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曼加斯城迎来了他们的新领主。
据说,新领主是帝国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女公爵。
据说,领主拥有着被神明亲吻过的美貌,还有着比夜莺还动听的嗓音。
据说,只要见过领主的人,都会被她的尊贵深深折服。
而他们不知道的是,此刻,在领主的城堡里,罗莎-斯图亚特正托着自己那张被神明亲吻过的脸蛋,用传说中比夜莺还好听的嗓音道:“我要是现在叛逃帝国,有几成胜算?”
管家莫里斯给罗莎端上了一杯酒,微笑着回答:“没有胜算,我的主人。”
好吧。
没了最后一丝幻想的罗莎认命的翻开了面前的曼加斯城简史。
算起来,罗莎在来之前,根本不知道帝国里居然还有这么贫瘠的地方。
她自出生以来便生活在帝国的都城里,虽然母亲早逝,但老公爵对她和她的妹妹伊莲娜无比宠爱。
罗莎就像许多贵族小姐那样,品茶绘画,骑马练剑,偶尔帮忙打理家族生意,贵族的生活就是如此的悠闲且无聊。
不过一切都随着老公爵逝世而急转直下。
伊莲娜不知何时依靠了教会,用所谓的神的意志分走了家族中最富饶的领地。
皇族内部,有人迫切的想要迎娶罗莎,借此来吞并老公爵的遗产。
那些曾经追求罗莎的男人们更是变本加厉,紧追不舍。
至于女人们,都恨不得敲锣打鼓把这位帝国玫瑰送的
越远越好。
罗莎从小在贵族中长大,很清楚这些人的德行。
为了利益,他们能牺牲掉任何东西,能说出任何谎话。
她知道都城不能久留,当机立断,提出要前往领地,即使她得到的领地并不富裕也没关系。
本以为会遇到阻碍,却没想到国王格外大方,不仅让她顺利承袭爵位,还毫无阻拦的帮助她办理好了领地的继承手续,并且承诺,只要罗莎能够依靠自己的力量保护领地,那么帝国愿意减免十年税收。
但等她真的到了地方后,罗莎才发现,自己好像被坑了。
这里,穷,很穷,特别穷……
罗莎一路走来,瞧见的不是风沙就是黄土。
曼加斯说是个城,倒不如说是个人多一点的小破村。
城里的建筑让罗莎以为自己到了什么原始部落,大多是石头垒成的,而人们穿着的衣服也是破破烂烂。
罗莎怀疑,这些人一年上供的钱,都不够养活自己的小召唤兽。
至于所谓的城堡,就是个空壳子,连门都没有。
再瞧瞧地图吧,位于帝国最南端的曼加斯城一直被帝国地图忽略,邻近的是神秘沙漠,魔兽横行,又和兽人王国接壤,时不时的还要应对来自于野蛮兽人的抢劫。
看这本简史上的记载,每隔几年这里还会有巨龙光顾,来一次免费的喷火表演。
又翻了翻,罗莎觉得这本书与其说是地方简史,倒不如说是一本受苦受难记,不是被抢了,
就是被打了,再不然就是被巨龙烧烤了……
唯一的好消息,居然是“因为没有任何存粮,所以本年内没有被抢走任何东西”。
刚刚看到这里,耳边突然传来了碎裂的声音。
罗莎扭头看去,就看到一直摇摇欲坠的窗子终于支撑不住,晃悠了两下后就直直的坠到城堡外,传来一声闷响。
……
这是领地吗?
这分明是人间惨剧!
罗莎感觉自己精心养护的金色长发都没有那么耀眼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李弱水穿书了,系统要她攻略那个温柔贴心笑如春风的男配路之遥。她做好了准备正要开始演戏时,猝不及防被这位温柔男配用剑指着。李弱水?他慢慢凑近,唇角带笑语气兴奋你是如何知晓我名字的?看着他袍角的血,她觉得有必要再评估一下温柔的定义。攻略的第一天,李弱水在思考怎么活下去。攻略的第二天,发现他其实是个疯批,继续思考怎么活下去。攻略的第三天,发现他是个身体敏感的疯批,好像活下去也不难。攻略不知道多少天,她被抓了,原以为还要靠自己,却看到他踏过血色伫立身前,兴奋到颤抖的手抚上她的侧脸。他们都死了,再没有人能伤你了。路之遥的母亲一生以爱为食,如疯似癫,原以为自己与她不同,后来才发现他错了。爱一旦沾染上,便再也无法忍受过去的无味。他止不住自己的贪念,只好俯身祈求。我爱你,你可以再多爱我一点吗?阅读指南1男主眼盲,非好人且病得不轻,愉悦型疯批。2本文金手指就是女主自己,系统作用不大。3小黑屋预警。4在哪里看文请在哪里催更评论或鼓励,看盗文勿来,故事不为你们而写。...
打开房门,阳光射进房内,放佛射进了一个黑暗的深渊。嗯嗯嗯啊深重而低闷的喘息声充满了整个房屋,声音来源是在厨房。厨房里一个美熟的妇人前倾着她丰满的身躯,一只手撑在灶台,一只手拿着锅铲熟练而又随便翻弄了锅里的食物,她的下半身,臀部高高抬起,家居围裙被圈起到腰部,蕾丝内裤被拉下到膝部...
周子语从没想过自己居然会穿越,还穿越到遍地毁三观的希腊神话里,成为哈迪斯这个酱油冥王穿越大神对他的恶意还能更多一点吗?然而大神却告诉他能。一穿越就被渣爹吞进肚子里不用验了,这果然是亲爹。救他出来的英雄居然是他弟弟?还是个二货?!不,连画风都这么不一样,我们不可能是一家的(笑哭)被救出来之后,自然的要推翻...
殷莳的婚姻人人称羡婆母是亲姑姑丈夫是新科及第的探花郎娘家富庶,夫家清贵。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探花郎还有个红颜知己的小妾。岂不知,当初准备订亲时,探花郎沈缇淡然地对她说表姐,我已有心爱之人,我们的婚事,我自去与母亲说,莫耽误表姐。殷莳大喜,拿出一百分的诚意,谆谆诱导表弟,你若娶了旁人不怕正室磋磨你那红颜知己吗?你娶了我,我们不做夫妻,只做姐弟合作者搭伙过日子的伙伴,不正好!沈缇思量过后,与这位表姐击掌为誓互相帮助,互不干涉,互相遮掩。想得都挺好,谁知道后来探花郎负手而立,挡住了殷莳的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是我三媒六聘八抬大轿抬进来的妻子。你要往哪里去?ahref...
1池牧遥穿书后曾被迫和大反派奚淮一起关小黑屋,奚淮被锁链禁锢着,灵力被封印。他的处境极为尴尬,需要他修炼到筑基期打开洞穴的禁制,二人方可获救。可他是合欢宗男修啊啊啊啊啊啊!难不成拿大反派来修炼吗?看过这本书的读者都知道,拿奚淮修炼的那个炮灰死得格外凄惨。跑!破开禁制后他立即跑得无影无踪!奚淮得救后突然着了魔,发了疯的在三界寻找一个人。不知道名字,不知道相貌,只知道那人是合欢宗的男弟子。想来,找到那个拿他修炼了整整三年的小子,必定会杀之为快。2池牧遥入了修真界最没有前途的御宠派,还是三系杂灵根。众人都说,他空有美貌,却没有实力,不配被称之为三界第一美人。3仙界大会上,魔修们不请自来。那个一身魔焰的青年立于人前,传闻中他暴戾恣睢,跌宕不羁,现如今已经成了名门正派的噩梦。此行,必有阴谋。众人防备之时,却见奚淮突然靠近池牧遥,微眯着双眸看着他你的修为并没有什么精进,可是没有我协助的缘故?池牧遥装傻道友何出此言?4修真界的疯子奚淮突然安静了,热衷于在洞府里折磨池牧遥。夜里池牧遥只能苦苦哀求不能再修炼了,我的修为快超过宗主了5本以为在被追杀,没成想竟成了魔尊的白月光?独占欲极强偏执魔尊攻×前合欢宗唯一男弟子美人受『老婆老婆你在哪里呀』×『跑呀跑呀我跑呀』又名小魔尊找媳妇没错,我就是那个和反派关过小黑屋的炮灰本该是炮灰却意外成为了魔尊的白月光不正经仙侠年下注1受软,攻恋爱脑攻受皆有缺点。2是纯爱,受是合欢宗唯一男弟子。门派服装粉色。门派武器团扇。3炼气→筑基→金丹→元婴→化神→渡劫成仙,私设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