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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晚后陆泊说他想静一静,4号见。
这三天,她第一天全去看书,看到笛卡尔一句“无法做出决策的人,或欲望过大,或觉悟不足”,印象深刻,原来一直无法说清的感受早有人参透。
第二天则一个人静静待着,什么都不想做,空调吹着,虚度一整天。
第三天她躺床上,回忆突然一直涌起。一些瞬间,当时也没觉得什么特别。
小时候,幼儿园年纪,过家家她有两个“老公”,但也并不是一开始就是。
陆泊:“我要跟她演夫妻。”
程锦:“那我呢?”
陆泊:“你滚一边玩去。”
程锦看向她:“你要谁当你老公?”
她说要不你们划拳比大小。
都不肯。
要不像电视剧那样比武招亲?
陆泊撸起袖子,来啊。
程锦不肯。
她也没招了,脑瓜一闪,稚嫩声音响起,要不都当我老公,这样大家就不用争了,我也不想看你们吵架。
于是幼儿园放完学,她会先跑回家拿粉色玩具版餐具,陆泊牵狗出来,程锦则拿美工刀,三人去河边,她负责做饭,陆泊带“孩子”,程锦割菜。
“孩子”跑得总比“爸爸”快。
陆泊每次都要去追狗,追不到,程锦也去。
她就在金黄夕阳下看他们俩在河边追狗、摔倒、一起摔倒。余晖下水面波光粼粼,她咯咯笑。
玩完回家,她左手牵这个,右手牵那个,没觉得有什么不妥,仿佛一切都是应该的。
他们一起生活的地方,每个细节每个习惯,她都记得是如何跟他们搭起来的。
记得公交车拥挤没座,他们三个会站车门前,她手短,抓不到环,程锦会让她抓他后背衣服。
要是有单座,他们站着围住她,让她坐,三个书包放在她腿上。
要是座位空得多,靠后窗的最后一排就是他们基地,程锦靠窗看书慵懒吹风,她坐中间赶习题,陆泊则跟其他同学打趣欢笑,偶尔肩头碰碰她的肩,逗她,有飞碟快看。
她就放下笔,轻轻掐他腰。
记得他们不为人知的最难堪、最脆弱的时候。
她知道程锦摔过坑,留下膝盖一块小疤,知道他那么聪明的人也被骗过钱,那时他还不懂隐藏情绪,抱着她眼角微红。
知道陆泊踩过狗屎,看过陆泊被他爸打得屁滚尿流,哭得特丑。
同在外光鲜亮丽、精致绝色的一面不同,他们只愿意在她面前展现自己普通丑陋的一面。所以有时她觉得他们并没有大家说的那么高攀不起。
记得小学二年级那次陆泊被打,她还护他面前,硬着头皮木木地说,陆泊爸爸打我吧,他还在长身体,你会把他打矮的,我比他高,矮一点没关系。
陆泊流着泪反倒冲她吼:“你说谁是矮子?!”
他们仨要是其中一个不开心,就会一起去kTV唱个通宵。
她记得陆泊喜欢狂野的摇滚乐。他放荡不羁,霸道但心肠软。
程锦更喜欢有故事感的纯音乐。他六根清净,温柔但性冷淡。
直到周围的kTV老板全都认识他们。
一个要不来,就会被问他怎么没跟你们一起。
关系就是好到——他们之间要是缺了一个,会让别人觉得这不正常。
每天早上陆泊会带酱肉包、每天晚上程锦会帮她背书包。
她家有三个一套的牙刷牙杯,睡衣睡裤、碗筷、拖鞋,她桌上有陆泊的奥特曼、有程锦没看完的书。
书桌墙上贴满了两人给她写的便签,她床底现在说不定还有陆泊藏的成人漫画。
每次来她家,他们都会在她这儿留下他的东西、他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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