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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4章 对峙(第1页)

不知奔了多久,马的度渐渐慢了下来。香槟金的皮毛被汗水浸透,像泼了层暗沉的油,每一次喘息都带着沉重的粗气,肋侧的起伏越来越剧烈,连步伐都开始踉跄。它最后做了一次挣扎——猛地扬起前蹄,却在半空中泄了力,只是虚浮地晃了晃,便重重落下,溅起的泥水都透着疲惫。

周路能感觉到马背上的肌肉在微微颤抖,不再是狂躁的痉挛,而是力竭后的松弛。它垂着头,脖颈不再绷得笔直,连甩动鬃毛的力气都没了,只有鼻孔里持续喷出的热气,带着浓浓的疲惫。当周路再次轻轻拍了拍它的颈侧时,它没有躲闪,只是低低地打了个响鼻,那声音里没了先前的桀骜,反倒像声认命的叹息。

马停下脚步,站在原地微微晃了晃,终于温顺地垂下了头,连套马索在颈间勒出的痕迹都不再挣扎着去蹭。周路松开紧握的手,掌心的血痕刺痛,却看着马颈上渐渐平复的肌肉,嘴角露出一抹淡笑,这场较量,终究是他赢了。

那匹香槟金土库曼斯坦马在原地站定,鼻孔里喷出两道长长的白气,响鼻打得沉闷又无奈,像是终于泄了气的皮囊——这声认栽的信号再明显不过。连周路翻身下马时,它都只是眼皮懒洋洋地抬了抬,颈子垂得更低了些,丝毫没了先前狂奔时的疯劲,也没有趁机逃跑了。

阿尔忒弥斯这时才终于追了上来,雪白的身影在香槟金马周围打着转,蹄子踏得地面哒哒响。它一会儿凑到对方脸前龇龇牙,一会儿又扬起头嘶鸣两声,那调子拖得又亮又长,分明是带着几分得意的挑衅。

起初香槟金马懒得搭理,可架不住阿尔忒弥斯缠人,蹄子都快踩到自己的前腿了。它终于被惹得不耐烦,猛地抬了抬前蹄,喉咙里出一声低低的警告,往前挪了半步。阿尔忒弥斯顿时吓得“嘶”了一声,立刻夹着尾巴躲到周路身后,脑袋还怯生生地探出来,偷瞄着对方的动静。

周路笑着拍了拍阿尔忒弥斯的脖颈,掌心抚过它汗湿的鬃毛:“好了,别闹了。”说着从马鞍包里翻出条粗布毛巾和马刷,转身走向香槟金马。他先拿毛巾按在马颈上,一点点擦去那些亮晶晶的汗珠,从肩胛到脊背,动作轻得像在拂去花瓣上的露水。

马起初还微微绷紧了肌肉,可擦到后来,竟舒服地扬起了头,连眼皮都眯了起来,喉间出低低的呼噜声,活脱脱一副享受的模样。

正擦着,周路忽然感觉衣角被轻轻拽了一下。转头一看,阿尔忒弥斯不知何时绕了过来,正用柔软的嘴唇叼着他的衣服下摆,黑亮的眼睛直勾勾盯着他的口袋。周路被逗笑了,伸手从口袋里摸出几块方糖,递到它嘴边。阿尔忒弥斯立刻欢快地叼住,牙齿嚼得糖块咯咯作响,还故意扬起头,尾巴得意地甩了甩,像是在向香槟金马炫耀。

这一下可把旁边的大家伙看急了。它鼻子动了动,不住地往周路的口袋里嗅,那股子急切劲儿,活像只闻到肉香的小狗,连脑袋都快凑到他怀里了。

周路哪能厚此薄彼,笑着又摸出几块糖,摊开手心递过去。香槟金马立刻低下头,灵活的嘴唇一卷,就把糖块全含进了嘴里,嚼得比阿尔忒弥斯还响。

这下轮到阿尔忒弥斯不乐意了。它“腾”地扬起前蹄,嘶鸣一声,声音里满是委屈,却又不敢真的冲上去跟那匹壮硕的马较劲,只能围着周路打转,脑袋一个劲往他怀里拱,像是在撒娇。

周路被这两匹马闹得没办法,只好伸出双臂,左边摸一把右边拍一下,哭笑不得:“行了行了,都有份,都是好孩子。”

身后的马蹄声由远及近,踏在泥地上出沉闷的“咚咚”声,伴随着一阵粗粝的呼喊:“先生,请问范霍恩贸易站怎么走?”

周路擦马的手顿了顿,这声音听着有些耳熟。他转过身,目光越过摇曳的芦苇丛,只见六个骑马的人影立在不远处的土坡上——领头的两人穿着笔挺的深色风衣,帽檐压得很低,正是平克顿侦探米尔顿和罗斯,身后还有四个侦探。

罗斯先认出了周路,他眯起眼睛,手像毒蛇般窜到背后,“咔哒”一声将步枪从肩上卸了下来:“是你?”

周路轻轻叹了口气,指尖摩挲着马刷的木柄,语气里带了点懒得掩饰的厌烦:“是我。遇到你们,还真是半点好兴致都没了。说真的,罗斯,不论见多少次,你这张脸还是让人倒胃口。”

罗斯的嘴角撇出个狞笑,他朝四周扫了一圈,目光在空荡荡的河岸上打了个转,最后落回周路身上:“你?就你一个人?范德林德的小崽子。”

四个平克顿侦探齐刷刷看向米尔顿,见他只是摸着下巴没说话,便纷纷抬手拔枪——四把左轮手枪“哗啦”上膛。

周路不动声色地往旁边挪了两步,手掌在两匹马的颈侧推了推,示意它们退开些。香槟金马和阿尔忒弥斯似乎也察觉到了危险,不安地刨着蹄子,却很听话地退到了芦苇丛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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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问路不成,就要动刀动枪了?”周路抬眼看向罗斯。

“问路是真,”罗斯舔了舔干裂的嘴唇,眼神阴鸷,“不过我们还想问点别的,比如,范德林德帮的其他人藏在哪。”

周路扯了扯嘴角,没接话。

米尔顿终于开口了,他的声音比罗斯沉稳:“我们需要你配合调查。跟我们走一趟,对你我都好。”

周路没说话,只是迅从腰间的枪套里掏出两把毛瑟手枪。金属枪身在阳光下泛着冷硬的光泽,他双手握枪,枪口自然下垂:“要是我不配合呢?”

罗斯看了米尔顿一眼,见他微微点头,便猛地抬高枪口,吼道:“那你就别怪我们——不客气了!”

米尔顿的手缓缓抬起,指尖在帽檐上顿了顿,随着他抬手的动作,身后四个平克顿侦探齐齐将枪口抬高,四把左轮的准星稳稳锁在周路身上。

“我们只是想问你些事。”米尔顿的声音依旧平稳,“只要你如实回答,我们不会为难你们的。”

周路却笑了,笑声里带着点嘲讽。他猛地抬臂,双枪同时举起,枪口一左一右对准米尔顿和罗斯,扳机已经微微扣动:“少来这套。有胆子就开枪,我保证能先送你们去见撒旦。”

空气像凝固的铅块,连风似乎都停了。周路的目光飞快扫过对面六人,心里却在飞盘算。

罗斯的步枪指着心口,米尔顿的手始终没离开腰间的枪,最棘手的是那四个侦探:他们站姿随意,阵型松松垮垮,看似毫无章法,可眼神里的警惕、握枪的手势,都透着常年在生死边缘打滚的狠劲。那是百战精锐才有的气质,像藏在鞘里的刀,看着不起眼,出鞘就是致命一击。

更麻烦的是,他们看似分散,实则隐隐形成了半包围的态势,把左右两侧的退路都封死了。周路知道自己的“死眼”能让时间变慢,能精准锁定每一个目标,可眼前这六人可不是普通的亡命徒。就算他能在瞬间放倒米尔顿和罗斯,剩下四人的还击也绝对能在他调转枪口时把他打成筛子。

他握着枪的手微微出汗,指腹蹭过冰凉的枪身。扣下扳机只需要一秒,可后果却不是他能承担的。风又起来了,吹得芦苇沙沙作响,像在替他焦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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