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周今砚一直没醒,沈伊人和方大夫就一直守着,守到深夜,沈伊人打了个哈欠,方大夫到外屋去了,心里还是有些担心。
沈伊人知道周今砚不会有事,翻身进去,扯被子盖住自己就睡。
第二日。
周今砚缓缓睁开眼睛,灵台清明,浑身轻松,这是一种比当初吃完沈伊人制的药丸后还要透彻的舒适感。
他扭头,现沈伊人睡到了里边。
何时换的位置?
周今砚在疑惑中坐起身,脚落地的一瞬间,他彻底愣住。
轻盈。
不是那种常年病弱而消瘦的轻盈。
是从内到外散前所未有的轻盈感。
并且,他没有披上外衣,一点也没觉着冷,窗户拂面而来的春风,是温和的。
多年来,除了夏日的风于他而言是温和,春秋的风与他而言,冷脸,僵手,也僵脚。
冬日的风更别提,穿得厚都觉刺骨。
周今砚又脱掉鞋子,只穿袜子踩到地面上,不是冷的。
只是有一点犯凉。
而这样的凉意只持续一会。
睁眼的方大夫瞧见屏风上有人影,立即起身过去问:“王爷?您醒了!您终于醒……”
“嘘!”周今砚回神,看一眼还在熟睡的沈伊人,赤脚绕过屏风出去。
方大夫见他没穿鞋,第一时间也是皱着眉叮嘱穿鞋穿衣。
周今砚说:“不冷。”
似乎连自己都不太相信,又重复一次:“老方,本王的脚不冷,身子也不冷,手也不冷。”
方大夫愣住,这才仔细观察端王的神色。
气血充足是完全可以从脸上看出来的。
何况方大夫跟在端王身边多年,见到的端王都是弱不禁风,面色苍白,手指冷白……
偶尔因穿得太多才会热到脸上稍微有一些血色,可是那样的血色褪去后,王爷身上的力气就像被抽干一样,要养许久。
此刻站在他面前的端王,还是那个端王,气色很好。
是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的正常人的健康。
“王爷你……你……”方大夫激动得结巴,“王妃神了,王妃神了啊!王妃……哦哦,小声点,不能吵醒王妃,不能吵醒王妃。”
周今砚迟疑:“本王,好了?”
“王爷您自己看看就知道了。”方大夫立即找来铜镜,端到他面前,“王爷,有个词叫肉眼可见,一个人是病是好,肉眼是能看见的!”
“王爷,您的气色,您的模样,您完全像换了一个人,不,是换了个身子!”方大夫都激动得语无伦次了。
周今砚看着铜镜中的自己。
眉眼如炬。
脸色红润。
唇色薄红。
再抬抬手,动动脚,一切都利索了。
“本王好了。”
方大夫放下铜镜,拉开凳子:“王爷您坐,我把把脉。”
周今砚坐下来,凳子的冰凉也只是一会的事,方大夫搭在他手腕上的手指不再是烫人的,而是,正常的。
正常……他现在如常人一样了?
“王爷,您的弱症,起码好了有六七分,不,是七八分。”方大夫激动到整个人都变年轻一样,语快,表情也多样,可以说是眉飞色舞。
“王爷,这七八分,已经和常人无异了,常人也不是一点事没有,也不是一点不会虚弱的。”
“王爷,可以了,到这个程度,已经是我们这辈子都不敢想的了。”
“王爷,恭喜王爷贺喜王爷!”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李弱水穿书了,系统要她攻略那个温柔贴心笑如春风的男配路之遥。她做好了准备正要开始演戏时,猝不及防被这位温柔男配用剑指着。李弱水?他慢慢凑近,唇角带笑语气兴奋你是如何知晓我名字的?看着他袍角的血,她觉得有必要再评估一下温柔的定义。攻略的第一天,李弱水在思考怎么活下去。攻略的第二天,发现他其实是个疯批,继续思考怎么活下去。攻略的第三天,发现他是个身体敏感的疯批,好像活下去也不难。攻略不知道多少天,她被抓了,原以为还要靠自己,却看到他踏过血色伫立身前,兴奋到颤抖的手抚上她的侧脸。他们都死了,再没有人能伤你了。路之遥的母亲一生以爱为食,如疯似癫,原以为自己与她不同,后来才发现他错了。爱一旦沾染上,便再也无法忍受过去的无味。他止不住自己的贪念,只好俯身祈求。我爱你,你可以再多爱我一点吗?阅读指南1男主眼盲,非好人且病得不轻,愉悦型疯批。2本文金手指就是女主自己,系统作用不大。3小黑屋预警。4在哪里看文请在哪里催更评论或鼓励,看盗文勿来,故事不为你们而写。...
打开房门,阳光射进房内,放佛射进了一个黑暗的深渊。嗯嗯嗯啊深重而低闷的喘息声充满了整个房屋,声音来源是在厨房。厨房里一个美熟的妇人前倾着她丰满的身躯,一只手撑在灶台,一只手拿着锅铲熟练而又随便翻弄了锅里的食物,她的下半身,臀部高高抬起,家居围裙被圈起到腰部,蕾丝内裤被拉下到膝部...
周子语从没想过自己居然会穿越,还穿越到遍地毁三观的希腊神话里,成为哈迪斯这个酱油冥王穿越大神对他的恶意还能更多一点吗?然而大神却告诉他能。一穿越就被渣爹吞进肚子里不用验了,这果然是亲爹。救他出来的英雄居然是他弟弟?还是个二货?!不,连画风都这么不一样,我们不可能是一家的(笑哭)被救出来之后,自然的要推翻...
殷莳的婚姻人人称羡婆母是亲姑姑丈夫是新科及第的探花郎娘家富庶,夫家清贵。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探花郎还有个红颜知己的小妾。岂不知,当初准备订亲时,探花郎沈缇淡然地对她说表姐,我已有心爱之人,我们的婚事,我自去与母亲说,莫耽误表姐。殷莳大喜,拿出一百分的诚意,谆谆诱导表弟,你若娶了旁人不怕正室磋磨你那红颜知己吗?你娶了我,我们不做夫妻,只做姐弟合作者搭伙过日子的伙伴,不正好!沈缇思量过后,与这位表姐击掌为誓互相帮助,互不干涉,互相遮掩。想得都挺好,谁知道后来探花郎负手而立,挡住了殷莳的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是我三媒六聘八抬大轿抬进来的妻子。你要往哪里去?ahref...
1池牧遥穿书后曾被迫和大反派奚淮一起关小黑屋,奚淮被锁链禁锢着,灵力被封印。他的处境极为尴尬,需要他修炼到筑基期打开洞穴的禁制,二人方可获救。可他是合欢宗男修啊啊啊啊啊啊!难不成拿大反派来修炼吗?看过这本书的读者都知道,拿奚淮修炼的那个炮灰死得格外凄惨。跑!破开禁制后他立即跑得无影无踪!奚淮得救后突然着了魔,发了疯的在三界寻找一个人。不知道名字,不知道相貌,只知道那人是合欢宗的男弟子。想来,找到那个拿他修炼了整整三年的小子,必定会杀之为快。2池牧遥入了修真界最没有前途的御宠派,还是三系杂灵根。众人都说,他空有美貌,却没有实力,不配被称之为三界第一美人。3仙界大会上,魔修们不请自来。那个一身魔焰的青年立于人前,传闻中他暴戾恣睢,跌宕不羁,现如今已经成了名门正派的噩梦。此行,必有阴谋。众人防备之时,却见奚淮突然靠近池牧遥,微眯着双眸看着他你的修为并没有什么精进,可是没有我协助的缘故?池牧遥装傻道友何出此言?4修真界的疯子奚淮突然安静了,热衷于在洞府里折磨池牧遥。夜里池牧遥只能苦苦哀求不能再修炼了,我的修为快超过宗主了5本以为在被追杀,没成想竟成了魔尊的白月光?独占欲极强偏执魔尊攻×前合欢宗唯一男弟子美人受『老婆老婆你在哪里呀』×『跑呀跑呀我跑呀』又名小魔尊找媳妇没错,我就是那个和反派关过小黑屋的炮灰本该是炮灰却意外成为了魔尊的白月光不正经仙侠年下注1受软,攻恋爱脑攻受皆有缺点。2是纯爱,受是合欢宗唯一男弟子。门派服装粉色。门派武器团扇。3炼气→筑基→金丹→元婴→化神→渡劫成仙,私设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