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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种前后夹击,他还在上铺的情况,时欢选择躺平。
虽然成为了那群疯子的院长,但不代表他是有能力的,作为二十三年都长在阳光下的正直好青年,那仅仅相处的三个月还不足以把他同化。
“有本事你进来弄死我啊。”
时欢语气平淡地对着门外怪物嘲讽道。
话音刚落,只见门外那头怪物愣神片刻,好似听懂了般突然狂吠起来,一下接一下地拍打大门,每一巴掌都用出了吃奶的劲,震得全宿舍都抖三抖。
“啊——啊——啊——”
乌鸦见他一副无所畏惧的模样,叫声逐渐急促扑闪着翅膀飞到窗边,用两只畸形的利爪刮着玻璃,猩红的眼珠泛起异样涟漪。
大门不断被撞击,窗户又被利爪刮划着,两边声响嘈杂刺耳,简直比半夜睡觉大妈跳舞还要让人烦躁的存在。
时欢只感觉自已耳朵又一次遭到暗算。
两边耳朵似乎都达到了极限,眼见大门摇摇欲坠,窗外乌鸦琢起了玻璃,时欢终于是忍无可忍的怒了一下。
一气之下的他伸头向下望了眼郁荀的床铺。
很好听不到一点动静,没人。
时欢双手扶住栏杆来了个利落地后空翻,成功从上铺翻到了下铺。
如果给空间分类,那他原本所在的空间属于主空间,而这个突然变换的空间则是处于在主空间衍生出来的分空间。
如果这个思路是对的。
他想,既然是主空间的衍生,那么主空间存在的东西,分空间应该都会复制粘贴出一样的来。
时欢一想到这便开始摸索起来,虽然眼前一片漆黑,但越是在这样的环境下越接近于瞎眼。
这种瞎眼的错觉,大脑就会发出错误信号从而提高其他感官,这时的嗅觉便体现出了它的重要性。
现在他要找的东西便是郁荀在主空间找到的那个装着头皮的木盒。
他没有郁荀那变态的嗅觉,只能依靠现在所属环境来放大自已的嗅觉。
在这样的环境下,血腥味比起郁荀能闻到丝丝缕缕那可浓郁太多了,几乎是萦绕整个鼻腔。
时欢通过这血腥味判断大致位置后不断摸索着。
他不知道自已为什么要去翻找那块头皮,但潜意识却告诉他那绝对有用,尤其是在这种情况下。
他是不会相信那么多人收藏一个人的肉块是出自于爱慕。
当那只是一两个人时,那确实有可能是爱得变态;但当是一群人时,那一定是出于某种目的而不是所谓的痴恋爱慕。
从殷玉茉那本日记看来,工厂里的员工其实都清楚工厂里闹鬼的事。
那在这个前提下,时欢有了个大胆的猜想。
大量员工花钱购买假千金的肉块是否说明了,这个肉块可以辟邪?
可为什么是假千金的肉块呢?她又有什么特别?而这群员工又是如何得出肉块辟邪的结论呢?
那如果说并不是假千金的肉块有用,而是……只要有死人,不,应该是“自愿死亡”的人尸体肉块拥有这个可以“辟邪”的能力。
这么一来,员工是如何得出结论的就可想而知,在假千金前面那些“自愿死亡”的人便是这群员工得出结论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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