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郑玉平直接离开了魏国,毕竟魏国不欢迎他,他也就没有留下来的必要了。
而且乐灵太后也是知道了她想知道的,所以郑玉平就认为自己的事情完成了。
郑玉平在走出大梁后,就一路北上,朝着燕国的都上都城蓟城走去。
因为他凭借之前在路上得到的情报得知了一件事,那就是燕丹在燕国的上都城。
于是郑玉平就踏上了前往前往上都城的路途,在前往的途中,郑玉平遇到了一支逃难部队,他上前一步,询问道:“你们是要往哪去啊?”
其中的一个老人回答道:“我们是要去燕国的上都城蓟城,听说燕太子丹对难民有优待,所以这几年都有大量的前往燕国蓟城的难民。”
郑玉平听着那老人说的话语,心下一阵骇然,但他想到了一个问题,他问道:“那之后他又是怎么处理难民的,总不至于让他们都只吃饭不工作吧?”
老人笑道:“一看你就不关注消息。”
随后看了一眼周围,就小声对着郑玉平说道:“实际上在太子殿下的身旁有一个叫做田光的人,据说他来自农家,而那些难民都被他拉入了农家。”
郑玉平在听到这话后有点骇然,因为他没想到燕丹的身旁还有农家的人。
不过他突然想起来一件事,之前盖聂说有人在燕国等他,那么这个人有没有可能是田光呢?
想到这里,郑玉平直接让自己的意识进入了逆鳞空间。
在见到郑玉平的那一刻,众人还是有点疑惑,但郑玉平没有在意他们,只是来到了现在已经十岁的言面前,揉了揉她的脑袋,问道:“小言想学剑吗?”
几人又是一脸震惊的看着郑玉平,而后他们就听到小言软糯糯的答应道:“学啊,怎么不学,这是这么多年大伯你第一次教我东西呢?”
郑玉平刚想说什么,就被郑素欣拉到了一旁,小声问道:“大哥,你怎么了,为什么突然要小言学剑啊,她还那么小。”
郑玉平看了一眼郑素欣,开口道:“素欣,你说有没有可能,到时候你和小言要去农家呢?”
其实,这是系统给郑玉平的任务,在那老人提到田光后,系统就冒泡了,【叮,宿主,在你到达燕国后请把郑素欣和言送进农家。奖励:横落剑技。】
【横落剑技,纵横当中的横剑技,里面有大量的横剑技,可以和极阳剑技融合。】
【叮,温馨提示一下,宿主把她们送进农家对未来的你而言百利而无一害。】
郑玉平闻言,也是应下了这个任务,但要是他知道在未来两人的命运后,他打死也不会接这个任务,就算奖励很是丰厚。
见郑素欣在犹豫,郑玉平接着说道:“行吧,我坦白了,是系统要我将你和小言送到农家说是对我未来有好处。”
郑素欣了然,“这样啊,那我就服从吧。”毕竟是亲大哥,不可能害她。
在郑玉平把话说开后,她也就同意了,同时郑素欣也开始督促言学剑。
而后郑玉平在将之前得到的素心莲花剑法交给言后,意识就离开了逆鳞空间。
那老头还在滔滔不绝,见状,郑玉平就叫停了他,“等等,你说的这么好,那为什么现在才来投奔他们?”
那老头叹气道:“其实我们本打算是去找郑玉平大将军的,因为他那里更好,但现在韩国城破,郑大将军不知所踪,我们又走的慢,在一番合计之下,我们只好去投奔田光。”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书香┃▂▂▂┃o○╰﹀﹀╯┗━┳━┳━┛由版主囡小为您整理╭╯3╰╮━┻┻┻━━━━━━━━━━━━━━━━━━━●●━━━━文案再重生回来才发现,父母包办的婚姻竟然也可以如此的幸福,以前怎么会觉得他粗鲁又阴戾,再次认识才发现,原来硬汉的外表下也有柔情,霸道...
青梅竹马,追妻火葬场,1V1,双洁浓颜性商界美女财阀VS眼瞎作死贵公子在程知鸢被检查出怀上双胞胎的当天,贺瑾舟甩给她一份离婚协议,并给了她三个亿的分手费。因为他的白月光回国了!程知鸢不哭不闹,拿着分手费,潇洒地搬离婚房。可贺瑾舟实在是没人性,居然逼她打掉孩子。程知鸢凭什么听他的?不打是吗?贺瑾舟嗤笑,...
评分人少,不具参考性,移步正文哦商以宁意外穿越到星际,成为联盟垃圾星的一名拾荒者。成年后,好不容易通过考试成为军部的一名灵师,商以宁正打算发挥老祖宗的智慧,大展身手,没成想竟然被匹配给军事星的一名少将。军人好啊,有钱有资源还不粘人,所以她利落地搬进男人的大别墅里,开始快快乐乐的种田和寻宝生活。她本以为和裴景珩的夫妻...
林静初大方地分出几片递给一旁的少年。少年默默地接过馒头片,目光却始终停留在林静初身上,嘴唇微微动了几下,似乎想要说些什么,但最终还是选择了沉默不语。林静初心知肚明,自己此刻的行为和外表都有些怪异。毕竟刚才一路走来,她所遇到的每个人几乎都是饿得面容憔悴脸色蜡黄,唯独她看起来状态还算不错,而且竟然还有食物,还是新鲜的食物可以吃不仅如此,她不但没有把食物藏匿起来,反而还慷慨地分给眼...
多个时空,多种人生,多样年华,想拥有吗被系统哄骗而后绑定拉进一个又一个异世界里,被画大饼的虞欢表示天上掉大饼了嘿嘿被迫成为花痴路人甲卑微小舔狗灰姑娘恶毒继姐的虞欢这饼真是又大又圆…接受单纯走剧情的任务后,虞欢觉得自己又可以了辗转多个世界后,系统宿主你怎么又被人扒拉上了世界一虞欢作为苟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