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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过去(第2页)

白鹿洞切断公瑾一切资讯后,为了获得最新的情报,他决定和自由都市的神秘组织联手,由白字世家帮忙牵线,双方秘密会谈,约好以后购买情报的管道。

“大军未,粮粖先行,可是战争中有比粮草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情报,青楼联盟要价虽然是狮子大开口,但他们的情报素质很高,又快又准,这是我之所以愿意与他们合作的理由。”

“公瑾,你实在是很了不起啊……可是你做了那么多事,有没有察觉到你身边的事啊?”

胭凝的语气中带着一丝阴霾,似乎是在警告些什么,察觉到这点不寻常的公瑾立刻从书信堆中抬起头来。

“怎么了?胭凝,你看到什么不对吗?”

“公瑾,你冲得太急了,这只怕不是小乔的本意吧?你有没有留意到最近士兵们看你的眼神?”

“……”

“你不可能不知道吧?士兵们在怕你,公瑾,他们很怕你。你这段时间所用的战术,全都是黑暗手段,挑拨离间、流言、暗杀,这些东西不只你的敌人畏惧,就连在你身边看你做事的人也会怕,怕你有一天会把这种手段用在他们身上。士兵们不是草莽汉子,就是吃过人类诡计苦头的鬼夷人,你那些谋略刚好是最能激起他们反感的做法。”

胭凝道:“这样的战术,成效很快,可是后遗症也最大,我不知道你在急什么,以你的智慧不可能不知道,当武将招致人们的畏惧,后果就是狡兔死、走狗烹,你该不会告诉我你想这样吧?”

这么苦口婆心地劝说,实在是很不合胭凝的个性,但她确实注意到了这点危机。

最近在军营里到处晃荡,听士兵们的谈话、与军官们聊天,胭凝很清楚地感觉到,一股针对周瑜的畏惧情绪,正迅地在全军中蔓延,人们虽然敬佩他的智略,但却是敬而远之,言谈中很有一种忌惮与排斥的感觉。

况且,公瑾最近为了行事方便,很多事情都不经小乔同意,迳自下令执行,看在旁人眼里,自然就觉得他喧宾夺主,不把盟主放在眼里,这在一个军事组织里绝对是大忌,胭凝觉得公瑾不可能没想到这一点,然而,尽管友人的智略在己之上,自己却常常搞不清楚他到底在想什么。

“胭凝……这个方法确实不好,但是,你觉得我们还有时间吗?”

公瑾并不想交代自己做事的理由,然而,现在已经没剩下什么时间,在该生的事情生之前,必须要有一个真正了解自己为何这么做的人。

小乔身体的问题,不可以给胭凝知道。所以公瑾告诉胭凝的,是一个同样不能让小乔知道的理由。

“我们现在所做的事情,慢慢把宿老堂和师父逼上了一个极限,当他们忍无可忍,就会主动对我们做出反击,而他们的第一个反击……就是对外宣布我的身分。”

公瑾苦笑着说话,听到这句话的胭凝,稍稍呆了一下,顿时明白公瑾在担心什么,而看着友人忧虑的眼神,胭凝更晓得自己的猜测没错,事情的严重性恐怕更在想像之上。

“哦……可是,那又怎么样呢?不过就是说你以前是白鹿洞弟子嘛,有什么大不了的?我不也当过白鹿洞弟子吗?还是陆游老头的徒弟呢!这有什么关系?”

胭凝站了起来,动作有点夸张地大笑说话,尽力表现出一副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模样,试图借此挥去友人的忧虑,也稍解自己的不安。

可是,公瑾的眼神,却像是看穿了她想隐藏的东西,一种越来越沉重的感觉,让她渐渐难以维持习以为常的笑意满面,自从母亲亡故后就不曾浮现的悲伤,开始慢慢地啃噬着胭凝的心。

“真的没有关系啊!只要你像我一样,公开坦承自己的身分,宣告你从今日起叛离白鹿洞,成为这联军的一份子,他们……他们一定会像接受我那样接受你的,这根本就是小事一件,你不需要担心啊……”

当公瑾苦笑着摇摇头,胭凝觉得自己的心笔直沉下去,声音由颤抖而渐趋哽咽。

公瑾和自己不一样,在成为叛军的一份子之前,他已经积下了太多的血债,杀了太多鬼夷人与兽人,尤其是景阳岗一战,他不仅斩杀前任族主,还把所有鬼夷俘虏全数屠杀,一个不留,这让他成为全天下鬼夷人的公敌,自己在叛军中有这么高的地位,正与当初“重伤”周公瑾一事有关。

所以,即使公瑾现在公开身分,表示悔悟,叛军也不可能接受他,无数怒拥而上的复仇者,会要求他为过往的杀戮血债血偿,瞬间就把他撕成碎片,连小乔都无法阻止。

“你不用担心有人敢动你,我可以替你先把他们都干掉,不管是一千个、一万个,我不会让你有事的,你……还有小乔,我都会努力保护到,绝不会让你们受到伤害……”

“胭凝,没用的,他们接受你的主要理由,是因为你的血统,因为你是他们自己人,所以他们才能够无视过往。而那正是我最厌恶的东西,我恨鬼夷人,小乔的理想并不能打动我什么,就算是要死,我也不想与鬼夷人有什么友好关系。”

公瑾低声道:“所以,胭凝你能帮我做的事情就只有一个,如果你把我和小乔看得很重要,那么我走后请帮我守护小乔。等我把这里的事情做完,白鹿洞公开我身分的时候,我会离开这里,这段时间所有战术造成的负面影响,责任由我承担。讨厌鬼只要一个就很够了,你们可以在黑暗之后的光明世界建立理想国度,至于到时候军中必然会出现的复仇声浪……嗯,请做你们该做的事。”

“公瑾!”

公瑾摇手止住胭凝的话,请求道:“做你们该做的事,好吗?你可以对外解释,在白鹿洞时候你从没见过我的真面目,因为我是一个不喜欢被女人看见脸的变态人妖,整天戴着面具,所以你在叛军中认不出我来,而你重伤我的那件事,就当作是你中了我的诡计,人们都喜欢你,不会在意这种问题的。”

“可是我在意!”

不复平时的洒脱与典雅,胭凝说话已经带着明显的哭音,正因为对这个男人过于了解,她知道当他离开叛军之后,骄傲的他绝不会找地方躲起来,为了仍在叛军中的自己与小乔,他会持续设法对抗白鹿洞,甚至很有可能利用他对白鹿洞的了解,刺杀陆游……这实在是一条生存机率极低的必死之路。

“公瑾,我们不是好搭档吗?过去几百年,我们的默契那么好,联手从来没有失败过,现在你这样丢下我一个,算、算什么嘛?你人其实不错,长得又很帅,没有理由离开这里的,要走也该是我离开,我……”

察觉到自己开始语无伦次,胭凝颓然坐倒地上,无助地用手掩着脸,任自己的泪水开始横流。

拦阻不住,这个男人眼看就要离开了,这一走,很可能便是永别,自己会永远失去这个朋友、这段友情。

为何自己的生命中总是留不下任何东西?

所有美好的、想珍惜的东西,都在接近的时候破灭消失,难道自己真的是一个不祥之女?

“胭凝,不要想太多,也别妄自菲薄。其实你是一个很棒的女人,人长得漂亮,身材好又性感,脑袋很聪明,做事又很有趣,特别是那头长,飘来飘去的样子,每次都让人很想要摸一把……虽然你脾气实在有够怪,又是个接吻女色魔,不过我没见过比你更好的女人了,以前我就常常想,下辈子如果有机会,我应该要向你求婚才对的。”

公瑾是个很会使用语言的人,他最后那一句话,充满震撼力,让本来垂黯然的胭凝一下子抬起头来,一双漂亮的水灿凤目中,挂满惊愕之情;娇艳的红唇半张,似怒似惊地看着眼前的男人。

“……不过,这辈子,你值得一个更好的男人。”

在这秘密会谈的隔日,事情并没有什么改变,曾经谈过一些秘密的两个人,像什么都没生过一样,继续作着自己的事。

公瑾和胭凝是很好的搭档,过去长时间的联手,只要两个人一起行动,他们就从不曾失手,无论是什么样的困难工作,或明或暗,他们都能妥善完成。

然而,这并不代表他们不曾想过失败。

早在两人合作的那一天,他们就有过共识,当从事黑暗工作遇到危险,不可挽救时,其中一方必须对另一方视若无睹,决不连累同伴。

这个共识曾多次救他们避免全灭危机,而现在,公瑾也是这么要求胭凝,对不能挽救的事情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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