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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初初,都要研究生毕业了,准备个面试怎么还像准备高考一样?”
桌前的女人被男人手上的易拉罐汽水冰得一激灵。
她终于放下笔,略带责怪地转头看向男人:“卫缙,你怎么还和小时候一样幼稚?”
男人五官生得极俊朗,面部轮廓流畅,属于很阳光的那款帅哥。
卫缙垂眼看着孟初初,水眸盈盈,唇也是饱满柔软的,叫他有点像想亲。
孟初初算是看透了他,立马捂住他的嘴。
卫缙笑得双眼弯弯,唇就贴在她的手心里,说:“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你的面试肯定没有问题。”
半年前,孟初初在一场交通事故中幸存,不久前才苏醒。
但是她总觉得脑袋里有另一个人的记忆,只是模糊又混沌,她用力地想要看清楚,却是无果,只觉得无比悲伤。
总觉得自己爱过谁,又变成过各种各样的东西,有时候在天上飞,有时候在地上,视野很低,反正不太像人。
不过,她的生活很安逸,父母相爱,家庭和睦,还有一个一直很照顾她的竹马。
美好得不真实,也让她不必纠结与这小小的不正常之处。
孟初初撤开捂在他嘴上的手,说:“是这个理,但是还是要好好准备,靳氏的门槛就已经够高了,我要是一轮游,岂不是辜负了我漂亮的简历?”
她是打算在从金融系的硕士毕业之前,找到一份合乎心意的工作的。
什么公司她都投了,靳氏集团本来是想碰个瓷的,没想到真的入选了。
卫缙见她真的看重,便识趣地不再打扰,放下孟母弄的水果拼盘,说:“好,你看完就早点休息,明早我送你。”
第二天一早,孟初初拎着孟母蒸的早餐,坐上了卫缙的车。
到靳氏门口的时候,孟初初刚好把烧麦啃完。
她下了车,和卫缙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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