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此话一出口,许尽欢手下的力气骤然加大。
高成情不自禁痛呼出声。
“对不起,没控制住力气。”许尽欢盯着高成的后背,神色凝重。
心里琢磨他问这话什么意思。
是想询问他们的感情,还是想打探袁朗基本情况,好在回门当天,不至于被袁朗刺激到。
具体原因她猜不出来。
只能如实回答,“是他,我和他是青梅竹马,他对我不错,只是他这人重利,谁对他有用,他就偏向谁。”
高成调整好面部表情。
心里却莫名升起一种他自己都难以分辨的心疼。
或许再准确点是惶然不安。
他也搞不清楚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
却很清楚他问袁朗,也不是心血来潮。
“今天只跟他们见了一面,也没现你姐姐有什么本事,顶多样貌出众,会撒娇而已。”
高成的评价很中肯。
许尽欢也承认他观察能力群
“美貌也是一种能力,我姐从小就喜欢打扮,她为美追求极致,从不吃大油大荤的菜,每天坚持跑步锻炼,很在乎身材塑造,这一点我比不上。”许尽欢心里有怨。
她也搞不懂亲姐姐为什么会恨自己。
上辈子用刀杀了她,这辈子又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未来,背叛她。
两辈子她都想不通,有什么会比姐妹情更重要。
但她佩服许承欢的果决和残忍。
这样的人很容易成功。
高成却想得更多。
从袁朗穿着和气质,他能猜到对方的职位不算高。
他能给许承欢什么东西。
而他又能借着许承欢的美貌得到什么。
忽然,一个不可思议的念头冒出脑袋,他微微偏头,看向身后忙着给自己开背的许尽欢,“袁朗是不是渴望权势?”
四目相对,许尽欢从高成漆黑的眼眸里看出某种浮出水面的激动。
结合上辈子袁朗对她做的事。
她点头,“是的,他喜欢权势。”
钱是男人胆,而权势是男人的外貌。
这两样东西组合在一起,平步青云易如反掌。
高成偷偷庆幸,这桩婚事换得好。
他本能不想让许尽欢承担这些。
不是因为他是自己的妻子,而是她本人能力出众,不该踏入肮脏。
她该站在耀眼的舞台,享受属于她的一切。
“许尽欢,你值得更好的。”
许尽欢微微一愣,然后笑了。
是啊。
她许尽欢就该值得更好的。
不管是丈夫,还是未来的事业。
两人的关系比昨天更融洽,这是好的兆头。
在药浴的帮助下,高成晚上又睡了个好觉,身体以肉眼可见的度好起来。
转瞬到了回门那天。
邬翠梅特意请了假,跟许尽欢和高成一起回杏花村许家。
“你们带的礼物太好了,把这些都带上。”邬翠梅换了一身得体的丝绒长裙,手腕上戴着水头清亮的玉镯子。
正忙着催促保姆把她重新购买的礼物往后备箱塞。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结婚那天,老婆坚持丁克,我签下丁克协议。十年后,妻子姜慕瑶却牵回一对混血双胞胎,告诉我这是为了公司发展,孩子是海外合作方的。晴空霹雷下,质问她为何背叛婚姻?她冷笑你牺牲一点家庭怎么了?为了我的事业,这是你的福气!我红着眼眶看着她,和她吵得天翻地覆。岳父岳母指责我自私,亲戚朋友劝我大度,就连律师也暗示我弱势。当初要不是你死皮赖脸求着结婚,我女儿会跟你签那破协议?。男人嘛,带个绿帽子算什么,能帮老婆事业腾飞,是你上辈子修来的福分。协议这...
话说清朝嘉庆十二年余杭县乡下有刘吴两家,均是退休了的镖头。刘家只一个女儿,名叫刘玉佩,生得十分美貌。吴家有两个儿子,长子吴德明。他与刘玉佩都学了一身家传的好武艺,两人从小相识,青梅竹马。及到年长完了婚,因吴德明在城内一家镖局当了镖师,合家搬到县城内居住。刘玉佩与吴德明乃是恩爱夫妻,新婚燕尔,两情相悦,不在话下。却说一天晚上,夫妻两人吃过晚饭,俱觉十分困乏,早早便睡了。次日早上,刘玉佩从昏睡中醒来,只觉头痛乏力,眼皮十分沉重,几番努力,好不容易张开了眼,只见身傍的吴德明躺在血泊之中。用手推时,却是一动不动。再看自已双手不知怎的都沾满了血,右手竟还握了一柄牛耳尖刀,不由一惊。以为是在梦中...
文案不正经当万人迷小说里面的炮灰男配重生后,他决定不再跟万人迷抢东西了,他要好好修炼早日飞升!第一步就从先杀了这万人迷开始吧但!重生不要紧,为什么我的内心独白会有气泡框啊!道侣都跟人跑了,还在这沾沾自喜都是白莲花的养料,用得着这么奋勇争先吗给别人养儿子养出感情了啊,绿帽子都不知道多少顶了同为炮...
...
正和丧尸搏斗的江雨桐却穿成了看过的一本小说中炮灰童养媳身上。刚穿越,就被婆婆陷害对刚出生的婴儿下手,差点被刚考中秀才的夫君掐死。她可是砍丧尸犹如切瓜的江雨桐,手一抬,脚一踢,差点让那个媲美陈世美的夫君归了西。刚和离,那后娘就准备把她配给打媳妇的屠夫。她先和离,再断亲。她要在乱世中发家致富。可是兜里没一文钱,连个落脚...
未婚妻劈腿,我伤心之下在酒吧意外遇到了热血都市修仙,带你走进不一样的热血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