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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单臻梦并肩走在马路上,她似乎还余兴未尽,星目微眯,眉眼弯成了一轮月牙。
这是自他们认识以来,程佳秀第一次看到梦姐如此的开心,他的心情也不由得跟着一起变得欢乐起来。
单臻梦主动伸手牵住程佳秀。
“如果时光能就此停住,那该多好。”她心想着。
似乎是知道经此一别,再见面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两个人就这么在大街上漫无目的乱逛。
越是临近岚姨的酒店,她的脚步越慢了,恨不得一步当成两步走。
“没事的,等我一有时间就去看你。”
程佳秀在门口看着她三步一回头念念不舍的模样出口安慰她,底气却不是很足,他也明白,升入高三,必然不可能像现在这般悠闲了。
“那还不如等我有空了回来找你。”单臻梦笑了笑,没有把心里话说出来。
她终于停住了脚步,然后转过身迅扑进他怀里,小脸埋在他的胸口小声警告他,“亲爱的,答应我,不可以忘记我。”
单臻梦用力扣紧了他的身体,洁白玉臂上的毛细血管因为用力过度而凸显出来,仿佛害怕一松手他就长翅膀飞了似的,她抬头在程佳秀脖子上重重“咬”了一口。
临分别前,她在程佳秀的手机里录入了自己的指纹,然后把自己的手机屏保换成了两人的合影。
同样让人心烦意乱的炙热,乡下不同于城市,一碧如洗的蔚蓝天空,风儿吹过,压低旷阔无垠的金黄色麦浪,岸边的林木也跟着翩翩起舞,深吸一口夹杂青草芬芳的清新空气,身体里疲劳的细胞像是一下子补充了活力重新活跃起来。
老家的房子背靠一滩湖泊,湖泊很小,大概只有一个足球场那么大,但是因为上游连接着山涧,下游汇入小河,每逢冬天,河里的部分鱼儿会选择从河里游进湖里躲过寒冬。
沿着山谷的小路往里走,两侧的树木逐渐高大起来,程佳秀凭着记忆徒步不断穿行在其中。
至少过了有一个小时,回头望去,村子彻底隐没在视线里。
程佳秀提了提背包,扶正遮阳帽继续前行。
这要是换做一般人,走了这么长的路,哪怕不是汗流浃背至少也是气喘吁吁了,程佳秀却依然脚步轻快,甚至临近目的地,他还稍微提了提。
这里就不得不夸奖叶姨的手艺,薄薄的衣服不知是用什么面料制成的,布料贴在肌肤上非常丝滑,几乎让人感受不到重量,深色系面料只能恰好看到外露的皮肤部分,同时具有很强的反紫外线作用。
耳畔传来溪水淌过石块的声音,程佳秀站在岩石上歇脚,顺便俯瞰山下的风景,清风拂过,树木沙沙作响,他掏出相机拍了几张照片。
再前行百来米,程佳秀右拐,消失在供行人来往的道路上。
目的地,到了。
从背包里取出紧身衣换上,程佳秀低头看了看脚趾,或许他看的不是脚趾。
把换下的衣服整齐码好放在一块相对平坦又不至于离开自己视线的石头上,将所有行李一股脑全部压在上面。
伸手测了测水温,冷冽的山泉水冻得他一哆嗦!
进入水中向前走去,水面最高处与膝盖持平,行至一处涯壁下,程佳秀开始活动身子。
裸露的岩体长年累月被上方奔流而下的水流冲刷,表面有些光滑。
选好位置,程佳秀如电视里那些入道的僧人一般,一动不动在瀑布下方打坐,任由飞流直下的白练浇灌自己的身体。
这种行为他已经坚持了好几年,对于程佳秀来说,既是苦修,也是享受。
一开始的时候,刺骨的冷水几乎冻得他跳脚,再加上担心周围附近会不会出现不知名生物,他总是无法安心下来,每隔个十分钟,他就不自觉想要睁开眼睛,一是确保周围环境的安全,二是骨子里好动的性格作祟。
久而久之,当他习惯一个人在这样的环境里独处时,他开始东想西想。
独处的时光是漫长的,也没有可以观看时间的电子设备;清冽的冷水也让人无法入睡,他就只能这么清醒的熬过时间。
某一次,他突然开窍般和自己对话,把以前遇到过不知甚解的问题重新整理思路,捋顺逻辑。
就在这个过程里,他明白了一件事:与人争论,目的并不是纠正别人的观点,而是输出自己的价值观;而与自己争论,其乐无穷,因为先入为主的影响下,人们总喜欢观点先行,然后寻找证据作证自己的论点。
无趣的苦修里终于不再那么枯燥,程佳秀也能从最初的静坐十几分钟慢慢坚持到半小时,一小时甚至个把小时。
清净而不为人知的角落里,听着耳边水花四溅的声响,感受头顶柔软水流击打在天灵盖的微微痛感。
也许是长久的锻炼有了效果,或者身体有了抗性,程佳秀不再觉得那流水冷冽,更像是在帮他冲洗身体里累积的疲惫。
慢慢的,些许困意袭来。
他猛地睁开眼睛,视线聚焦在自己放置背包的地方。
察觉到他的醒来,那边的兔子惊慌失措逃回自己的洞穴里。
程佳秀走到背包旁边拿起手机看了眼时间,竟然才过了不到一个小时,但是……他摸了摸肚子,从背包里取出便当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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