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4章
楚阳!
他心念一动,竟然只收起了一头一臂。
且随着一头一臂的隐藏,他身上的千道神性,也隐藏了三分之一。
“再收!”楚阳低喝一声。
果然,又收起了一头一臂!
身上的千道神性,隐藏了三分之二。
“好啊!”
“神性还在,不过是隐藏了,如此说来,也避免神性太过强大,引人注目。”楚阳觉得这样很好,他不是一个喜欢招摇之人。
而后,盘膝坐在那的楚阳,开始熟悉了一下【魂火奥义诀】。
魂火奥义诀,能够凝聚魂魄之火,按照老狐的说法,人身上有三道魂火,两肩,外加头顶,一旦魂火熄灭,也意味着这个人的魂魄灯枯油尽。
而魂火奥义诀,便是将身上的魂火凝聚于一处,不断吞噬、融合壮大,以求达到神火的品阶!
神火,炽盛无比,无物不焚,异常强大。
不过他才刚刚步入修魂的出壳之境,也不着急凝练魂火,魂魄是极为脆弱之物,若是凝聚魂火失败对于楚阳的影响将会极大,所以还是等待时机,温阳魂魄最为关键。
毕竟他拥有的是三头六臂,意味着拥有九道魂火,更需要稳妥行事。
而在凝聚魂火之前,楚阳觉得先掌握施展魂力的法门,是很重要的,但那位真神并未给他留下将神性化作魂力的法门,这个还需要老狐帮忙。
“能有一只修魂的妖狐做邻居,也是一件幸事了。”楚阳觉得自己还挺幸运的。
......
转天。
楚阳特意去了一趟庄里的酒窖,挑选了一坛八十几年年份的杜康酒,打算带着酒,前去拜访一下那只老狐。
“后山?”
“少爷你去后山做什么?”董浩不解的问。
楚阳怕吓到对方,便随口道:“在庄里待着有些烦闷,到后山转转。”
“哦对了....董叔,你已到练皮境九重了,没准哪天摸到契机,破境,成为一名武师....你就留在庄里吧,不用陪我了!”
听到楚阳这样说,董浩愣了一下,旋即脸上涌现出不可思议之色。
他是练皮境九重没错,但也是最近刚刚突破的,且他还修有一门收敛气血的功法,可少爷楚阳竟然一眼便看出了他的修为境界。
这怎么可能?
少爷可是丧失了武道修为。
怎会对细不可查的气血波动,感知得如此敏锐?!
他对自己那门收敛气血的功法,还是很有信心的,即便是先天宗师,若没触及到练脏境九重,也不会轻易察觉。
他哪里知道,踏入出壳境的楚阳,已可做到识破虚妄,洞察细微。
便是花朵上,飞落的蜜蜂,翅膀上的细密纹理,他都能洞若观火,一目了然!
不过董浩还是有些担心:“少爷,真的不用?”
“万一有野兽咋办?”
楚阳笑笑道:“没事的,我就到后山看看,不深入。就算有野兽,少爷我好歹曾经也是名武师,杀头狼豹,不在话下!!”
见楚阳坚持,董浩便点头,叮嘱道:“那少爷小心,记得带上哨箭,若是真遇到野兽,放箭便可,我会立马赶过去!!”
为了让董浩放心,楚阳取了一把牛角弓,带了一皮袋箭矢。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周翊然喜欢上那个认真安静工作学习的小姑娘小姑娘长得纯人也乖,离她近点就脸红,稍微逗一下就害羞他一直觉得小姑娘太乖太青涩,所以每一次她勾人时他都觉得她是不自知的直到有一天,他在小姑娘书包里发现了一枚跳蛋。外乖内...
李秋月父母意外双亡,面对幼小的弟妹,她毅然决然的担起重任,种田,摆摊,养家,养娃,人善人欺天不欺,属于她的幸福也悄然而至...
小黑屋病娇男鬼疯批狗血墙纸双洁原书名庸俗卑劣物病娇舔狗阴湿男鬼攻暴躁傲娇武力值max受(不是真男鬼,只是形容词)和魏衔玉在一起一年後,宁迢准备金盆洗手,甩掉这个人傻钱多的富二代。在宁迢看来,像魏衔玉这种长得好看且有钱的男人,身边肯定不缺人,他应该不会因为宁迢的离开而感到难过发完分手消息後,他毫无愧疚地躺在床上睡大觉。再次睁开眼睛,宁迢发现自己出不去了魏衔玉亲吻着他的手腕,他的眼中是宁迢从未见过的偏执疯狂迢迢,不许离开我。...
养伤的这些日子,陆行舟宠爱柳若吟的消息还是接踵而至的传来。听闻她落水大病一场,把陆行舟心疼得不行,太医院名贵的补品流水一般送过去不说,他还命人去塞外寻了绝顶珍贵的天山雪莲来。为了让她睡得安稳,他找来价值千金的月光绸,给她做床边的围帐。就算外头日光再毒辣,透过这个绸缎,也如月光一般皎洁,所以名唤月光绸。我平静的听着这些消息,默默收拾着行李,只精心等待着离宫那日的到来。夜里,陆行舟又出现在我的房里。他拿了药膏给我,语气温柔这是朕亲自去太医院取的,治疗你的伤口最好。那日,朕看到你伤口裂开,如今可好些了?最近阿吟身边离不开人,此刻她睡着了,朕才有空过来看看你。我沉默着没有答话,只顾着用毛笔练字。他走到书案面前,拿起纸张看了看,...
千蕴因为玩了一个兽世题材的游戏,一睁眼居然在真的兽世!每到天上的月亮变成三个的时候,是兽人们祭祀雌神大人的日子。雌神会选择繁衍力强大的雌性成为圣雌,配以最勇猛的雄性进行繁衍,以此得到高血统的后代,壮大整个兽人族。千蕴一穿越就成了圣雌,瞬间一群狂野俊美的雄性追着她求偶。她惊悚,她害怕,她转身就跑!蛇蛋小,好生。...
卿是朝朝暮暮作者糖炒小鹿简介沈云舒,考古专业,刚刚工作两年。喜欢历史,最喜欢的朝代是烿朝。前几天刚刚看了一部有关于烿朝皇室的野史,没想到一觉睡醒,老天爷居然就将她打包送到了烿朝,成为了镇北王府沈家的嫡女,沈云舒。穿越到了自己最喜欢的朝代,还是自己偶像的后代,从小锦衣玉食奴仆成群,可沈云舒却没有想象中那么高兴。因为历史专题推荐在线阅读txt下载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