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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宇想了想,收敛起心神,盘膝坐于浴桶之中冥想调息。
至于与他做邻居的迷彩军服青年,暂时被他抛到脑后去了。
陆宇不断地往木桶中增添热水,直到水将满,又等到水温低于人体温度,他才从药浴中站起身来,匀称至极的健康形体上,浑身都被药水给蒸泡得粉红,原本浅麦色,近乎于蜜色的少年肌体更显得剔透有力。
他用温热清水冲洗了两遍身体,拿毛巾擦干净身体和头发,再把大浴桶中的药浴剩水都冲进马桶,一切收拾妥当,最后才走到房间中间的空地,开始缓缓稳稳、神色宁静地练功。
陆宇心中挂念许秧的病症,为了早日与她接触,实在花费了不少心思。
首先,他在住进血衣巷旅店之前,直接给许秧寄了一封无名信件,信中说偶然见过她一面,看她面色不好,怕是有某某病症,并在信里指出一些症状作为证据,希望她能寻找可靠医师做全方位体检。
——陆宇不知这封信能否送到许秧面前,也不知她看了之后会有什么反应。不过,依照陆宇对许秧的了解,许秧看了之后,必会大笑三声,一甩手潇洒地扔到垃圾桶里;
其次,因为许秧是星航娱乐公司的高层,他便试着写一出剧本以作敲门砖;
再次,他知道许秧偶尔会到一家名为“夜为非”的高档酒吧喝酒休息,所以准备前去应聘酒吧驻唱一职。
——陆宇本身习练古修法门,修身养性练功十几年,琴棋书画唱都有所涉猎,唱功即便不到一流,也可算入耳,再说星航娱乐也有星探在夜为非酒吧挖星的前事。
即便这些都不提,陆宇也了解许秧的生活习惯,总有找到见面的机会。
只是许秧毕竟身份不同寻常,身边时常有保镖护卫着,贸然上前搭讪的话,免不了很多麻烦,被当成小白脸都是小事,甚至为此狠狠吃一些苦头都不是没可能。
“我堂堂丈夫,那些才艺都是旁枝末节,不值一提。一身武艺和医术,又活了这么多年,经历了这么多事,再要许秧姐的支撑才是笑话——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干男人的男人,才是真男人。呵。”
陆宇几无声息地轻笑着喃喃。
躺在床上休息的时候,他双臂交叠枕在脑后,望着黑暗中的天花板出神,平静无波的心中忽然就泛起前世的悲伤来,“唯一对真心我好,不要什么回报的人,就只有看似大大咧咧,其实非常心细的许秧姐了吧,我既然灵魂重生,又怎能再看她病死……”
忽然很想她。
???
两天下来,陆宇见过迷彩服青年三次。
每次见他都是一身干干净净的迷彩军裤和迷彩t恤衫,不知他是不是有军旅偏执嗜好,还别说,他面容帅气而且男人阳刚味十足,板寸的浓密黑发,浓眉单眼,健壮挺拔的好身板,实实在在适合这种打扮。
只是他神色总是万事不在意的平静,那双眼睛偏又黑森森的亮,给人一种犀利、狠毒的错觉,让人想要对他敬而远之。
他似乎很忙,忙进忙出的脚步不停,对陆宇也仍旧保持淡漠的不置一顾姿态。
陆宇并不在意。
他眼光老辣,又因曾经的经历而厌恶盗墓者,与这些打地洞的三教九流打过不少交道,在火车上就猜测到了青年的盗墓职业,才会对他没有了兴趣,只是后来迷彩青年专程下车提醒他小心吴叔,他心中记着这份人情,也就对青年保持了一丝礼貌微笑。
这些暂且不说,陆宇现在却有喜有忧。
“夜为非”酒吧高档清雅——至少表面上看来是这样——所以对驻唱歌手的要求很高,几乎达到一种严格苛刻的程度。
陆宇是未成年人,好在身量足够,外貌气质也十足属于良才美质的层次,经过层层过滤式测试和一些严肃的刁难之后,“夜为非”酒吧主管才对他的唱功和音色表示满意,让他最后顺利拿到了这份职业,还算可喜。
然而另一面,陆宇迄今为止已经走遍了血衣巷各个明面上的宝贝铺子,闲杂东西买了一些用作遮人耳目,却仍旧没发现与那尊青铜酒樽相关的任何线索。
——不是说那尊青铜酒樽在店里摆了两年一直没有人识货,才被我以低价捡了个便宜买走的吗?难道我灵魂重生了,那只青铜酒樽也起了变故,被别人买去了?
陆宇心底升起一丝淡淡的患得患失的担忧。
晚上七点,陆宇打扮一新,准备第一天上班。
下楼的时候,遇到另一个陌生的中年房客,那人比迷彩青年更显得森冷,周身都环绕着一种生人勿进的气场,陆宇和他只点头示意作罢,并不互相说话。
老板娘李姐见到陆宇,却拿眼珠子一错不错地看。
陆宇回以一笑,李姐也噗嗤笑出声来,大大方方地调戏他说:“小兄弟你这样打扮,是要出去勾魂么?叫小姑娘们看到,只怕会被蜂拥而上,把你给分吃喽!来来,靠近点让你李姐看个仔细。”
陆宇轻轻挑眉:“李姐别逗我,小心老板醋意大发,收拾我一顿。小弟手无缚鸡之力,可不是老板的对手。”
李姐娇嗔地哼一声,转头睨了老板一眼:“你瞧他敢?”
老板像没听见她的话,只摇头晃脑地哼着戏曲儿,捧着一个看上去脏兮兮的奇怪木质茶壶,向她挤着眼睛笑。惹得李姐又睨他一眼,眼角眉梢却带起娇媚的温柔。
陆宇不再说话,走出店门打车。
到“夜为非”酒吧的时候,已经快到七点半了,夏末白天较长,到现在才真正是黑了天色,整个x市开始了夜生活的序幕,比白日里更显得喧嚣和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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