往会成为所有人的目标,钟毓常常被找麻烦。
程意当然更不用说,他胆子本来就小,又在城里出生,见过的人大多都是讲理的,面对突如其来的恶意,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应对,全靠钟毓护着。
刚开始时钟毓打不过别人,只有受欺负的份,后来被饿怕了就开始发狠的反抗,反正怎么都是死,不如搏一搏。
渐渐的,那些孩子当中就没人比他更狠,谁都知道他打架不要命,甚至因为有人抢了程意一个鸡腿,他差点把筷子扎进对方的手掌。
这件事当时把一个支教的大学生都快吓死了,钟毓也险些不被允许再去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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