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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果感觉头顶有道视线一扫而过,后背都酥了,不用想都知道是谁。她僵着身子动也不敢动。
等季勋坐下后,没隔多久,李果悄悄把卷子摆在两人正中间,一低头就能看见上面用红笔的解析。
她的卷面还算工整,就是这幼儿园字体属实有些辣眼睛,狗爬似的。季勋:……
都说一般是女生字写的漂亮,到了她这可倒好,成了个例。
他移开视线,用一支笔将试卷轻轻推回去,低下头便开始自顾自摆弄起了手机。
几条消息轰炸进来,季勋随缘挑着回复,再退出来时他盯着屏幕了会呆。
下面消息攒动跳跃,置顶位置却毫无动静,唯一一条消息还是来自半年多前。
他执意从大城市转校到这来的那天。
季羡林:嗯,照顾好自己。
啧。
季勋熄灭屏幕,将手机丢进桌洞,两只手搭在桌上,额头抵住胳膊就开始闭目养神。
就这么静静趴了大概五六分钟,他心底那股子莫名的燥意才慢慢散去。
手臂似乎有些麻了,季勋动了动,调整到个更舒服的姿势继续伏案。
一支笔却不小心被他手肘碰到,掉在地上出“啪嗒”一声脆响。
声音不大。
季勋瞥了眼地上静静躺着的那只钢笔。
钢笔通身散着很有质地的金属光泽,笔尖以及笔盖是让人眼前一亮的金色,下半截笔身颜色偏深,灯光下隐隐泛着绿。
中间略胖,整体呈扁长纤细的椭圆形,握着它写字时也不会觉得头重脚轻。
貌似是他之前去哪个国家散心时顺手买来的。
用来签名的话最合适不过,给人种热刀切黄油的硬滑写感。
但众所周知,钢笔很脆弱,稍微有点磕碰都容易生漏墨。
他看着那支笔。
都摔在地上了……
应该是坏了吧?
季勋百无聊赖地想:不要了,过段时间再买一支。
正要重新合眼,他视线范围内突然多出来个东西。
一节鬼鬼祟祟的干瘦手臂在他眼皮子底下飞快掠过,只不过是眨下眼的功夫,他再看过去时地上那支笔便彻底没了踪影。
季勋:嗯???
什么鬼?
大脑短暂沉思片刻,他才反应过来那只骷髅人手的主人正是他旁边这位新同桌。叫什么来着?
长什么样?
不记得了。
大概是个长头的女生,长着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
季勋默了。
不是目中无人,而是他从小就有脸盲的坏毛病。
老实说,如果不是耳朵听力完好,他勉强还能听声辨人。那么世界上所有人在他眼里,都将拥有一个统一的样貌模板,没什么区别。
就连他身边和他长时间相处,最亲近的人也无法避免这个问题。
他只能通过快找出某人身上最鲜明最明显特征的方式来记住这个人。下次遇见时他才不至于那么被动。
要知道,对于一位高岭之花来说,患有脸盲这件事要是让别人知道了,会降格调的。然而显而易见的是,李果没什么特点。
相貌平平,学习平平,就连女性的第二性特征也育得平平无奇。整个人寡淡的如同一杯白开水,喝完就忘了什么滋味。
他实在记不住。
也懒得记。
可非要在她身上找出个特点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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