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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粥深夜的饭。
这几乎是可以触及到男人心底最柔软的那片地方。
以前何小雨只顾着等待,没有考虑过晚饭。
而王寡妇毕竟有过经验,当一行四人进屋的时候。
王寡妇怀里抱着熟睡的小红梅,反复热着锅里的稀粥。
这一看就不是第一天干这样的事。
毕竟她也不知道陆星河几人什么时候回来。
“啊,回来了,没吃晚饭吧,先吃饭,锅里的饭都是热乎的,放心我没有一种热粥,每次都是等粥凉了再点一把火。”
王寡妇抱着孩子起身,说得小心翼翼。
生怕陆星河与何小雨这个好不容易处好的关系。
再因为她柴火烧多了而怪罪他。
“王姐,你这是说啥呢,你先把小红梅送到屋子里,你这不也没吃呢吗,
正好有热水,你帮着她仨收拾一下,我给咱炖个兔子吃。”
陆星河撇了一眼碗筷柜子,上面的碗筷并没有水渍。
很明显,王寡妇并不好意思再家里没人的时候,吃他家的食物。
这是人之常情,何小雨毕竟是从大城市来的知青,而且是高中生。
就像之前的知青点,每天晚上都会开读诗会一样。
这个年代有学问的知青,大多都有理想主义情节。
但实际生活宛如一地鸡毛,用不了几年就会击碎她们的理想。
“我。。我在家吃过了。。。。”
然而,还没等王寡妇说完,她的肚子就开始抗议,咕噜咕噜的声音在房间内响起。
“好了好了,你们先收拾,咱家的厨房是属于男人的,都别给我打搅乱哈!”
陆星河推着四个女人外加一个小孩进入大屋。
独自一人在厨房忙活起来。
这一次上山,他在牛马二人那拿回来六只拔好皮的野兔。
不少人都说兔皮可以做成手套之类的。
但那都是养殖的,或者是活着抓到的。
像牛马二人带着来福下套子,撵兔子。
等抓到兔子的时候,大多都已经死了许久,这时候的兔皮特别容易掉毛。
根本就做不了兔毛手套之类的。
兔子身上都是瘦肉,所以在这个年代,并不是大家喜欢吃的肉食。
但如果在做兔子的时候多放荤油,那做出来的兔子炖萝卜,味道几乎能赶上飞龙的美味了。
将处理完的兔子放入凉水中,先浸泡出兔肉内的血水。
借着这个时间,陆星河也没有闲着,把大锅里的热水盛出来,拿出两条衬裤改成的毛巾。
送进屋子里。
只是这一进不要紧,正好赶上屋内的三人换衣服。
二十来岁的年纪,而且陆星河还保持着没事嚼人参须子的习惯。
只是一眼,那满屋春色就让他鼻血跟窜天猴似的窜了出来!
“你干嘛~~”
“快出去~~”
“便宜你了傻小子!”
苏星若单臂捂着那柔软,将陆星河推出屋子。
毕竟屋内没有点蜡烛,她们都以为陆星河没有看到什么。
不过,此时他的视力都快赶得上有夜视能力的猞狸了。
在这昏暗的光影之下,那上下起伏看的更加明显。
“不行,不能在补了,这二十来岁的身体,就是比六十岁的强悍呀!”
陆星河不由的感叹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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