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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混子居然真的活着回来了,还猎得这么大的野猪!”
周文斌很惊讶的盯着那边躺着的大野猪,再看向二狗和铁柱时,快速闪过,不敢过多停留,目光不由得看向手拿柴刀的陈建华。
“嗯?”
陈建华拿着柴刀的手横在三人面前,不让他们靠近野猪,再次问:
“你们有什么事?”
周文斌看向他,一脸高傲,说:
“我们过来跟你讨十斤野猪肉!”
陈建华盯着他们,问:“讨?怎么讨?就靠嘴巴?”
城里来的知青瞧不起村里的农民没文化,自视清高,认为他们将城市文化带入农村,将科学知识改进农业技术带给农民,提升生产率,这是对农民的恩赐。
农民应该对他们感恩戴德,将他们高高捧起。
这种现场在知青团体里是普遍现场;当然也有某些知青愿意以平等的姿态和村民相处。
此刻的周文斌就是自视清高的姿态,就算陈建华狩猎得来大野猪,他过来讨要,也是理直气壮,丝毫没有求人的意思。
陈建华可不会惯着他们,柴刀在手,天下我有,并不把他们这些人放在眼里。
上一世,他和这些知青没什么交集,对他们也并不了解,只是后来随着国家政策的变化,允许成立个体户,允许做买卖,他跟随时代浪潮,踏入城里,又遇到了当年的一位知青——孙小姚!
也是眼前这三位知青中唯一的女知青!
这位女知青返城后,混得一般,城里的家并没能给她提供多少帮助,似乎是遇到了重大变故,没仔细了解。
后来是他提携,女知青的状况才有所好转。
重来一世,再次遇到年轻版的孙小姚,虽然没有在城里时白皙凝脂,但双眼清澈,充满青春,很有活力。
现在的孙小姚并不认识他,他也只能装作不认识对方。
“陈建华,根据《人民公社条例》,山林中的野生动物资源归集体所有,每个村居民都无权擅自处置,所以这只野猪按理来说,并不属于你,而是属于集体财产,需要上交生产队,由集体统一分配。”
他一口气将这一段法律搬出来,说的有理有据,振振有词,说:
“如果你执意私自处理,那就是破坏集体财产,要被批斗,还要被关进劳教所进行改造。”
这一席话说出。
在场的村民们都沉默了。
村民大部分都是文盲,特别是上了年纪的村民,大字不识几个,更不晓得什么法律条文。
陈明德老大爷上前,询问:
“这位知青,若是野猪上交生产队,由集体统一分配,该按照什么依据来分配?”
陈文斌看到在场的村民都愣住了,很是得意,这些没文化的刁民,随便搬出一些法律条文出来,就能镇住他们,继续说:
“野猪将会按照工分进行分配给社员,陈建华并没有去上工,没有工分,他便没有资格分野猪肉。”
陈明德瞬间大喜,刚刚他并没有参与殴打王翠芬,所以他没份儿,可如果按照工分的话,他家是有劳动力上工赚取工分的,急忙说道:
“大山他娃儿,你听到没有?山里的猎物是属于集体的,你无权支配,还不赶紧上交生产队?”
陈建华的眼眸一凝,却丝毫不慌,若不是重生归来,还真就被他唬住,可若论这些法律条文,在座的,没有一个人比他更清楚。
当初跟随政策做生意,研究法律、研究政策,那都是基本功,跟我在这拽法律,你还不够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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